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卑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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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州城西南有一处屠宰场,专事宰羊杀狗,院子里悬挂着两排血迹斑斑的铁钩子,地上也随处能看到零散褐黑的血迹,斑杂的羊毛和狗毛揉成一团,散布在院子各处。

东边支着竹竿,晒着一排排带着血丝网的羊皮狗皮,整个院子静谧而血腥,即便是烈日当头,站在这里也感觉有一丝阴冷。

杜若和上官金锁以及杜青坐在内场门外,他们三人谁也没说话,彼此都低着头,眼神飘忽不定,静静地听着屋子里传出的声响。

“吱呀……轰叱……唔唔……啪啪……呃啊!”

沉闷的摩擦声,冷冷的撞击声,一声声被抑制的痛苦低吼,还有粗重的呼吸声,这些声音在屠宰场里交织在一起,让人听着不寒而栗。

里面在干什么?

肢解吗?

还是别的恐怖血腥场面?

杜青已经被吓得脸色苍白,浑身不适应,很快就找了个理由跑去门外把风了。

一旁上官金锁若有所思,绕是以他的武艺和胆识,也难以掩饰此时此刻眼里的一丝恐惧,他时不时看一眼杜若,眼中透着敬畏。

少爷整人的手段太毒辣了!程之才一辈子都别想抹平今日创伤。

杜若随手拿根茅草无聊的在地上画圈圈,时不时露出几分邪笑,或者可能联想到自己如果是程之才,想到这里,他难免一哆嗦。

时间一点点流逝,过程比杜若预期的时间还长了不少,终于,后面房门打开,三名虬髯糙黑的大汉手扶腰带走了出来。

他们是这里屠夫,也是杜若花高价请来整治程之才的,但三位“行刑者”出来后,神情并没有半点得意或者整人后的喜悦,他们精神都有些萎靡,表情像吃了苦瓜一样,低着头在领了杜若的钱后,也不敢看杜若。

这扭捏的姿态,简直像是刚出嫁的小媳妇。

“还请公子万不要说出去!”

“以后这种事,千万不要再找我们了。”

“告辞!”

杜若笑着一一对他们点头说“辛苦了”,三位彪形大汉黑脸透红,急匆匆离开了。

起身和上官金锁进了屋里,只见程之才只穿白色中衣,浑身汗湿,抱着衣服蜷缩在墙角,头发凌乱,神情呆滞。

他面前是一张屠宰专用的破桌子,桌子上湿了一大片,还有点点未知痕迹。

“小子,这是你家暴苏姐姐的代价!回去老老实实的和苏姐姐和离,否则,下次就不止三个大汉了!我花样多着呢,保证让你受用!”

冷冷看着被摧残到神志不清的程之才,杜若警告后就打算离开,不过临走前,他提醒了程之才一句:“半炷香后官府的人就会找到你,不想被人知道,就赶快穿上衣服。”

说完,杜若负手和上官金锁离开。

虽说出了这口恶气,但想想程之才对苏八娘下的毒手,这还算便宜他了,毕竟这个过程又不伤筋动骨的,最多出点血。

“少爷这招真高啊!”

出门后,杜青默默跟着杜若,从来话多的他,这会却不吱声了。反倒是上官金锁,一出门就拍了杜若马屁。

“用三名壮汉攻他,比直接动手打他更让他难受,而且此事太过龌龊,回家后程家人问他少爷怎么他了,他也断然不敢提半个字的。”

上官金锁抱了抱剑,笑道:“属下真是服了少爷!”

杜若摆摆手,只是无奈的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

他并不是有什么恶趣味,只是偶然想起这个点子。

自古以来,被非礼这种事的受害者好像只有女人,也似乎女人被贞洁枷锁束缚,最会对这种事忍气吞声。

其实不然,历代史书后面都有《烈女传》部分,记录前朝各女子名事迹,若是熟读各代史书,就会发现女子被侵犯的报案率很高,而且民间对受害女子并没有什么不可饶恕的歧视,反而那些勇于报案将歹徒绳之以法的女性,会被民间传颂,以至于被收录进《烈女传》。

反观男人被侵犯,中华二十五史上几乎没有相关记录。

但其实对男人,尤其是古代读书的男人来说,颜面对其重要性比女人贞操更甚。

在开明如唐宋,女人尚可离婚改嫁,还没有把贞操上升到关乎生命的高度。但男人却可以为了颜面,义无反顾的去死。

所谓志者不食嗟来之食,士可杀不可辱也。

在大宋文人阶层里,即便你有了“失信”的名声,都很难混下去,更别提被三名大汉**了,若是传出去,程之才一辈子都别想抬起头。

试想一下,将来他做了官,在朝堂之上,满朝文武和官家都怎么看他?就算是别人有素质啥都不说,他也会感觉屁股时刻有人盯着吧。

所以,杜若用这招惩治他,绝对不担心他说出去,他不说出去,程家就不会把事闹大,未来丈母娘那边也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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