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春暖花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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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里糕点和炒面的香气不由分说的钻进了潇潇的鼻孔,这让她瞬间来了斗志,感觉一股无形的力量漫进了自己的每个筋髓。

“刚才对方来电话了,你们现在只有半个小时吃饭时间了,这家餐厅早餐的虎皮蛋糕,芝士奶油汤和牛肉炒河粉不错,你们可以试一试。”

高芸边拿餐巾擦嘴边说到,“我吃好了,你们慢用,半个小时,车上见。”说完便起身离去。说实话,潇潇只听到了从虎皮蛋糕到牛肉炒河粉这一段话,剩下的信息她都留给天成去处理了。

等潇潇把一大堆餐点放到桌子上时,正在吃小笼包的天成瞪大双眼不可思议的看着潇潇,“潇潇,你能吃这么多!”潇潇摆出无所谓的样子:“对呀,怎么了,这多吗?”

“我真没见过女生吃这么多的。”天成纠结的看着面前小笼包。

“谁规定女生就该吃多少,再说了,昨天晚上为了红毯,咱们本来晚饭就没好好吃,再加上劳累了一夜,不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啊。”潇潇卷起炒河粉就往嘴里塞,“人生本来就苦短,为何要跟美食过不去。”

“你这样的女生到是很自然,人生观也很有趣啊。”天成托着腮摆出一副耐人寻味的模样。

“一看你就是即将要结婚吧,婚礼还没举办吧。”潇潇端起奶油浓汤说到。

“你怎么知道的。”天成直起身,有点警觉。

“你手上的戒指,最关键的是你明知这份工作经常出差,你却还依然不放弃这份机会,如果是一个已经结婚且有了孩子的男人,他基本不会去考虑流动性这么大的工作。”潇潇边喝汤边得意的笑着。

“你说的没错,我和我未婚妻是发小,我们俩从小就对对方有好感,我们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一个学校,大学也在一个城市……”天成端起咖啡,面露难色。

“其实我们俩人的家境差别很大,我的父母只是工人,而她的父亲是一家公司总经理,所以当时她和我在一起时,没少和家里人吵架。所以我就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可以给她好的生活……”

发小、好感、差距,这些词似乎在哪里听过,潇潇刚夹起一叉烧包,胳膊就停在了半空中。她看着眼前的天成张着嘴在继续说着什么,高挺的鼻梁上也冒着汗珠,但天成的声音却丝毫钻不进耳中,整个空间似乎变成了真空。

儿时的记忆却突然冒入思绪,那个和自己堆沙子,跳皮筋的小男孩跃然眼前,她甚至还依稀记得当她搬走的时候小男孩追在车尾撕心裂肺的哭喊。

爱一个人真得会爱一辈子吗,一个记忆点真能收藏一生吗。

“喂,潇潇,别发呆了,到点了,咱们该走了。”天成在潇潇面前打着响指。回过神进入现实世界的潇潇眨了眨眼睛,看了看手机,站了起来,却被天成一把拉住了,“潇潇,刚才说的那些,请你不要外传,我也是好不容易获得的这个机会。”潇潇看着扭捏不安的天成,点点头:“其实我也没听多少。”

上了车,高芸就给两个人一人一个文案,“这里面是接下来要拜访人物的全部资料,这次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到他的人脉资源,技术资源以及投资,这场仗非常重要,如果等会有一个人掉链子了,那他(她)就可以直接回公司收拾东西了。”

两个人的喉头都不约而同的的抖动了一下。潇潇翻开文案,当看到出现在上面长满络腮胡留着摇滚头头型的中年男人时,潇潇深吸了一口气。

干她们媒体这一行,没有不认识这个掌控着全国近乎一半分屏广告和传媒资源的大佬,而今年他更是在福布斯亚洲富豪榜上排名第八。

去见这样的大佬,两人未免有些激动夹杂着紧张,潇潇暗自叹喻,早就知道汤臣一品那种顶级奢华住宅里住的不是一般人,均价20多万元一平的房价足以使她这种工薪一族顶礼膜拜,瞠乎其后。

把文案看的差不多了,潇潇抬起头看着窗外放松一下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上海最有代表性也是最寸土寸金的陆家嘴,潇潇真想拿起手机把不远处的明珠电视塔、环球金融中心、金茂大厦以及上海中心大厦拍下来。

可她看到高芸皱着眉头正襟危坐的在那认真看着文案的时候,拍照的念头立刻烟飞云散了,天晓的高深莫测的高芸看到自己拍照会不会直接把手机和自己扔出窗外。

随着几幢金壁鎏瓦,高耸入云的米白色大楼进入众人的视野,高芸抬起头,用一种猎豹追捕猎物的尖锐眼神看着潇潇和天成:“Don’tscreitup!”不亏是和刘尚是高中同桌,鼓励人的方式都这么奇特。

得到保安的许可,通过镶有“TOMSONRIVIERA”金字的白色幕墙,就只见一个穿着米白色西装内衬的中年男人站在中庭那里。

车在男人不远处停下了,一下车,高芸就踩着红色ManoloBlahnik高跟鞋健步如飞的走在前面,潇潇真得很佩服向高芸这种穿着高跟鞋还如履平地的女人,现在的她只要穿高跟鞋跑步也必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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