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三品 大乘正宗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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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品大乘正宗分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

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盘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

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于是佛告诉须菩提:“大菩萨应如是降伏他的妄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的心,如卵生的鸟虫,如胎生的人兽,如湿生的水中动物,如化生的天人等四类欲界众生,爱欲心深重;如有**天众生虽然已经没有爱欲心,但是还有色相,如无**天众生不但没有**,并且已经空无色身;如有想天众生唯存一念;如无想天众生连一念都不存,寂然不动;如非有想非无想天众生心境寂然不动,而又不像木石那么无知;等等。他们都是虚妄不实的妄想心,我都要使他们入于不生不灭的境界,而灭除妄心。像这样灭度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然而实际上,妄心虚幻有,众生也是虚幻有,本来不生不灭,不待降伏,也不待灭度,没有任何众生得以灭度。你知道为什么吗?须菩提,凡是可以证“我”存在的任何境界,都是我相,比如痛苦或快乐,让自身意识到“我”的存在,如果没有“我”,就不会感受痛苦、快乐。其他如救济穷困、慈心不杀、发菩提心等都足以证明“我”的存在,甚至不生不灭境界、无上正等正觉都是“我”所要证取的。如果菩萨有妄心待降伏,有无量无边的众生待灭度,就是有我相。凡是能够领悟道理,能够取舍任何境界的,就是人相,比如领悟了烦恼由“我”相所生,于是不取我相,这就是人相,甚至低等动物只有一点点领悟也是人相,如果菩萨心存少悟,以为所悟为实有,虽然不取我相,却有人相。凡是可以证取的境界和能够领悟道理证取境界的,除了我相、人相,还有分别一切境界和众生的“觉知”,凡是有情都有此觉知,不论入地狱、上天堂、做畜生、做鬼、做菩萨、做佛,都念念相随,有很多修行人证到这一灵明觉知,以为悟道了,当知这是众生相。如果菩萨以为摒除我相、人相,念念守住此一觉知,就是有众生相。显现这一觉知的,有人称之为本体、上帝、天主,有人称之为梵、真如、自性、法界,如来藏,等等,如果菩萨以为我相、人相、众生相都不是,但守一不生不灭体正好落在寿者相,这是根本大无明,比如人先有了生命,有此寿者相,才有身心,然后才有痛苦快乐,然后想要离苦得乐。那么,他就还没有如实领悟如来所护念所付嘱的无上正等正觉心,他就不叫做菩萨,还只是善男子善女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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