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需要帮手(1 / 2)

加入书签

慢慢的冷静下来之后,忽然的就想到了刚刚那个黑衣人说的,那些人好像就是高氏集团的人吧,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好找了。

想到这里,就赶紧的回到了林夏的家,因为现在就是要将这件事情说给霍天磊听,单单凭她一个人的话是不行的,她需要帮手。

高少轩正在花园里看着自己精心培育的兰花,拿着洒水壶浇花呢,就听见了外面车里停车的声音。

向门外的方向看去,就看见几个手下正抬着一个女人往他这边走来呢。

那些人走到了高少轩的面前,说,“少爷,人已经给你带来了。”

高少轩听了之后,心里本来就有些开心,这时候脸上的笑意就更加的得意了,“哦,真的是那一个女人啊!将人放到我的房间。”

他低头一看果然是那个之前在KTV看到的女人,只不过几天不见好像长的更加的漂亮了,也更加的相似与他的妈妈了。

那些人听了之后,就赶紧的将人放到了高少轩的房间,他们就怕翻脸比翻书还快的高少,会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就惩罚他们。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他们高家的人比其他的人做事效率高的原因。

高少轩看着手下将人抬到了自己的房间了,就显得更加的悠闲了,拿起刚刚因为看林夏的放下东西的壶,又给了那花浇水。

反正现在的林夏已经落到了他的手里,想要什么时候去看不是都可以吗?

林夏在床上悠悠转醒了,不过脖子还有一点疼。

“这是在哪?”林夏看到屋顶不是她的房间,就摸着脖子有些迷迷糊糊的说。

她记得之前,是被一伙人给打晕了,那现在也不就是等于说是在坏人的地盘上吗?

想到这里后,原本迷糊的脑袋瞬间就变得清醒了起来,一个翻身坐了起来,向四周看了一眼,就赶紧的穿上自己的鞋子想要出去。

等在屋外的保姆,是奉了高少的命令在这等着,就是为了林夏这个小姐醒来的时候方便伺候她。

在听到了屋内有动静,就赶紧的走进了屋里,然后就看见了那个小姐要穿鞋子,就赶紧的跑到她的身边。

“小姐,你醒了,我来帮你穿鞋。”说着就蹲下身子,拿过林夏手里刚要穿的鞋子。

“这是哪里?我问什么会在这?”林夏忽然的就有些害怕了,说话连声音都是颤抖的。

“这里是高府。您是高少爷请来的啊,你都忘记了吗?”那个保姆说这,就朝着林夏的脚上套鞋子。

可也不知道是她的心里作用,还是林夏那个人的不太情愿,那鞋子怎么就套不上,这下就让那保姆有些急眼了。

就这样的一点小事情,她要是做不好的话,肯定会被高少爷给打死的,她可不想要就这样的失去了生命。

林夏感觉到了脚上的痛意,看着蹲在地上的保姆那急的模样,就有些不解,这要要穿不上的话让她自己穿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还要这样的勉强自己呢?

“哎,这还是我自己穿吧。”林夏说着就从那个保姆的手里拿过自己的鞋

子,她还没有虐待别人的乐趣。

那保姆听完林夏说的话,就有些感激的红了眼眶,“谢谢,小姐。”说完之后就站起身后退了几步站到了一旁。

林夏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被绑架,况且还是一个看着那么有钱的地方,这里的主任肯定不是富二代就是企业家了,反正就是很有钱的样子。

这也正式令她不解的地方,她就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家里情况也不是很好,还是与自己的老爸相依为命,按说是没有机会去结交这些富家子弟啊。

难道是这些人认错人了?

林夏一想到认错人了,就感觉真的是苍天肯定是在作弄她吧!这样的事情竟然落在了她的身上。

要是说起来的话,以后肯定会被她的那些同学笑上一整年的,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她们知道!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解除这个误会,让她赶紧的回到家,现在石头跟徐甜甜应该已经回到家,将这事情说给了她老爸了吧!

要是让她爸爸担心就不好了!

“你们高少爷呢?你就跟他说我要见他。”林夏对着那个待命在一旁的保姆说。

“好,小姐,您等一下,我这就是找少爷。”、那个保姆说完之后就走出去了,只留下了林夏一个人在屋里。

林夏知道了这是误会,所以心情也就放松了下来,就四处的看看。

没有想到的是这屋里的主人还挺有品味的,全屋就是黑白的搭配,显得更加的高大上,还挺符合她的审美观的。

走到窗台前,就可以俯视整个别墅的全貌,看着这个房间是这里最好的地方了,不愧是一个有钱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