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殖民地的春天(2 / 2)
“怎么讲?”
“很简单,通天知道领地升级为城市时,系统的考验是什么?”
“不是军事方面的考量?”
“当然不是!”
虽然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城市级领主,但乡镇级领地升级为城市的系统考验,却依然没有多少人知道,至少官网上找不到任何资料。许多领主玩家想当然地认为升级城市便和升级乡镇时一样,打上一架就可以过关,甚至阿牛和强力在看到升级任务之前,同样是如此认为,这也是强力吸尘器当初不得不放弃,失去将复兴镇第一个升级为城市级领地的原因。
来蓝光镇之前,阿牛便猜到通天路多半也想错了,实际情况果然如此。
当通天路从某城主口中知道升级城市时的系统考验内容时,立刻陷入了短暂的失神,好在这位领主的自我调节能力还算不错,很快便恢复常态,对阿牛郑重说道:
“谢谢!”
阿牛淡淡一笑,现在复兴、五湖已经相继升级为城市,乡镇升为城市的考验内容,相信要不了多久便会世人皆知。与其等别人捅破这层窗户纸,还不如由某城主落个顺水人情。
这个消息对阿牛而言无关紧要,但对于通天路却有着重要的意义。若非从阿牛这里了解到实情,蓝光镇自然不会知道现在并不是扩产的时候,以通天路现在的思路,想要一次性通过领地升级考验是不可能的!
“现在通天需要做的,就是立刻压制生产规模,待到准备妥当申请了领地升级任务之后。再将这些累积下来的人才投入生产当中。必要的时候,我可以借你几个高级工匠,帮你培训一批人才以应对升级需要。”
阿牛好象说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笑着等待通天路的回应。
通天路面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仿佛正面临着艰难的选择,就在某城主感觉错愕、不知通天路为何会是这番表情的时候,只听通天路颓然讲道:
“说吧,这次想要在我这建几个附属领地?”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宴,天上也不会掉馅饼,某城主摆明车马肯帮助蓝光镇,如果没有一点“非份之想”反倒是一件怪事。
刚才通天路之所以表情怪异,正是因为他明白这个道理,一番天人交战之后仍然选择了接受,阿牛的建议根本就不是现在的通天路能够拒绝的!在通天路看来,阿牛本就是冲着附属领地来的。虽然通天路很不想“割地求和”,但与其将附属领地名额空在那里,还不如借此机会为领地谋求更多人才。以便领地更快的发展!
阿牛一楞,旋即明白了通天路的想法,不由得哑然失笑。
“刚才已经说过,我自己的附属领地名额都还没有用完。不过今天来蓝光镇,倒还真与你名义下的那几个附属领地有关系。”
一级城市可拥有的附属领地数量为12个,现在凤翔境内的附属领地刚好一打,但不要忘了,因为黄巾战役的优异表现,凤翔得到了“附属领地+1”的奖励,目前凤翔确实还有一个附属领地名额没有使用。
即使现在,阿牛仍然没有动用这一附属领地名额的意思。
“那阿牛的意思是。。。”
“希望我们就那几个附属领地的情况、以及未来的合作方式作一个沟通。并将商议结果协议化,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阿牛认真地说道,并且很快将自己的打算一一阐明,通天路越听越是震惊。
凤翔之所以能够在蓝光镇、海魂镇建立附属领地,便是抓住了蓝光、海魂对凤翔暗下黑手的把柄,并且凭借凤翔本身的强势牢牢地占据了主动。这样的情形下,蓝光、海魂两镇想翻案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也很难让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这一现实,更不用想帮助凤翔发展殖民地了。
阿牛的想法很简单。
首先,虽然通天手中没有足够的高级人才开设附属领地,放在那里只是浪费,但凤翔使用了蓝光附属领地名额也是事实,并且这几个领地都一直在为我的领地服务,因此对通天作出一定补偿是应该的。鉴于这种情况,我希望按照一个附属领地10万金的标准,给予蓝光30万金的补偿,以买断附属领地名额。
如果以后双方还有类似合作,同样参照此补偿标准。
其次,由于镇级附属领地升级需要领主完成相应任务,但通天领地内的阳光、河汉、新政三镇,名义上都属于蓝光镇,只有通天才能对这三个附属领地升级。本着公平合作原则,通天路每帮助凤翔升级一个附属领地,都将获得相应的劳务费,具体标准是:
1级升2级乡镇:5万金。
2级升3级乡镇:10万金。
因现在蓝光镇还只是三级乡镇,后续阶段的劳务费标准另议,但肯定将会延续逐级递增趋势。
第三。如有必要,这几个附属领地升级任务可让凤翔方面协助解决,不影响蓝光镇应得的劳务费。
第四,为了表示对蓝光镇的谢意,除了经济方面的补偿之外,凤翔可以为蓝光镇免费培训50名工匠,或借调5名高级工匠人才至蓝光镇,借调时间为20天。
第五,在蓝光镇主城升级面临困难时,凤翔会给予合理的、力所能及的帮助,以便双方共同发展。
“这份协议,通天以为如何?如果有异议的话,不妨明言。”某城主将事先拟好的协议放到了通天路的面前,含笑问道。
如果不出意外,凤翔殖民地的春天就要到了。
以下不算字数:
看到一天之内涨了7张月票,先谢过大家。如果按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差不多每两天就要加更一章,囧囧囧,啥都不说了,努力码字去!这一章加上后续内容之后,本来可以分为两个3000字章节,不过还是一并发了出来。(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