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回利物浦(1 / 2)
“什么毛病?”
这话说的有点贱嗖嗖的,即便陆泽懂得他心中所想,也觉得卢卡斯有些贱皮子,求婚成功,还是自己挑选的心仪对象,再怎么说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这倒好,感觉幸福来的太简单就理所应当,没有挑战性?导致自己一点都兴奋不起来?这不是贱皮子是什么?
“我……我也很难说的清,总之就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兴,坐下喝两杯?”
不由分说的给陆泽起开一瓶啤酒,压根没给陆泽反对的时间,陆泽直视了他两秒,没有说话,从厨房里拿出酒杯,坐在桌前给自己满上。
一看桌上,好家伙,就一酸黄瓜,也真能对付,这东西夹在汉堡里陆泽还能吃得下去,但捧着酒瓶子直接啃陆泽肯定是来不了,他似乎也觉得自己的下酒菜有些寒酸了,思前想后,跑到厨房零食柜里拿了几袋薯片,还没等撕开,就被陆泽拦下了。
“哎得得得,你可放下吧,真够抠的。”
抱怨了一句,给王梓萱发了条消息让她买些下酒的外卖后,端起酒杯,和卢卡斯碰了杯,一口闷掉大杯中足有大半瓶的啤酒。
卢卡斯喜欢和陆泽喝酒的原因就在于这,他喝酒不像欧洲人一样能磨,一瓶啤酒能在酒吧呆一宿,而是三两下就一瓶,从来不惧拼酒,合俄国老酒鬼的胃口。
“说说什么情况吧。”
陆泽像是刑讯一样绷着表情,把问题摊开了希望卢卡斯帮忙回答,撕开薯片包装袋,他准备倾听卢卡斯的抱怨。
卢卡斯长呃了一声,脑海飞速转动准备合适的措辞,想到半截,或许是脑子开了锅,又是半晌没了声音? 只是拼命的将啤酒咽下,直至吹了一瓶,打了个长长的饱嗝? 砰的一声撂下酒瓶后? 才吞吞吐吐的把事情的原委讲述个清楚。
“我其实挺期待这次婚礼的? 重视程度自然不用多说,所以我前几天在珠宝店买了一颗二十万欧的钻戒准备向她求婚,那时候我很希望她会喜欢这颗钻戒? 但当我真正拿到她面前时? 又很难接受她那么喜欢这颗钻戒。”
“你还真够矫情的。”
“可不是么……”
在陆泽回来之前,他已经喝了一瓶伏特加和四瓶啤酒,看得出来? 他有些醉了? 对于陆泽的嘲讽并没有反驳? 而是抱着自己光滑的脑袋不停揉搓? 男人总是喜欢为爱的女人而痛苦? 无论她所做出的回应是完美还是令人失望。
这点在一个喜欢讲感情的男人身上十分常见? 在恋爱关系或婚姻建立之前总是希望以感情作为桥梁,这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该做的,值得赞扬,但最终的结果,并不一定会因为感情基础而走向完美结局。
“那这个婚你还打算结么?”
“废话? 我都给人跪下了? 不娶回来不是白跪了?明天她会带我见她的父母? 然后我带她回俄国见见我的爸妈。”
“那婚礼什么时候办?”
“等我从亚马逊回来再说? 具体是什么时间,我第一时间通知你,其实我有犹豫该不该让你做伴郎? 毕竟你一出场,一定会抢我的风头。”
这是卢卡斯今晚第一次露出笑容,但不一定是真的解开了心结,如果一场谈话就能让一次有关于人生的忧虑消散,那只能说明那个正在发愁的人真的是个乐天派,更何况陆泽并没有主动去开导他,毕竟在陆泽眼中,甚至在所有知情者的眼中,卢卡斯都算不上是选择了一个最适合他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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