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艾米十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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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的时侯,秦朗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七点差五分。他没有叫小吉,自已开着车走了。

清晨的风还有些冷,吹起他额前的头发,天上飘起小雨,细细密密的雨丝在风中乱舞,象春蚕吐的丝,象要将这天地都密密的缠绕住。

因为还早,交通并不堵塞,笔直的马路仿佛通向天的尽头,一路都是绿灯,顺畅极了,但秦朗开车向来稳重,他只是力道均衡的控制着油门,并没有一踩到底,如果是秦朝,他想,如果是秦朝,肯定会吹着口哨将车飙得飞起来。

秦朝最大的兴趣就是车,他很小爱车,对车的喜爱近乎痴迷,四岁多的时侯,他把一部仿真车大卸八块,然后又原封不动的装回去,令父亲大为惊奇,称赞他是少有的天才,从那以后,父亲极力培养他对车的兴趣,十二岁那年,秦朝参加了少年赛车俱乐部,父亲大把大把的烧钱让他玩车,为他请名师,给他买好车,秦朝的车技进步相当快,甚至一些高难度的动作,都做得很完美,他对车的悟性特别好,就象是天生的,如果不是性格懒散,他想秦朝应该会在赛车界闯出一番名堂来。

后来秦朝不想赛车了,还被他狠狠的臭骂了一顿,骂他练了这么多车,说放弃就放弃,辜负了父亲的希望,秦朝却不以为然,说父亲对他根本没抱有任何希望。他又去劝说父亲,希望他继续鼓励秦朝赛车,父亲也不以为然,说只是兴趣而已,不必太认真。他当时真是很不理解,一个学了那么多年,一个费了那么多心思,说放弃就放弃,那些年的努力不都白费了吗?后来父亲跟他说,赛车运动很危险,不练也好。只是没想到,到头来,秦朝还是因为车,把命搭进去了。

那个地方很远,在华都近郊的山上,他特意挑了那样远的地方,是不希望母亲经常去,母亲每次去,都哭得肝肠寸断,好端端去的,回来就要输氧气。

车停在山脚,他徒步上去,这里的风景很优美,山腰有溪流,有凉亭,有满坡的野花,山下还有一个大湖,站在半山腰,可以望到粼粼的湖水泛着微光。

毛毛细雨依旧不紧不慢的飘飞着,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肩膀。树木笼在这细细烟雨中,象一幅淡墨山水画,深深浅浅的绿一路往山顶延伸,越往上走,空气越清冽,秦朗不由得深吸了两口,有只鸟扑打着翅膀,低低的从他身边飞过去,仿佛伸手就可以触到它。它很漂亮,羽毛是翠绿色,头顶却是白的,秦朗并不认得,心想这是不是小时侯课文里学过的白头翁?

终于看到了黑色大理石的墓碑,碑上秦朝的照片栩栩如生,狭长的单凤眼笑得巧盼顾然,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穿着黑色礼服,扎着紫色领节,四十五度侧脸,有阴影打在脸上,更衬出他面如冠玉。

走近了,才发现墓前有人,低垂着头,盘腿坐在湿湿的草地上,他看到她削瘦的肩胛骨微微的耸着,显得有些突兀。她穿着一件草绿色的上衣,又低着头,远远看到,还以为是墓前的草又长高了。

秦朗顿了脚步,他已经离她很近了,近到能听到她说话,她抱着一瓶啤酒,下巴抵在瓶口上,声音低低的:“小五,我又失业了,很可笑吧,不到半个月,已经丢了两份工作……。没关系,我还会继续找的,我这么能干,怎么可能找不到工作呢……。呵呵,你一定会笑我也有今天……。”她顿了顿,又说:“小五,已经夏天了,时间过得好快啊,都已经夏天了呢。。。我好想去游泳……。还想去郊外踩单车……。你放心,我挺好的,就是想你……。小五,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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