第十二章 买枪(1 / 2)
老兰斯他们是不吃野猪肉的,所以拉姆将三百多磅的大野猪整个的拖进了仓库冷存。
在牧场的住宅区,是有一间小型冷库存在的。平时贮藏些肉类和果菜之类的,毕竟牧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不能每天都去采买。
但等老兰斯修好了皮卡车,又回到了镇上的枪店时,丁翔发现,不用等到牛出栏,自己今天就要“破产”了。
在老兰斯和枪店老板的推荐下,丁翔一共买了两支枪,一支意大利产的伯莱塔92F式镀银版手枪,在北美,它被命名为M9,是现役美帝陆海空三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备队的制式装备。
在美帝,手枪是没有民用和军用限制的,但在外观上,民用手枪需要与军队的制式配枪要有一定的区别。不过这枪的样式很漂亮,特别是这款民用镀银版的,反而要比黑漆漆的军用版帅气很多。
丁翔在靶场上试开了几枪,咧着嘴角戏谑了一句:“别看意大利人上战场不行,这手枪造的还真是不赖。”
“哈哈……没错,要说打仗,还得是我们日耳曼勇士。”
枪店老板也是老熟人,叫巴克豪斯,与老兰斯年纪相当,同为德裔,两人的交情也相当不错。
“那倒是,至少两次世界大战中,德国陆军都是虽败犹荣!”
对这一点,丁翔也很是认可。估计全世界各国,只要不是瞪着眼说瞎话的,譬如世界都是他们的棒国人,还有号称自*慰队无敌的小鬼子,其他国家的人对于德国军队的战斗力,都会相当的认可。
“没错,两次世界大战,我们德国都是选错了盟友。可这不能磨灭日尔曼勇士的斗志。哈哈,丁,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好吧,这把伯莱塔92F,我就算你四百五十刀,最优惠的价格了。你还需要一支步枪吧,我推荐你……”
“行了,老巴克,丁可是我的BOSS,你这么黑真的好吗?”
老兰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伯莱塔450刀可以,带五十发子弹。至于步枪……丁,你有喜欢的吗?”
“还没有,兰斯大叔,你可以帮我推荐一款。”
丁翔有些好笑,他就知道,来这里买枪带上老兰斯,是最正确的选择。
“噢NO,兰斯,你不能这样,你知道的,这个价格我一分钱都赚不到……好吧,谁让二十年前你曾经救过我的命呢!丁,你可真是找了个好伙计,步枪你可以随便挑选,但是绝不能再这么优惠了。”
巴克豪斯的惨叫,换来了兰斯和丁翔更大的笑声。在霍尔西小镇,人际关系就是这样的和谐,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拥有一些与镇上其他人牵扯不清的故事。
或许,这也是他们愿意留在这里定居的最大原因。
“丁,你以前没用过枪,雷明顿M700那样的长步枪不太适合你,如果你信我的话,就选德国HK公司的HK93半自动步枪,或许在巴克这里,他还能搞到未阉割的军用版HK33型。”
“当然!别人来没有,可兰斯你的老板要买,我必须得有!”
巴克豪斯板着脸耸了耸肩:“但你知道,兰斯,这款枪军用版和民用版在构造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们德国的公司还是很有良心的。差的只是供弹匣,HK93的弹匣只有十发,而军用版的HK33却可以满满的装下25发子弹。”
“这些我都懂!巴克,我只想知道的是,我的老板要买的话,这两款分别都是什么价格?”
老兰斯不为所动,丁翔更是一声不吭的坐壁上观。枪械方面,他虽不是一窍不通,但在老兰斯面前,却是绝对的新兵蛋子。经历过牛饲料之争的教训之后,在很多事情上他已经不再固执己见了。
在自己不懂的领域里,最好是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这是丁翔来美帝的三年中,最大的收获。
“好吧,兰斯,整个霍尔西也只有你能让我屈服,谁让你救过我的命。丁,HK的步枪,最稳定的是就是G3,但HK33却要更轻便一些,也更好掌控一些。你以前没打过枪,所以兰斯的选择是对的。这款枪我给你的售价是三千八百美元,当然,如果你要选民用版的,要便宜许多,只要两千一百美元。”
“差那么多?不是说两款枪的构造基本一致吗?”
丁翔有些惊讶,为什么基本一样的枪,价格却几乎相差了一倍。
“是的,丁,巴克的这个价格还是可的,换别人,至少还要多出三百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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