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丹辰子的来历(2 / 2)

加入书签

只来的急在心中说了句“好快”,便永远的失去生命。

陈风扬起长剑,一动不动的守在洞口,像一尊无敌战神,牢牢的掌握洞口的进出权。数百北蛮人发疯般涌将上来,只是洞口只能硬挤个三五人已是极限,陈风一人一剑刚好笼罩住这个范围,于是,这个洞口便成了他的杀戮战场。

七杀剑运用的越来越娴熟,北蛮子的尸体也越堆越多,但后退的路已被紧随其后的袍泽堵死,只能硬着头发往前冲。到了后来,陈风杀性大起,杀一个北蛮子,将一具尸体踢出洞外,灵泉洞不时有尸体朝外飞出,重重砸在后面的敌军身上。

恐惧,朝着北蛮军中蔓延,眼前的这位杀神仿佛镰刀割草一般,不断的收割着袍泽的性命,没有人会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送死,但后面一排排的人朝前冲,后退,也不过退在同袍的刀口下。

陈风不停挥剑的同时,也试着尽可能的节省力气,用最小的体力击杀敌人。他心中一片空明,手中剑越使越使得心应手,七杀剑法运用的越多,心中的明悟越是强烈。

在地球古代,剑被当成王侯将相,文人墨客的配饰之物,更多的是一种身份象征,所以剑被称之为兵器之皇,它高贵,孤傲,冷漠。

古龙小说上说,剑是无情的。好剑法只有死人才能看到。

“剑法无情,但我用来保护我所爱的,便是有情。”

陈风双眼爆发出惊人的气息,手中长剑更加凛冽,他整个人也散发出凌厉的剑气。

人剑合一,他达到这个境界了。

可下一秒,一只长箭刁钻地穿进了他的咽喉,在他刚刚达到人剑合一,心中欢喜时露出的一丝破绽之时。

“扬州城的会稽郡,有两位青年剑客,他们一个是郡侯之子,另一个只是平民子弟。但两人都喜好剑法,且都是天资卓越之人。那平民子弟更被郡侯大人收入门下。两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都想分个高低。但两人从人阶,到地仙,再到天仙,一直都是不分胜负。剑道虽是极强的攻杀之道,但终究只是大道,无法突破天道的轮回,于是郡侯大人别出心裁,创出一种丹药破天丹,能够打破自身的桎梏,抵挡天仙之上的大天劫,虽然对以后的实力将有极大的影响,但却拥有无限的寿命。此丹一出,天地色变,幸好扬州有四位郡侯实力的强者,四人联手将此雷劫挡下,方才留下此等逆天宝物不被天劫毁去。而负责外围守护的郡侯之子,却被前来打探消息的海族强者击杀,魂飞魄散。会稽郡侯悲痛不已,原本炼制此等宝物留给两人中的一个,却不想为了此物痛失爱子。于是他将这天下的天仙都垂涎欲滴的宝物丢在爱子的房间里,只是偶尔想起爱子之时才拿起来把玩。如此匆匆一万年后,不想这枚丹药竟拥有了自己的灵智。而这枚丹药开启灵智后,一出生就是天仙境,出生之时,便是渡劫之日,好在它本事低微,劫雷也弱上不少。不过在郡侯府,怎能逃过郡侯的法眼?还好郡侯夫人那一日诞下爱女,郡侯大人无暇分身,便派人去取。却不想这枚丹药别的本事没有,逃跑的本事在天仙里是一等一的。”

陈风捂着光滑的脖子,心中笑道:“于是你便逃到了灵泉村。”

丹辰子在陈风脑海里叹气道:“其实我也才十三岁而已,收你为徒不过觉得你资质过人,将来你强大起来,若是投入白马银枪两位侯爷之一的麾下,也不必害怕我主人了。不想前几日我隐约觉得有一丝熟悉的气味来到灵泉村上空,盘桓不去。我便撤去幻境,躲到你脑海里,也不曾和你说。谁曾想我的劫难还没过,你的劫难倒来了,罢了罢了,这东躲西藏的日子也过够了,我这颗丹药的命运不就是给人吃的么?”

陈风心中笑道:“你的运气不错,咱们头顶上空,有一位绝顶天仙,名为公孙婷,想必能护着你吧?”

“什么?”丹辰子激动的大叫道:“你说她是公孙婷?那就是白马侯的爱女了,白马侯倒也罢了,他的结义兄弟银枪侯乃是北地最强大的两位绝世强者之一,而且我的主人非常厌恶银枪侯,不仅是因为银枪侯实力不在我主人之下,而且整个大人的人都知道,银枪侯相貌也不在我家主人无缺侯之下。”

陈风哭笑不得,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也会为了颜值互相看不顺眼么。

“公孙县侯,那个小子怎么喉咙中箭了会没事?你堂堂县侯之尊居然无耻到送他这等宝物来坏我大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