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抢滩登陆(1 / 2)
罗晓宇仗着出色的身手,还有银行身份的掩护,在辽东转了一圈,最远赶到辽阳。一路上遇到了非常多的起义军,老百姓也的确同仇敌忾,奋勇作战。不过他越看越失望,高昂的信心跌落到了谷底。
各地起义的百姓缺少合作,完全就是散沙一片。他们最常做的就是死守一个村庄,一个山寨。然后就静静等着鞑子到来,就算是临近村寨遭到了攻击,他们也不知道救援。
没有大局观,没有合作意识,力量分散,各自为战!
这就是义军最严重的问题,罗晓宇除了能想办法提供一些军饷情报,其余的也是束手无策。
老奴的反扑非常迅猛,大量的汉人被杀,不少起义的村寨被杀戮一空,变成了焦土。建奴正在用最残酷的手段,几乎灭族种族一般,不停地清除一个又一个村寨。
难道大好的形势要逆转了?罗晓宇痛苦地问着自己。
“哈哈哈,该死的尼堪,跑不了了!”
两个鞑子驰骋在原野上,疯狂追击一个人。此人肩头上有两支箭,伤势严重,几乎摇摇欲坠。
罗晓宇正好撞见,他急忙隐藏在路边的蒿草之中,迅速拿出了一张一尺半的弩箭,十五丈之内,每发必中,而且所用的弩箭全都喂了毒药,见血封喉,一击必杀。
他隐藏好了,建奴就冲到了眼前,罗晓宇猛地抬手射击,一箭正中咽喉,身躯摇晃了几下,一头栽在地上。
另一个鞑子立刻警觉,急忙拨转马头,向着罗晓宇藏身之处冲去。
“卑鄙的尼堪,滚出来!”
嗖!
弩箭再度射中鞑子的战马,没跑几步。战马摔倒,上面的鞑子狠狠摔了出去。
罗晓宇抢步冲上来,正巧鞑子爬起来,他一脚踢在了鞑子面门。罗晓宇出身沧州武术之乡,从小身手过人,十几岁就行走江湖,经验丰富。
不过江湖人始终是下九流,他在一年多之前,前往义州投军,想要凭着本事拼杀出个功名。
在入伍测试的时候。罗晓宇功夫出众,人又成熟机灵,正好被张恪选中,接下来的一年,他接受了全面的培养。学会了建奴和蒙古的语言,风土民情都烂熟于心,又交给他更多的杀人之术。
原本罗晓宇的功夫还有花架子,经过这一年多,全都变成了最实打实的东西。
一脚下去。鞑子的下巴骨被踢碎,身体直挺挺向后倒下去,罗晓宇抢步,一脚踩在他的咽喉。愣是把鞑子踩得两眼突出当场丧命。
解决了两个鞑子,罗晓宇急忙跑过去,此时被追击的人已经落在地上,战马在身边悲鸣。罗晓宇急忙抱起了他。呼唤道:“朋友,你怎么样?”
“水,水……”
罗晓宇急忙拿出了水囊喂了几口。这个人缓缓睁开眼睛。
“鞑,鞑子呢?”
“都被我杀了!”
“哦!”此人咧嘴笑了两声,随即咳嗽起来。
“朋友,你是哪的人,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是不成了,朋友,你杀了鞑子,我就信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呵呵,我叫刘兴仁,我兄长叫做刘兴祚,也就是鞑子说的刘爱塔!”
“是他!”
罗晓宇一惊之下,差点把刘兴仁扔在地上。
这个刘爱塔实在是太有名气了,他本是开原人,被鞑子掳去。因为聪明伶俐,渐渐受到了老奴的赏识,被提拔进入军中。
攻击辽阳和沈阳的时候,刘爱塔还立下了功勋,一路升到了副将,负责驻防金州和复州,论起受宠程度,还远在李永芳之上,被定为汉奸第一人!
早知道他是汉奸的兄弟,还不如让鞑子杀了他。
罗晓宇动了杀心,刘兴仁似有觉察,苦笑道:“朋友,你是不是以为我是汉奸?”
“难道不是吗?”罗晓宇冷冷问道。
“哎,以前我们兄弟不懂事,贪图荣华,鞑子给我们金银,给了我们官职,我们兄弟就给鞑子做事,咳咳……”刘兴仁悔恨地说道:“糊涂,糊涂啊!鞑子根本不是人,就是一群野兽。我们兄弟在老奴眼中,无非是对付汉人的狗而已!”
罗晓宇看着紧紧盯着刘兴仁,脸上的痛苦似乎不是作伪。
“朋友,我兄长说了,不能看着鞑子杀戮汉人百姓。恰巧头几天知道鞑子要派出人马清剿义军,我受命出来通知让大家做好准备,没想到竟然遭遇了鞑子,我手下的兄弟都被杀了。”
说到这里,刘兴仁又咳嗽起来,嘴角涌出了血沫子,眼看活不成了。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大哥刘爱塔还有一丝天良?”
刘兴仁艰难地点点头:“大,大哥他悔恨不已,想,想,重回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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