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说不通,便用强。(2 / 2)
战场优势迅速扭转。
原本是吴争他们以有备对无备。
可这时,是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
当鞑子骑兵出现在始宁街南城隍庙口时,吴争只来得及嘶声喊出一句“各就各位。”
可想而知,这种慌乱的程度。
这支千人的军队,是拼凑而成的。
三百多经过三个月训练的吴争的嫡系。
三百多原卫所士兵。
三百从朱以海那分来的刚刚扔掉锄头的壮丁。
还有就是百来名临时花重金征召的当地游民。
命令,在这个时候真得不管用。
这个时候得杀人。
吴争没有杀人。
他只能身先士卒,率三百多嫡系向鞑子骑兵发起反冲锋。
为那些新兵菜鸟赢得整束的时间。
沈致远在杀人!
很难想象,一个从没有杀过人的少爷公子。
第一次杀人会是举刀向自己人。
沈致远在流泪,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害怕杀人。
这是一种心理的颠覆。
所有人的观念中,杀人都是一种罪恶。
敢杀人的人除了刽子手,就是强盗恶人。
可沈致远发现,自己竟有些喜欢……杀人的感觉。
这让他控制不住地流泪,他认为自己成了恶人、罪人。
杀人,是震慑混乱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对那些乌合之众。
身经百战的老兵,面对杀人,反而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情绪。
可对于这些平日欺压百姓为乐,手中却无人命的二流子来说,杀人的震慑是极大的。
混乱由此而稳定下来。
这些人这才发现,身边就只有他们自己了。
三百多精锐被吴争率领反冲锋去了。
卫所的三百多人依照吴争的命令,自觉地回到了屋顶上。
三百壮丁在小安的率领下,分散于店铺中。
这就是各就各位。
地痞油子们这时觉得自己真孬。
听着南面那拼杀声,他们觉得自己怂。
仗义每多屠狗辈。
对于这些混子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高于性命,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会不会真死。
但现在,他们发现会真死,不是死在鞑子手里,而是死在面前这个沈少爷手里。
沈致远杀了三人,脸色赤红,双目亢奋圆睁,手里滴血的刀微微抖颤。
混子们不约而同地一声吼叫,从地上捡起之前三百鞑子尸体边的弯刀,一窝蜂地向增的战场涌去。
沈致远愣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大喊道:“回来,回来,你们该上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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