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十四章(1 / 2)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
(激ǎo),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
之不见其後。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注释]
1夷:无色。
2希:无声。
3微:无形。以上夷、希、微三个名词都是用来形容人的感官无法把握住"道"。这三个名词都是幽而不显的意思。
4致诘:诘,音激(阳平),意为追问、究问、反问。致诘意为思议。
5一:本章的一指"道"。
6徼:音激ao(上声)。清白、清晰、光明之意。
7昧: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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