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是你的狗先动的手(1 / 2)

加入书签

当时唐洛抓住卖火柴的小女孩。

他意识到,卖火柴的小女孩,不是单纯的鬼类,更像是一条狗。

这是一只狗妖,说的更加准确一点。

是一只狗妖之魂!

人死后有一定概率出现“鬼魂”,妖死后,自然也有一定概率。

一些妖物,就算被打得魂飞魄散,身形俱灭,也有可能执念不灭,成为为祸一方的恶堕之物。

至于没杀干净的,一缕残魂未死,形成妖鬼,并非是无可能之事。

只不过相对于“人之鬼”,“妖之鬼”是非常少见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虽然在卖火柴。

但唐洛“买了”火柴后,她的后续行为却是让唐洛丢掉火柴,由她去捡。

毫无疑问,这是犬类才会有的行为,而且,是家犬。

野狗有这样的行为吗?

唐洛不清楚,但他肯定,家犬会有这种行为,形成这样的本能,包括二郎神的那只哮天犬。

是的,哮天犬跟二郎神没事的时候就这么玩。

神仙的生活,其实还是很闲的。

当时唐洛抓住卖火柴小女孩的时候,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甚至在其身上看到了一丝当年哮天犬的影子。

不是神话传说中的哮天犬,就是唐洛穿越过去,那个世界中所遇见的哮天犬。

“狗子”,是唐洛当初对哮天犬的称呼。简单明了。

只可惜,没等唐洛进一步确认。就被青琅这个愚蠢的热兵器预备役给打断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逃之夭夭。

狗子跑了怎么办?就只能再抓了。

青琅作为主要责任人,肯定是要负责的。

当年哮天犬除了听杨戬的话之外,最大的兴趣爱好是各种仙子小姐姐玩。

别误会,哮天犬不是色狗。

唐洛认识的哮天犬,不是公狗,而是母的。

当初唐洛特意确认过,在《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中,哮天犬也是有一些篇幅的。

出家人不打诳语。

就算是文学创作,也要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

唐洛就是这么一个严谨的人。瞎编是不可能瞎编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瞎编。

哮天犬跟一般的大妖不一样,她是典型的赤子之心,童子身,童子貌,童子心。

也就是说,很好骗。

如果唐洛猜测没错,卖火柴的小女孩真的跟哮天犬有关的话,那么她多半会被新诱饵给引出来。

“再加一层‘佐料’吧。”

唐洛扯了扯青琅的衣襟,在其锁骨下方划开一道小小的口子。

让鲜血慢慢流了出来,一部分沾染在头骨上。

怎么说也是修炼之人,虽然很菜,血跟一般人的血还是不一样的。

搞定了诱饵,唐洛扯扯手上的绳子说道:“走吧,我们找狗去。”

青琅觉得,自己现在才像是一条狗。

“我不会放过你的……”她从牙缝里面蹦处几个字。

“准了。”唐洛很敷衍地说了一句,“下来吧。”

青琅挪动身子,从桌子上摔倒了地上,勉强撑着桌子,灰头土脸,慢慢爬起来。

“得。”唐洛摇摇头,催动功德玉莲,稍微治疗了一下她的伤势。

至少让她有力气可以行走了。

两人出门。

“大师……”

韩广刚好路过,看到这一幕,忍不住低呼一声,立刻退到一边,悄悄竖起了大拇指。

想不到玄奘大师也是个性情中人。这一玩起来,就比他们高端很多。

那个姑娘,脸色略白,气质清冷,偏偏又我见犹怜。

厉害,不愧是玄奘大师!

“哦,贫僧去找卖火柴的小女孩,要一起吗?”唐洛看了韩广一眼问道。

“不去,不去。”

韩广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大师您忙,我先走了。”

一溜烟跑得没影了。他可是一个有眼力的人。

“嗯。”唐洛点点头。

“我要面纱。”走了两步,青琅就不走了,提出一个要求,“否则我宁可死。”

“真麻烦。”唐洛伸手,直接从撕下了她的衣角,“给你。”

就地取材功力满分。

“……”用颤抖的手接过,青琅蒙住自己的下半张脸。

只是——

怎么感觉比刚才还要不对劲的样子?

托安山城三个恐怖传闻的“福”,入夜一段时间后。街道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偶尔有行人路过,看到两个白衣人鬼似的游荡,也是吓得赶紧跑路。

多少让青琅千疮百孔的心得到一点安慰。

“啪嗒。”

小木棍落地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夜晚,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清晰可闻。

唐洛松开绳子说道:“去吧。”

“去吧?”青琅看了看不远处的小木棍,又转头看向这白发妖僧。

“捡回来。”唐洛说道。

“……”

“这样大概率可以把狗子重新引出来。”唐洛说道,“还是说,你其实喜欢这样子在街上闲逛。”

青琅差点把牙齿咬碎,慢慢走上前去,蹲下捡起小木棍。

走回到唐洛面前,青琅强忍着一棍子捅死他的冲动,把小木棍递到唐洛面前。

用一句用烂的比喻——

就是眼神能杀人,唐洛已经死了无数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