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资料冷杉与鹰5(不必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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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只是轻轻笑了笑。两个人经过走廊,来到宽阔的庭院。站在门口的卫兵立刻收回了长枪。弟弟走在前面,转头看了看,调皮地笑着说道:

“即使有了这种技术,西娅娘娘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用担心。”

弟弟迅速逃跑,年轻人追了上去,做出轻轻勒住他脖子的动作。不一会儿,兄弟俩来到马厩前。见他们走近,马夫们紧张地跑了出来。老练的马夫夏普顿卑躬屈膝地说:

“伯利提莫斯王子,帕拉索斯王子,两位来了?”

伯利提莫斯的名字仍然像不合身的衣服,显得有些碍事。虽然是出生时候取的名字,但是年轻人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却是在他九岁的时候。在此之前,他是吉恩。简单而熟悉的名字。听说这个名字不能继续再用,他反而加倍喜欢了。弟弟帕拉索斯也知道。

“把我的马牵出来,还有哥哥的马。”

“要去骑马吗?‘晨耀’和‘半边’吃饱喝足,也休息好了,现在生龙活虎。”

年轻的马夫牵着两匹马,从后面走了出来。“晨耀”是吉恩的马,“半边”则是帕拉索斯的坐骑。马如其名,晨耀是匹白马。半边则有些不同,是一匹无可挑剔的苗条的灰马。帕拉索斯经常给自己的东西取怪异的名字,别人问他原因,他也只是微笑不语。

“我们走吧!”

王宫北门外的山脚下是兄弟俩经常骑马的场所。一到附近,两位王子就像比赛似的策马奔腾。很多人故意赶到附近,观看兄弟俩骑马的样子,有年轻女人,有孩子,也有老人。虽然是站在远处,但是只要两位王子出现,他们就会拍手欢呼,或者挥动手帕。这样的风景从几年前开始出现,王宫方面没有制止。因为他们越是热爱王子,也就越会热爱王国。尤其是那些还记得全国因为没有王孙而心急如焚的时代的人们,更加热爱两位王子。两位王子分别是二十一岁和十七岁,身材魁梧,长相酷似,正是埃弗林繁荣昌盛的象征。

人们站得远,看不清楚,不过都知道骑白马的是哥哥伯利提莫斯,骑灰马的是帕拉索斯。人们也知道哥哥总是更快。他年长弟弟四岁,这也是理所当然。人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说弟弟不及哥哥。弟弟也很优秀,只是哥哥太过出类拔萃,没有办法。这样的话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因为两位王子的出身存在巨大的差异。吉恩是哥哥,他的母亲却是卑贱的舞女。帕拉索斯才是王后亲生的嫡传王子。

起先,他们只是轻轻地跑。天气很好,这个季节,风从山上吹来,不仅骑马,做什么都很愉快。很快就到夏天了,紧贴着马背会很热。因此,春天结束之前,王宫要举行兵车比赛、野外话剧和祭典。到了夏天,宴会就只能在夜里举行了。从去年开始,吉恩已经可以跟大人们喝加了蜂蜜的葡萄酒,参加通宵宴会。帕拉索斯还不行。

“哥哥,听说你要参加赞达尼族讨伐战?”

两匹马放慢速度的时候,帕拉索斯问道。吉恩点了点头。帕拉索斯把马赶到前面,回头看着哥哥。

“真的可以吗?第一次参战就去那么远的地方。”

“下个月就二十二岁了,这个世界上哪还有不能去的地方。”

“听说对方都很凶狠。”

“赞达尼族世世代代都是王子们的朋友。”

埃弗林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成年王子至少要参加一次战争,立下战功。真正的王者不但要在宝座上发挥能力,还要在野战之中耀武扬威。当然,没有哪位国王愿意把刚刚成年的王子派往危险万分的战场,因而参加地方叛乱讨伐军最为合适。赞达尼族生活在埃弗林南部边境,每隔几年就会发动叛乱。只要发动两三场战争,就能轻而易举地镇压下去,最适合作为王子初次出征的对象。

“那倒是,父王也说过和赞达尼族交手的事情。不过他没说这是他参加的第一场战争。那我也会这样吗?”

“如果赞达尼族赶在你成年的时候想扩大交易权,或者需要新的狩猎场,又或者他们觉得自己得到上天的宠爱,天生就是统治埃弗林的命运。”

帕拉索斯哈哈大笑。

“他们不会是得到通知了吧?这次又有一名王子长大成人,需要让他吃点儿苦头,才能真正长大?”

“也许王子结束战争平安归来后,王室会送上几坛子黄金,以表感激。”

两个人就这样说着话,帕拉索斯放松了,神情轻松。

“那你就点到为止吧,不要太凶猛。”

“说不定我会狂奔到赞达尼城。”

赞达尼城是赞达尼族的都城,也是位于森林之中的城市。从赞达尼族的生活水平来看,与其说是城市,倒不如说是部落更合适。反正没有人去过那里。

“那种野蛮民族的洞穴里能有什么好东西?”

“听说那里有一种酒,喝上一口就可以去天堂。”

“是不是罂粟汁之类?”

帕拉索斯撅起下巴,吉恩笑了。

“我回来之后再告诉你。”

吉恩突然加快了速度。帕拉索斯兴致勃勃地跟在后面。他们沿着平缓的山坡奔跑,突然调转方向,闯入杂树丛,接着进入四周都是石头的山路。晨耀巧妙地挑选有土的地方行走,速度却丝毫不减。与平地相比,吉恩更喜欢这种带有冒险性的路线。这种时候,紧贴在马背上的吉恩和白箭似的晨耀就不再是骑手和马的关系,而是浑然交融。险路尚且如此,奔跑在平地上的时候速度快得可怕。帕拉索斯力不从心,笑着喊道:

“哎呀,哥哥!我知道你速度快,慢点儿吧!”

都说白马脑子笨,晨耀却是个例外,马夫们都摇着头这样说。只有从晨耀很小时就喂养它的年老夏普顿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如果晨耀是这样的名马,就不可能落入吉恩手中了。王宫里最好的东西绝对不可能属于吉恩。

吉恩减慢速度,帕拉索斯追了上来。两匹马并驾齐驱。吉恩转头瞟了一眼,帕拉索斯说:

“你在配合我的最快速度,看来你很了解弟弟的实力。哎哟,老奸巨猾。”

“你要是不溜号,还会更快。试试看。”

“不行,那不是我的方式。一心一意,这是你的风格。像我这样的人,必须东张西望才行。”

吉恩立刻拉住缰绳,停了下来。因为惯性的缘故,晨耀滑出几步,帕拉索斯的半边又跑出几十步才停下来。帕拉索斯转头看着吉恩,大声嚷道:

“你干什么,这么突然!”

“你应该料到的。”

吉恩把马靠到帕拉索斯那边,伸出刚才抓缰绳的手。

“刚才我就一直这样抓着,所以立刻停了下来。”

帕拉索斯抽了抽鼻子。

“我观察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你看那里。”

帕拉索斯用肩膀示意的地方,都城的居民们像平时那样三三两两地聚集过来,看着两位王子,中间还有几个女人。帕拉索斯故意不往那边看,面带微笑说道:

“其中有个穿绿色衣服的女人,漂不漂亮?”

“在这里看不到脸啊。”

“刚才骑马的时候,我离她很近。”

“没看到。”

“所以我必须东张西望。现在你明白了吧?”

帕拉索斯迅速朝马腹踢了一脚,抢先冲了出去。吉恩立刻跟上,冲着半空做出揪住脑袋的动作。帕拉索斯笑出声来,马儿奋力奔跑。从远处也能看出,他们两个人在开玩笑。

“昨天你还说你喜欢艾希佩。”

“我改变主意了。现在我最喜欢绿衣服。”

“既然这么有兴趣,那就过去跟她说话吧。”

“不行。如果我跟她说话,她肯定会紧张得昏过去。我不能让她如此狼狈。”

“那么你小子的爱情就注定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听你这么说,我突然有点儿伤感。我都十七岁了,竟然在从未拉过手的女孩面前失恋了。真的只能这么结束吗?可是不管我怎么说,母后都不会同意。啊,母后究竟在想什么。她到底想不想让我结婚?随便找个合适的女人就行了,有必要这么举棋不定吗?这样下去,她儿子就要和赶来观看王子的村姑结婚了。我要是带着绿衣服,找个洞穴过一夜,她会同意吗?”

吉恩无奈地笑了笑。他很清楚,别看帕拉索斯嘴上这么说,实际上他绝对不是这种草率的性格。只有在哥哥面前,帕拉索斯才无所顾忌地胡说八道。换作其他场合,他是所有母亲都喜欢的风度翩翩的少年。

“哥哥,你在笑吗?你不觉得不公平吗?你十二岁就和西娅娘娘结婚了。”

“结婚越慎重越好。”

“哎哟,你的意思是你的婚姻不够慎重吗?”

“慎重的婚姻要在二十岁左右才行。”

“是啊。西娅娘娘也这么想吗?”

“七岁的西娅,她自己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说这件事了。”

帕拉索斯耸了耸肩膀。既然吉恩不想说了,那么这个话题只能就此打住。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已经到达了山的尽头。不远处就是北门了。看到站在北门前的人,吉恩立刻变了脸色。

“你先回去吧,我还想再骑会儿。”

没等帕拉索斯回答,吉恩立刻调转马头。吉恩走远了,帕拉索斯收起脸上的笑容,朝着北门走去。等在那里的人向他问好:

“这不是小王子吗?出来兜风吗?”

“是侍从啊。北门有什么事吗?”

安塔伦在距离国王最近的职位,也就是侍从的位置上坐了二十多年,如今已经年过花甲,不过依然腰板挺直,精神抖擞,眼神也很毒辣。只要看到他的目光,人们就会猜测他的性格,从而心生畏惧。事实上安塔伦性格温和,在王宫里没有任何敌人。当然,人们的第一印象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点,年轻的帕拉索斯也在其列。

“我在等大王子,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事。”

称呼他们为大王子、小王子的只有安塔伦。王后的心腹们常常看不惯,但他坚持这样,“称呼大王子为大王子,称呼小王子为小王子,这有什么不对?”作为当事人的帕拉索斯对这个称呼也没有丝毫不悦。

“可能是吧,那我先走了。”

“等一等,我可以问个问题吗?”

安塔伦叫住了帕拉索斯。帕拉索斯疑惑不解地皱了皱眉。安塔伦不可能对帕拉索斯提什么要求,而且王后对儿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听安塔伦的话。

“王后娘娘最近有没有同意接见外国人?我说的是听不懂我们语言的人。”

帕拉索斯做出努力思考的表情,眼睛悄悄地往旁边瞥了瞥。

“不知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啊,没什么。我听说最近有些骗子,专门寻找各国的高贵人物。”

“是吗?你觉得母后会被这些人欺骗吗?”

“谁都有可能受到这些人的蛊惑,因为他们带着甜蜜的礼物和美好的承诺。微臣去找大王子了。小王子慢走。”

安塔伦行了礼,走出北门。帕拉索斯耸了几下肩膀,拍了拍马背,加快速度回宫去了。他知道北门外面的山梁很长,不适合寻找骑马的人。安塔伦也不可能不知道。帕拉索斯年纪不大,对于宫里的人情世故却看得很清楚。

她侧身坐在等候室的长椅上,注视着天空。国王宠爱的女人,大王子的母亲,但她却不是王后。她就是艾瑞缇娜,都城里最华丽的贵妇人。她拥有一切,尽管因为出身而未能得到王后的名分,但是登上了贵妃的宝座,同样得到全国百姓的拥戴。最重要的是,她有个让国王骄傲不已的儿子,还有什么担心呢?未来属于她,时间也属于她。艾瑞缇娜年过四旬,却比十九岁初次走进国王寝宫时更有魅力。人们都说她像成熟的玫瑰,再走一步,花瓣就会丑陋地掉落。但是,这一步竟然用了几年的时间。王宫后院形成了玫瑰的丛林,外面是黑玫瑰,中间是红玫瑰。艾瑞缇娜在某个地方看到这种珍奇品种,说很像自己,于是国王就命令大臣种下这种玫瑰,连名字都叫“埃弗丽娜”,也就是“埃弗林的女人”。如果艾瑞缇娜是埃弗林的女人,那王后是什么呢?玫瑰枝繁叶茂,国王喜欢搂着艾瑞缇娜的腰肢闲步其间。玫瑰藤形成拱门,中间有条小路,那里笑声不绝。

宫女告诉艾瑞缇娜,王后到了。

艾瑞缇娜站起身,一名宫女赶紧跪下,为她整理衣角。萨米娜王后走进来,艾瑞缇娜弯腰施礼,面露微笑。她特有的微笑令男人不由自主地回头,令女人本能地产生戒心。萨米娜王后冷冰冰地回应了她的问候,坐在艾瑞缇娜坐过的椅子上。盘起的头发下面露出的后颈依然光滑,然而眼角和唇边却蠕动着由忧愁刻下的无数皱纹。腰部开始长出赘肉,手也失去了光泽,如今这一切都难以恢复。她也曾经美丽动人,只是已过半百的年纪想要掩饰起来绝非易事。

“看起来心情不错啊。”

“当然了,王后娘娘。”

“儿子要上战场了,你怎么这么高兴?”

“儿子是为了成为埃弗林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而出征,我怎么能不高兴?”

“至于是成为男子汉大丈夫,还是成为懦夫,需要等回来才知道,不是吗?”

“臣妾相信儿子,所以没有必要等到那个时候。”

“你这是虚张声势,明明心里怕得要命。”

艾瑞缇娜莞尔一笑。

“也许有点儿吧,毕竟我也是母亲。不过,今天我感觉娘娘的脸色比我更苍白。您肯定不是为伯利提莫斯担心,难道您现在就开始为三年之后帕拉索斯的出征担心了?”

萨米娜王后这天的妆的确有点儿白。王后怒气冲冲地抬起头来,艾瑞缇娜深深地行了个礼,看也不看萨米娜王后的脸,径直走向门口。王后大声喝道:

“你竟敢在我前面出去!”

“正如娘娘所言,今天臣妾的儿子要奔赴死地,作为母亲,我想站在儿子身边,相信娘娘能够体谅臣妾的心情。”

门开了。等待在门外的宫女们赶忙撑开阳伞,展开羽毛扇。艾瑞缇娜昂首挺胸,迈开大步,雷鸣般的欢呼声和掌声爆发出来。都城的市民们为了祝贺王子首次出征聚集而来,纷纷注视着艾瑞缇娜走到台上的国王和吉恩身边。尽管只是短短的瞬间,然而人们心中都掠过这样的感觉,那就是他们三个人才是真正的国王之家。不一会儿,气得脸色苍白的萨米娜王后和帕拉索斯王子也走了出来。

侍奉胜利女神、埃弗林的守护神和战争之神的祭司们相继献上祝词,艾瑞缇娜的眼睛里泪花闪烁。国王抓着她的手。萨米娜神情僵硬地注视着前方。她已经不在意人们怎么看自己了。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自己吃亏了。萨米娜不是傻瓜,她知道今天艾瑞缇娜的举动会带来怎样的效果。仅凭比帕拉索斯先成年而出征作战的吉恩,帕拉索斯的太子册封之争就已经很不容乐观,现在连身为王后的萨米娜也成了陪衬。

偏偏赶在吉恩出征的日子,这个问题又很难计较。这点更加重了萨米娜王后的愤怒。艾瑞缇娜会在很长时间里完美地扮演送子上战场的伤心母亲的角色,这时候自己说什么上台的顺序错误也无济于事,国王根本听不进去,反而会引起国王的愤怒。

艾瑞缇娜早就计划好了。王后在艾瑞缇娜面前吃亏也不是这两年才有的事。狡猾的女人,连自己儿子的出征仪式都没有浪费,反而巧妙地加以利用。如果换上萨米娜,肯定只顾为儿子担心,不可能想出这样的策略。艾瑞缇娜是个可恶的女人,也很可怕。面对这样的对手,自己真的能够帮助帕拉索斯保住太子的位置吗?

萨米娜这样想的时候,艾瑞缇娜完全没有考虑在内的那个人却阴沉着脸。他就是吉恩。

“干什么呢?”

艾瑞缇娜站在面前。她要给吉恩披上斗篷,然后是国王的授剑仪式。这个史无前例的滑稽程序都是艾瑞缇娜想出来的,不过看热闹的人们非常喜欢。吉恩盯着艾瑞缇娜。母亲的美丽丝毫不逊色于她身边的那些女孩,然而母亲的眼神显露出她似乎在强压心中的焦躁。她似乎在无声地说话,该做的事情必须要做好,你的心情没那么重要。吉恩突然产生了离开这里的冲动,他好想跳下台,消失在人群中。

不可能,即使做了也很快就会被发现。自己披着红色的绸缎斗篷,穿上铁甲,想藏身都难了。吉恩礼节性地抱了抱母亲,很快就分开了。艾瑞缇娜感觉到儿子推开了自己,但是在远处的人们眼里,他们只是舍不得分开的母子。

国王说:

“盼你凯旋,伯利提莫斯。”

吉恩知道自己什么都不用做,也会胜利归来,然而他还是默默地接过了剑。吉恩把剑握在右手,伸了出去。欢呼声更加强烈了。望着那些跺脚挥拳的人,望着挥舞花束哽咽不已的人们,吉恩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他们对首次出征的自己怀有怎样的期待?本来应该喂马或打扫卫生的愣头青担任指挥,被安排在他手下的那些人真是可怜。不,说不定选出来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因为他们要照顾好指挥官,至少不让指挥官迷路。

“哥哥,今天你的表现酷极了。你要是这样出现的话,赞达尼族肯定会逃到赞达尼城去。”

“是吗?那你愿不愿意加入我的部队?”

“不,如果要跟你一起跑到赞达尼城,我谢绝。”

两个人窃窃私语。萨米娜王后恶狠狠地瞪着他们,帕拉索斯却毫不介意,笑了笑,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这样的泰然自若令人羡慕,或许这种悠闲才真的是王子气质。

白发苍苍的贝勒修斯将军走上讲台。他是这次讨伐战的总指挥官。国王拍了拍吉恩的肩膀,吉恩走到将军身边,弯腰行礼。将军也弯腰回礼。吉恩将出任他的副官。将来的远征期间,将军不会在吉恩面前弯腰。吉恩跟随将军下台,加入到部队的行列。将军有四名副官,吉恩是第一副官。原来的第一副官肯定也在队列当中,那人眼里的吉恩是什么样子呢?应该是个令人恶心的家伙吧。明明是初生牛犊,却只因为王子身份就站到最前面。

吉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这样想。只是因为不能太开心吗?自己只要按照立功程序去做就行了,拿出些许诚意,悠闲地走一趟回来都不行吗?吉恩漫不经心地转过身去,看了看讲台。一直盯着吉恩的帕拉索斯做出口型,对他说:

哥哥想得太多了。

天气越来越热。后院盛开着深红色的玫瑰,西娅却埋在房间里,不肯出去散步。手里拿着针,却没有丝毫进展。刚才宫女送来了西瓜冰露,她尝都没尝就放下了勺子。如此炎热的天气里,西瓜冰露简直就是美味,只要拿起勺子,肯定会吃光。西娅却觉得冰冷而粗糙。没有受到应有待遇的西瓜冰露慢慢融化,房间里萦绕着香甜的气味。

门外的宫女突然说道:

“本家母亲来了,可以进来吗?”

西娅宛如静物画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却是慌张。

“母亲?她在哪儿?”

“在门外。”

西娅不知所措,把手里织的东西藏到裙子底下。她多次叮嘱,如果母亲来了要尽快通报自己,然而宫女们觉得理所当然,很快就忘记了。怎么说也是母亲,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西娅严厉训斥宫女,就不会到达这个地步了。不过,这样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母亲尼梅娅走进门来,干脆省略了对王子妃的繁文缛节,径直与西娅相对而坐,一把抓住她的手。

“娘娘,手怎么这么凉?上次给你的药还在吃吗?”

“……是的。”

“肯定没吃吧?你明明知道母亲给你煎药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却嫌苦不吃。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们百般叮咛,都是为了娘娘好啊,你仍然像个小孩子似的,是吗?”

西娅确实在吃药。她反复说自己在吃,而且宫女们也站出来做证,谁知母亲还是不肯相信。她也不想多说了。如果吃了药,胳膊上长出一条线就好了。哪怕长个斑点也好。不过这些都没有用。尼梅娅不愿相信的事情,那就绝对不会相信。西娅的手依然冰冷,脸上没有血色,胸脯也没有挺起来,肯定没有吃药。

尼梅娅再次以自己的方式解读了西娅的沉默。西娅知道辩解也无济于事,然而这也不能成为安慰。

“母亲好难过,心急如焚。为什么我自己生的孩子,却连这件事都不肯听我的话,我真想拿头去撞石头。你不为自己的哥哥们着想吗?我跟你说过多次了,他们现在简直就是在出卖我们的家谱。”

西娅的哥哥们游手好闲,就等着哪里掉下官位让他们坐坐。他们只知道出卖家谱,从来不想工作。毕竟是王子妃的哥哥,也不能加入别人的商会或者去教别人家的孩子。因为他们是王子妃的哥哥,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遭到驱赶。早饭在这家吃,午饭在那家吃,茶在另一家喝,晚上则混在别人家的亲友聚会上白吃白喝,玩到深夜。日子飞快地流走,只要脸皮厚点儿,这样的人生也算轻松了。人们对这几个不知廉耻的年轻人议论纷纷,这些议论传到了王宫的宴会上,让西娅抬不起头来。

“娘家人整天忧愁,有什么用?娘娘根本不心疼你的母亲和哥哥,只顾自己在宫里养尊处优。我身为王子妃的母亲,手上有没有个金戒指,你都置之不理吗?化妆盒和文件柜早就空了,你小时候玩过的玩具娃娃都进入商人的脏袋子里了!”

关于玩具娃娃的话题,从几年前到现在,西娅已经听过几十遍了。西娅自己没什么印象,尼梅娅却总是耿耿于怀。她以为自己耿耿于怀,西娅也会和自己心有灵犀,于是反复说起这件事。她边说边瞟着西娅的脸色。西娅没有能力露出适应这种状况的表情。不过,不管她是什么表情,尼梅娅都不会满意。

“是的,你一点儿都不心疼,是吧?你自己枕着金枕头,吃着山珍海味,至于娘家的谷仓,怎么样都无所谓,是吧?你的一奶同胞们都卖身上战场了,你才高兴吗?”

那也没关系。西娅差点儿就说出口了。这时,有个机灵的宫女说,药准备好了。母亲和女儿都面露喜色。宫女端着黑色污水似的药走了进来,房间里立刻充满了难闻的气味。尼梅娅皱起眉头,拿出了手帕。西娅若无其事地喝了药,把碗递给宫女。宫女出去了,尼梅娅自言自语道:

“味道还真难闻。”

西娅默默地忍住了想要呕吐的冲动。喝上一次,嘴里要苦半天,这种药究竟是用什么做成的,又是怎么做成的,西娅很好奇,但其实连尼梅娅也不知道。有人偷偷告诉她,这种药用珍贵材料秘制而成,然后以高价卖给尼梅娅。女儿的话不相信,却轻而易举地相信别人的话,真是不可思议。当然这些都是为了西娅,更准确地说是为了她的哥哥们。据说只要吃了这药,脸上就能有血色,身体会变得丰满,期盼的月经初潮也会开始。当然,这些事从来没有发生。西娅倒真希望母亲说的是真的。

“母亲,我有点儿头晕,要睡会儿。请您……”

“头晕?只要你以前好好吃药,就不可能头晕!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懂事?不过这样的日子也不长了。听说贵妃娘娘要在王子殿下回来之后物色新的王子妃。你才十七岁,为什么要娶新的王子妃?肯定是因为你太软弱。从来没听说王子有两名妃子,不过陛下对贵妃娘娘宠爱有加,不管她想做什么,哪怕破例也会纵容她,不是吗?”

西娅没有说话。尼梅娅喋喋不休,大概是口渴了,端过西娅留下的已经融化的西瓜冰露一饮而尽。她舔着嘴唇,接着说道:

“万一娶了好人家的新王子妃,有了身孕,你的地位会怎么样,这不难想象吧?从前王后娘娘没生帕拉索斯王子的时候,受到了多么恶劣的待遇,你当时年纪还小,可能不知道,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直到现在,陛下也仍然宠爱着生了大王子的贵妃娘娘,不是吗?王子殿下一直在等待娘娘,现在已经到了血气方刚的二十二岁。现在他的等待应该得到回报了,可是娘娘仍然是这个样子……王子殿下的精力都用到骑马上了,算起来也是因为你,难道你不知道?”

吉恩不到三岁就喜欢骑马了,尼梅娅却信口开河,而且还提高了嗓门儿。西娅的脸上泛起了红潮。每次想起吉恩,她总是手脚发麻,嘴唇干燥。西娅害怕吉恩。一想起他是自己的丈夫,西娅就更害怕了。结婚十年了,可是在西娅眼里,吉恩的存在仍然很不真实。哪怕只是远远地看到吉恩,西娅也会浑身僵硬。如果他不是自己的丈夫,只要把他当成和自己毫不相关的人就行了,然而吉恩是自己的丈夫,西娅有一天会生下他的孩子。当然在此之前,她要成为女儿身才行。

西娅十七岁了,两个人还没有正式圆房,人们自然会议论纷纷。她自己也不是不知道。体弱多病的西娅真的能生孩子吗?走在后院的时候,窃窃私语声就从一步之外传来。这时她非但不会回头,反而加快脚步。只要不去后院就行了,可是来到面前的母亲却无法回避。西娅默默无语,尼梅娅终于忘记了礼节,使劲拍了拍西娅的手背。

“在此之前,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们都一定要圆房。来,拿着这个。放在裙子里面,应该会有效果的。”

尼梅娅递过来一个像是香包的口袋。里面散发出的不是香味,而是奇怪的气味。西娅伸出手,问道:

“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这是用曼陀罗草的果实做成的特殊药材。口袋是用生过七个孩子的女人的内裤,放在发情**的尿液里浸泡而成的。”

西娅大吃一惊,连忙缩回了伸出去的手。尼梅娅一气之下,打了西娅的膝盖。

“你干什么?你的丈夫要被人夺走了!像王子殿下这样的男人,即使没有王子身份,也足以令天下女人趋之若鹜。就算你再不懂事,也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哪怕王子殿下没有那种想法,全天下的女人也不会放过他。远征归来,王子殿下就要成为太子了。如果到时候你还没有做好同房的准备,就无法避免新王妃的到来了!”

“可是这个东西……”

“别说这个,更过分的事情你也要做!”

尼梅娅把口袋挂在西娅身上。放在裙子里面,几乎闻不到气味。然而想到这东西碰着自己的身体,西娅就觉得恶心。正在这时,尼梅娅看到了西娅藏在裙子里的东西。看到小小的袖子,尼梅娅不由得面露喜色。

“这是什么?”

拿出来一看,衣服太小了。尼梅娅以为是小孩子的衣服,原来是娃娃的衣服。尼梅娅咬紧牙关,还是没有忍住愤怒。

“你这死丫头,还没有扔掉娃娃!”

这不是作为王子妃该听到的恶语,西娅避开了尼梅娅的目光。从七岁进宫那天开始,娃娃陪伴她度过了很多孤独的日子。可是从几年前,尼梅娅就让她把娃娃扔掉。因为她坚信,身边有娃娃就不可能怀孕。而且不能扔掉小孩子的玩具娃娃,象征着长大成人的月经初潮就不会开始。看见尼梅娅恼羞成怒,西娅谎称去年就把娃娃扔掉了。现在又看到娃娃的衣服,尼梅娅不可能不生气。她把衣服撕成两片,双手瑟瑟发抖,像是要打西娅耳光的样子,然后猛地站了起来。

“藏在哪儿了?还不实话实说?”

尼梅娅打开文件柜和衣柜,一件一件拿出里面的东西。西娅抓住母亲的胳膊,尼梅娅却把她推开了。倒在地上的西娅担心被宫女发现,于是锁上了门。针线盒掉了出来,接着翻出来的是碎布和几套娃娃衣服,终于发现了娃娃,尼梅娅抓起掉在地上的剪刀,剪掉了娃娃的头。

“啊……”

西娅脸色苍白,尼梅娅毫不理睬。她用布包起断成两截的娃娃,带出门去。西娅失魂落魄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捂着脸。这时,宫女推门往里面看。

“娘娘?有什么事吗?”

宫女进来,准备整理散落在地的东西,西娅捂着脸说:

“出去吧。”

宫女点了点头,走出门去。不一会儿,西娅站起来,捡起留下的娃娃衣服,塞进文件柜里,又摘下尼梅娅帮她戴在身上的药袋,也塞了进去,然后关上门。

周围都是阳光,无处藏身,只能继续前行。人困马乏了,幸好太阳正在西斜。西斜的太阳比正午更热。向导说,今天傍晚就能到达涌泉城。对于饱受炎热困扰的人们来说,这当然是他们的希望。

涌泉城围绕着荒野之中的泉水,因此得名涌泉。这里最适合穿过荒野的人们停留。原来只是个村庄,后来发展成为城市,最近却又无人问津。南方的城市接二连三地被占领,不知不觉间,这里成了最前方与赞达尼族对峙的城市。涌泉城至今未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不具备成为军事要塞的优势。贝勒修斯打算尽早赶到平原,排兵布阵。不过,对于长途行军将近一个月的部队来说,想要休息一天,这里是最适合的地方。自从商人不再光顾这里之后,城里的很多食宿场所都变得空空荡荡。里面应该有很多美酒、水果和储存的火腿。

吉恩在晨耀的背上摇摇晃晃,想起了这个季节在王宫里吃过的西瓜冰露。每次想到那种甜美凉爽的味道,他就忍不住口水直流。马鞍上挂着水袋,然而刚才喝过的水热乎乎的,而且有种令人不快的皮革味。其他士兵可能感觉不到这种味道,吉恩自己也想努力忘掉,可是直到一个月后的今天,他还是没有成功。

吉恩相信身体有适应能力。他曾在肮脏的街头光着双脚,躲躲藏藏地长大,现在却能在向百姓公开的正式场合,嘴角不沾油地用餐,可见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行军途中,吉恩往水袋里放土或马饲料,甚至还放过马粪,努力让自己学会忍耐。他的确忍住了,只是没有忘记原来的味道,也没有喜欢上新的味道。也许是他努力得不够。吉恩这样想着,打开水袋,放在嘴边。他手下的士兵在晚饭之前,连这样的水都喝不到。

“看到大树了!”

和向导一起归来的侦察兵大声喊道。站在将军身边的副官们脸上顿时有了生机。将军转头看着吉恩。

“你先去通知我们已经到达,然后看看情况。”

“是,将军。”

吉恩低头回答,让五名部下跟上自己,然后抽出鞭子。吉恩一声令下,一道白光箭也似的射了出去。许久之后,部下们才追了上去。大家的眼睛都盯着地平线。尽管早就听说过王子的快马,然而这次行军途中还没有真正见识过呢,直到今天才有机会从近处看到,果然名副其实,真的是快马。

部队又开始行动了。距离将军稍远的副官达尼尔对另一名副官希斯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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