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9章 一点想法(1 / 2)
办公室里,陆青云反复看着自己刚刚写好的稿子,是关于卫生系统不正之风的一点看法和建议,也涉及到一些医疗改革的问题,陆青云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在确定自己的文章不会刺痛一些利益集团而又言之有物之后,他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越是着眼全国,顾虑的东西越多,当然,这也是因为自己的位子分量太轻的缘故。
陆青云的文章写得很好,主要是长期在地方上工作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他觉得,这个报告交上去,起码能够证明一下自己并不是来这里混饭吃的。
一直以来,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陆青云也清醒的认识到医药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具体的划分下来,陆青云总结出了六个问题。
第一就是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淡化。长期以来,国家医疗机构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分别举办,职责分散,责任不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合理,卫生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难于落实。政府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机构主要依靠以药补医和医疗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实行创收归己、自行支配的政策,直接导致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职业道德建设薄弱,医疗资源浪费和患者负担加重。
第二则是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当前,国家的医疗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城市,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不断加大。现有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宏观调控乏力,乡村和城市社区卫生资源少、质量不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低;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领域,公共卫生领域资源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看病难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
第三,传统中医药的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投入少、基础差、条件落后,尚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以及中医药继承不够和创新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国家对中医药的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管理体制不顺和不健全的问题也制约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特色优势的充分发挥。
第四,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近年来,虽然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从总体看,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目前,约4亿城乡居民没有被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和水平很低,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需不断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需不断完善。
第五,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华夏食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食品产地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仍比较突出;食品新技术、新原料和包装材料的应用,导致潜在或现实的质量安全问题,有的需要很长时期才能被认识和研究出解决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小作坊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对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经营不够坚决;监管执法部门职能有交叉,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在检验监测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与发布以及标准的制定和使用等方面存在不协调、不配套、不统一的问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资源配置薄弱,监管队伍素质不高;在违法案件的移送、法律之间的衔接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第六,药品安全存在风险和隐患。华夏医药产业普遍存在集中度低,企业多、小、散的格局,这样的状况长期没有改变,流通环节过多、经营费用高,低价药品生产难以为继,市场恶性竞争屡屡发生,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和能力严重不足。有的企业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淡漠,忽视质量管理和产品安全;有的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发布药品广告,严重误导群众。药品监管基础薄弱,技术监督条件落后,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历史性问题,有群众卫生保健需求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快速提高,但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制度和食品药品行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矛盾,也有政府部门在监管理念、管理方式和工作手段等方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要求的问题。从总体上看,人民群众对看病就医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反映比较强烈,是华夏医药卫生、食品药品行业改革发展滞后的集中反映,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需求不适应的综合表现。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和监管。
这篇文章陆青云写的很用心,他准备把这个寄到报社去,一方面是在京城有时间琢磨这些事情,一方面,陆青云也在考虑,自己这几年的时间不能够真正沉默下去,要让上面的领导知道自己的抱负,时刻准备着接受新的挑战。
拿起写好的文件离开办公室,陆青云直奔管理局办公室。
因为是副部级单位,领导实在是太多了,不可能像在地方上一样,一个处级的县长都得配备一个秘书和司机,如今的陆青云,哪怕是享受副部级的待遇,也没有资格配备秘书。说起这个事情,陆青云也不由得心中苦笑不已。按照中央的规定,只有副省级以上干部才可配备专职秘书。也就是说,类似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国务院部委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副省级市(类似海安、滨州)的党政一把手(市委书记、市长)等等以上级别的干部才可以配专职秘书,但是现在基本县长级别的干部也会配秘书。这些秘书的级别中央没有明文规定,因为他们是不应该存在的,所以级别也就由他所担任的其他职务来定。举个例子就好了,比如一个县长的秘书,他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那么他就是副科级,如果他兼任办公室主任,就是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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