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地役权(1 / 2)

加入书签

    “林先生,我的名字是托马斯-胡布尔曼,受南方电力公司委托,向您收购您名下的一些土地。”林义龙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地产经纪的人的电话。

“我没有转让我土地权益的想法。”林义龙答道,“我想,南方电力的委托人,托马斯太太已经把我的意思给转达到了。”

“没错,但南方电力愿意出一份令林先生无法拒绝的出价,我想林先生可能会愿意考虑的。”胡布尔曼很富有感染力地说到。

“好,既然如此,我只接受土地置换,南方电力可以买下和我布莱肯林场相邻的同样面积的格拉摩根谷区的连续土地进行置换。”林义龙冷冷地说道。

“这......实在有些强人所难。”胡布尔曼先生回答道,“南方电力公司更愿意付出货币对价对您进行补偿——经过我们探查,布莱肯林场大多都是C类或者D类农业土地,我们愿意以A类农业土地的价格进行收购。”

在英国,为了确定农业补贴标准,会把土地按照类似古代的征税等级的由上至下以ABCD四等进行补贴。因为A类土地的所谓“地力(灌溉、光照、防火、防水等要素)”是最好的,相对来说产出也很多,价格最高,能与最低的D类相差将近20倍。不是说A类就以后一直都是A类,如果A类的土地的“地力”下降,也会变成B类土地;相应地,C类和D类土地要是通过各种投入,也可以变成A类土地。就市场价格来说,平心而论,这个价格给的十分有诚意。

可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把林义龙的布莱肯林场大块相连的土地间被人为地打上了楔子,考虑到按照《1925年财产法》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任何这个地块土地权利的持有人还将享受从林义龙土地上的通过权——通过地役权(easement)的获得方法来实现的——布莱肯林场的土地都是连成块的,与相邻的地域和道路土地不存在任何交叉。所以这个地役权将被整个布莱肯林场的土地承受,而不是从这个地块到最近的陆地这个区域。所以,这才是林义龙最担心的问题。两年前林义龙对马斯塔赫矿工俱乐部——也就是现在林父林母寓居的“新天顶别墅——什么态度,现在他仍然是什么态度。

“这么说吧。”林义龙说道,“我想胡布尔曼先生应该明白我的看法,我十分诚恳地认为南方电力给出的价格是非常有诚意的,理应接受;可问题是,假如南方电力公司想要买下这块土地,我大片连接的土地就会被中断,我没有办法接受这一点。所以,我不会对南方电力说不,但也只会按照离我最近的那条边界按照地势布置一条截线,保持我的土地的连续性。截线那一面的土地南方电力公司必须完全吃下去,并给我在北面的布莱肯山公园或者东面的南威尔士山谷的谷区找到不小于我那块土地的整块土地我才会考虑兑出,这是我的开出的“土地置换类”对价,取决于你和南方电力公司到底愿不愿意接受。”

这个条件就算南方电力公司有钱,愿意接受,也是不可行的:一来南方电力公司没有掌握一块完全无意义的土地的理由;二来在置换土地前,南方电力公司需要相当高的前期投入才能拿到让林义龙相中的“连续着的大片土地”,在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简直是自取灭亡的行为。

“我大概明白了。”胡布尔曼开始比照着地图,画截线,开始计算林义龙需要买入土地的大小,“我们会尽早进行研究,以满足林先生你提出条件。”

“我希望最晚到6月末能完成协议的签署。”林义龙附加了一个时间条件,“我不想把这个事情拖太长时间,这样无论是对你们,还是对我都不好。如果这个时间没有达到任何答复,那不好意思,我不会再考虑南方电力公司对整个布莱肯林场任意土地的持有要约,不想再花费时间考虑这些事儿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