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民,政,军(1 / 2)
“变法”这一词太重了。
它不是改革改制,不是小规模的鼎故革新,而是对国家法令制度做出重大变革。
若变法成功,一个国家政治、军事、经济、农业等将焕然一新。
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变法后,使魏国强于四邻。齐国政治军事由邹忌、孙膑改革之后,使齐威王称王,霸于天下。楚国吴起变法后,使楚国再次强盛。申不害变法,使韩国这个弱国风骚一时。商鞅变法,意义更是重大。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是一种变法。这个铺垫,对如今的经学影响,有很深远的意义。
众人变色之后,议论纷纷。有人认为祖宗之法不能变,有人认为当剑走偏锋,孤注一掷。
“变法关系到国祚气运,不知道骠骑大将军要改变哪些法制?”
淳于嘉开口问道。
他所问的,也是众人想问的。
刘凡从主座走下去,于过道上踱步。
深思熟虑后,刘凡开口言道:“所改制,大体有三,民之法,军之法,政之法。”
变法重大,徐徐图之。
虽说重病当下猛药,但下药太猛,会适得其反。
商鞅还经过两次变法呢,此时汉代政治太黑暗了,宦官,外戚,世家,军阀,叛乱。
若第一次变法能成功,就可以积累更厚实的羽翼,进行下一次变法。
若是连第一次都不能成功,改革再多的制度,也是徒劳。
“天灾人祸,导致税收不堪重负,人头税,田赋,劳役,地租等税收令无数百姓家破人亡,走投无路者,从贼乞命。土地兼并,使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富人成为豪强,奴役佃农,成为国家毒瘤。去年吾就开始实行屯田,并颇有成效,吾认为可以在全国推广,民屯,军屯,商屯都可。人头税虽然使朝廷收入高,但对百姓极不公平,长此以往,只能让贫富差距加大,所以,吾建议废除人头税,实行一条鞭法,即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钱,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刘凡决定暂时试行明代宰相张居正提出的“一条鞭法”,就是把各州郡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钱财,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
以此方法,来缓解屯田所需要的时间。在这个时代,刘凡根本没有能力禁止买卖土地,他只能等此法稳定住民生之后,再实施其他策略。
不过刘凡有些担心,就是“一条鞭法”这种美好初衷和历史上一样,以悲剧结尾。
“十常侍乱政,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贱,为人蠹害;何进一门,也是如此,若非仰仗皇后,他还在家杀猪屠狗,这些都是胸无点墨,目不识丁之徒,却居于高堂,使百姓跪拜,他们不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反而搜刮民脂民膏。归其缘由,这是察举制的弊端,无数不学无知,志大才疏者依靠宗族势力举为孝廉,此多无德也,与宦官外戚无二类。吾欲举荐陛下废除察举制,在选拔文官上面,以直言极谏、贤良方正、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考试选举官员,吾称其为科举。世家之中人才济济,吾相信寒门之中人才亦有不少,凡科举及第,金榜题名者,分郡县为官吏。不及第者,纵使世家豪族弟子,亦不用。大浪淘沙,以精明强干者替换宦官党羽,将宦官势力挡在科举门外。”
人世间,永远没有公平,平等可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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