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七章 恃才傲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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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家的鱼……不对,是天马牧场的动物,那都从来不是普通的动物不是?

就连“镇宅二小”,当初不也只是最为普通的田园犬吗?更何谈那几只……一个个妖孽的,都跟成了精似的。

虽说,自打军方对于CTM-100的需求量日渐巨增,以阿呆为首的小家伙们,都被丁翔打发进了灵境中,去焚炼灵土板了。

只有俺红那厮高不成低不就的,还留在“水晶龙宫”周边的绿化林中,不时的聒噪着。可“姐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上还有姐的传说”……

小狐狸的大名,早已经蜚声全世界各地。甚或于,有许多阿呆大小姐的拥趸们联合起来在网络上发起了请愿行动,要求丁翔将天马食材的“飞马”商标进行修改。

改什么?那还用说,当然是阿呆大小姐的倩姿玉影了。

尤其是在拉姆的直播间中,这事儿……还闹得挺厉害的。当然,丁翔对此不置可否,一笑置之。但由此也可见,小狐狸的“呆迷”们,其数量已经毫不逊于那些所谓的一线明星,特别是呆迷的分布,是根本没有种族、国籍之分的。

就连安妮也曾说过:“丁,若是你同意让阿呆出道,那她的风头,分分钟就能盖过绝大部分的好莱坞巨星,也……包括我!”

拉倒!

因为这句话,丁翔当场便把猫女郎给“就地正法”了。

谁要是敢打阿呆的主意,丁翔指不定就会……“大开杀戒”。在美帝时,又不是没有过“前科”。

话说在丁翔的心中,无论是阿呆、闪电、大黄小黑,还是轻易不在人前露脸,走高冷范的海东青们,它们都是家人一般的存在。

正如老马所言:在圣境当中,灵兽,本就是修灵者中的一员。人,亦或是兽,在以灵力至上的修灵界中,哪会有那么大的区分?

人为万灵之长,但通灵的灵兽,超凡脱俗者,也不知凡几。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神通广大”的灵兽们,亦是只能膜拜的传说不是?

当然,这样的情形,只限于那些苦修有成、或是幸运的追随了个好主人的神话级灵兽。譬如阿呆这样的,若是不在丁翔的身边;若是……那也无非就是个“小狐狸精”的角色,顶多也就是为那些野史演义小说多添一份素材罢了。

但养鱼……当然不可能都如阿呆那般得宠——在天马牧场中的地位,阿呆才是正牌的大小姐,连“长公主”都得靠边站不是?

可方志华提出在潟湖中用网箱养鱼的建议,还是让丁翔哑然失笑。有了那半池子的灵液,还用什么网箱呀?用不了几个月,在灵液的催生下,因为“吹沙”而被不同程度破坏的潟湖水底植物生态便会恢复过来,介时,不仅被投放进渔场的鱼苗不会逃走,还会吸引大量的域外野生鱼类入驻。

没看……就连那些以远洋巡游为天性的金枪鱼,都会因灵液而改变了习性,宅在渔场里不出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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