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6章 酒鬼(1 / 2)
第926章 酒鬼
《洗冤录》里说,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凶杀案,一切有目的的谋杀案,追查下去,最终都脱离不了两个方面:一是谋财害命,二是因爱生恨。
这段话对于查文斌这几次的经历来说,都一一验证了。人性这东西,是最经不起考研的,而人在死后,关于生前的恨,到底还能持续多久呢?
阿达过去是个在城里卖苦力的农民,三年前,一场意外让他的一只手永远失去了知觉。阿达被迫回到了乡村,曾经的他也豪情壮志,也曾怀揣着梦想。可如今,他只能面对着一贫如洗的空房,还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酒是个能够麻醉灵魂的东西,吞下那种液体后,可以让人在短时间内忘掉一切的烦恼。什么世俗,什么阶级,什么高低,统统都会化作云烟飘散在脑后。
阿达回村后,只能以打零工为生,可一只手的小工自然是比不上双手健全的。哪怕有时候阿达只要一半的工钱,人家也未必愿意。阿达的生活越发困难了,可酒瘾却越来越大了。
犯酒瘾时的难受要比烟瘾更大,阿达已经不好意思再去村头的小卖部赊酒了,他甚至想过把当染料用的酒精兑水喝了,但那味道实在是难以下咽。阿达思来想去,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地方,那就是村里的公墓。
为了相应绿色殡葬的号召,村里这两年花了大力气整顿殡葬。村民死亡后,骨灰将统一迁到村中集体修建的公墓群中。阿达是村里为数不多的闲人,像他这种年纪的,大多都在城里务工去了。所以,村里但凡有个红白喜事,阿达都会被叫去帮忙。虽然他只有一只手能动,但一只手总好过没有手的。
没办法,这年头,农村的劳动力流失太严重了。
阿达帮忙的工种也很固定,红事场上,他永远是负责挑嫁妆的。而在白事场上,他则是负责抬棺材的。原因很简单,手虽然使不上力,但肩膀有力气。况且,这种事,愿意做的本来就不多。
阿达用自己的肩膀,抬回来过多少嫁妆,就抬出去过多少棺材。于是,阿达有了另外一个外号:金刚。
农村人管抬棺材的人叫做“金刚”,类似于宗教里的金刚护法一般,护送着逝去的人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干这个活儿,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给自己积攒阴德;第二种则是晦气太多。总之,在过去,这都得是火气旺盛的年轻人才能干的。完事了,主人家还得包个红包重谢。
可请阿达,只需要一顿酒,一包烟。阿达也乐于此道,抬个人对他来说和抬钢筋水泥没什么区别,更何况,这件事还挺受主人家尊重。
说了这么多,是因为阿达知道哪里有酒,那就是公墓里。
公墓里有两种地方有酒:一是放在墓碑前的,那是孝子贤孙们平时祭奠时带去的。这种酒多半是普通的透明玻璃瓶,村里小卖部供应的那种:高粱烧,小麦烧,糟香之类的。几块钱一瓶,也就比干喝酒精好那么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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