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圣经课程(14)(1 / 1)
圣经就是历史的航线,它把人类整个轨迹活泼生动地刻划出来,自人之被造、堕落,到最后的审判和新天新地,全概括在里面。它不单把事实告诉我们,也将舞台上不同人物的动机,道德的气质,以至其结果都显露出来。每一件事情之前因后果,及神对它们的审判,只有在圣经才有记载;没有圣经,历史只像一条没有源头的河,又流至不知名的海:但在圣经的启示之下,我们却可以从其错纵交流的支河,追溯到它的发源地,又从其发源地而看到它汇集的汪洋。——基尼斯博士(Dr.H.GrattonGuinness)倘若我们可以抹去士师记记载的以色列黑暗时代,及其中的一切悲剧,那就太好了。可惜「以色列人的罪,是用铁笔,用金钢钻记录的」(耶十七1),他们「虽用碳,多用肥皂洗濯」(耶二22),他们罪痕犹存,要作世世代代的鉴戒。耶和华藉着他的先知耶利米说:「我领你们进入肥美之地,使你们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们进入的时候,就**我的地,使我的产业成为可憎的。」(耶二7)我们既不能改变已成的事实,就让我们快快的从它得到教训。这本圣经中第七卷书虽然与约书亚记成了一个极其强烈的对比,它本身却是满了当头棒喝的功课、并例等,叫我们实在不敢等闲视之。本书的名称明显地,士师记之所以称为士师记,是跟所记载的那一个时代很有关系,我们可以说,本书所包括的时代,大约是以色列人开始定居在迦南地之时三百五十年左右的历史,这是神权统治的时代,耶和华亲自作他们的王。我们值得在这里注意一下以色列以每四百年为一历史周期的事实:自亚伯兰诞生——约瑟死在埃及(家族时代)约四百年自约瑟的离世——以色列出埃及(部族时代)约四百年自出埃及——扫罗第一个王(神权统治时代)约四百年自扫罗——西底家及被掳(君权统治时代)约四百年士师记就是在第三个时代,亦即是神权统治的时代。正因为神权统治。的经验是荣耀的,而其成功机会也是最大的,这就使以色列人的失败显得更悲惨。看士师为一种阶级的安加斯博士(Dr.JosephAngus)说:「这里所说的士师(shophetim),并不是一般统治者的递嬗表,只是在重要时期神所兴起的拯救者,去救以色列人脱离逼害,并施行公义,他们本身是没有王权的,只是在一个时间内作耶和华的代理人,好帮助以色列人。他们的权力有点类似迦太基和推罗的宰相(Suffetes),或是古雅典之九官长(Archons);当时之人民政府则类似我们的共和政体,每族的长老及族长掌执大权。」性质及作者士师记的历史可靠性,是绝没有疑问的;但我们要留意,作者成书的目的,并不是为我们保留一份当代科学性的历史文献,盖科学性的历史文献的第一个特征,就是对它要记载的年代,必有清楚明确的交代,而士师记则付之厥如。本书编选之事件,都是以其属灵的真理为主为重,对年代延续与更换,自然不会太注意了。本书既以属灵真理为大前题,它所选写的事件,以至各个别事件所占之篇幅就关系重大了;再者,本书选写之大前题既为表明属灵之教训,我们就可以明白作者为什么用那样的篇幅来描写底波拉,基甸,亚比米勒,以及便雅悯支派可耻的败行,而对很多长长的年代,就提也不提的让它默默地溜过。还有一点,这个原则也解释了本书为什么没有说及大祭司和别的重要事情;一言以蔽之,本书的重点不在保留一份具有时代连续性的历史文献,而在摆明某些重要的属灵真理,作我们的鉴戒、木铎。至于本书的作者问题,其实是没有明文交待的;按犹太人的传统,他们看是撒母耳写的,有学者这样说:「本书大部分的材料取自不同支派的文献,始无异议。这是为什么本书能包括了许多仔细而生动的记载,就如底波拉的歌,约坦的比喻,耶弗他与亚扪人的辩论,基列人和众首领在米斯巴开国民大会的详情,与及许多类似的记载,这些都是取材自当代的文献的。」再者,这些材料都是稍后才加以编辑整理的,我们从十八章三十一节和二十章二十七节可以看见,约柜自示罗移去后,本书才著手编撰。「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这一句话,重复出现多次(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我们猜想他们是立了第一个王——扫罗——之后,就开始编这本书;而一章二十一节说到「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与便雅悯人同住,直到今日」,也显明是在大卫王登基之前,因为大卫王登基后,就把耶布斯人赶出耶路撒冷(参代上十一5)由此看来,本书大部分是由那连接士师与列王两大时代的撒母耳所编撰,倒是十分可能的了。有人就十八章三十节「直到那地遭掳掠的日子」一句话,而说士师记是几百年后,十支派(北国以色列)被掳,才编撰成书,这跟书内很多有关时代背境的资料就大有冲突,就如耶布斯人仍居耶路撒冷一类的。我们知道士师记中的以色列人,常受外敌掳掠欺凌,因此就有理由相信这句话是指着刚发生不久而对以色列人记忆犹新的一次被掳,更合全书的脉络。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扼要地说:本书的材料是取自当代各支派之文献,而由撒母耳——也可能是别人——在扫罗作王后,大卫登基前所编撰,就如艾利葛博士所说:「按其属灵真理而把不同的历史事件汇编成现存之士师记的,实是一人的工作。」这是可信的。选民的情况「本书记载以色列人的道德,似乎是腐化非常了,」安加斯博士说:「与约书亚同时代的以色列人,既勇敢,又忠心,那一代的人没有叫他们的列祖的名字蒙羞(士二7),但现在他们起初的热心开始冷却了,落到一种淡薄漠然的地步,使约书亚觉得非要严加责备不可。在迦南地,每一个支派都分到一块地,他们宁可偏安一隅,努力开垦自己的地土,对于儆醒争战,或是帮助其他人等都没有兴趣。慢慢的,新一代兴起来,他们活在拜偶像之民当中,耳濡目染,日积月累,他们也拜起偶像来,又与他们混婚,结果他们『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巴力和亚斯他录』(二13,三6)。原本居住迦南地的人既没有以色列的威胁,也就日久坐大,且起来逼迫神的选民了。再加上了四周的强国,如叙利亚、非利士、摩押、米甸等乘虚而入,苟且偷安而又陷于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完全失去抵抗的能力,任仇敌宰割了。」本书的特点神所兴起的士师,本来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功课,告诉以色列人耶和华才是独一的真神,信靠他才是唯一得胜仇敌的门径;那知以色列人舍本逐末,不到危难当头,民族生命或物质生活受到威胁,不懂得依靠神——一种自私自利式的信心。他们一点不爱神,以他长期的忍耐作为放恣的保障;就是从一较低之层次来说,连出于责任感的事奉也没有。一般说来,他们只把耶和华看作暴风雨的避难所,风停雨歇了,他们就离开他,甚至公然背叛他。他们对神藉亚伯拉罕和摩西颁下的有规律的生活,感到厌倦,他们不再重视神与他们所立的约,离开正道,沈迷于不洁及邪恶的生活。神按着他怜悯的心肠,常为这群因离经背道而受辱哀鸣的百姓兴起拯救者来,他们就是士师了。这就显出一个真理,人离开神是只会招来祸害,但什么时候求告他,他仍会施拯救,神多次兴起的士师,本应使以色列人重新得回起初对神的信和爱的,无奈神这样的介入,仍引不起他们彻底的悔悟。他们似乎背逆惯了,良心已经麻木,可怜!这就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头三百五十年的光景,与约书亚记的情形成了最强烈的对比。本书的主题为什么会有这样悲惨的崩溃?它的答案是本书的主旨了。它的目的就是要显示出以色列人堕落的原因及途径,从而刺激起百姓要悔改归神的意识,我们相信爱灵如火的撒母耳是怀着这个目的来编写本书的,下面我们要陈述的全书结构亦可显出,本书的中心信息乃是——妥协的失败士师记每一章都在表明这个真理。当然,每一个士师的工作都说明了人若重新回到对神的信心,他们就可以重新获胜;但士师的兴起岂不更说明了他们失败的症结所在?那是什么?——妥协!到底是怎样开始的?本书第一章就指出,住在河西九支派半的人并没有按着神的吩咐,把迦南七族的人灭绝,终于自吃其果。流便,迦得与玛拿西半支派老早就妥协了,弃神的应许地不住,择约但河东之基列而居(民三十二1)。士师记第一章告诉我们八支派的局部胜利——那就是犹大,便雅悯,玛拿西,以法莲,西布伦,亚设,拿弗他利,和但。至于其余两支派——以萨迦和西缅——就没有提及,可能他们与八支派的情形是一样的。这件事告诉我们,若不给仇敌以致命的打击,他们就会为患无穷,至终反被其败,这就是以色列人的情况,这也是我们的鉴戒,唯愿我们一生不忘记,对仇敌宅心仁厚只会害事,就如我们对罪不彻底,日后就祸患绵延了。神对以色列的命令虽是苦涩的,却是必须的。以色列人不察,为仇敌留地步,日后受制于敌就是必然的了。再者,在第二,三章中,我们看见他们接二连三的妥协;他们不单没有灭绝迦南人,反与他们结了盟(二2),这是神明明禁止的,他们没有耳朵去听。随着结盟后,他们开始与迦南人混婚了(三6),这也是神严令禁止的。跟着,他们因为与当地的人有血统的关系,以色列人的生活开始堕落了,他们忘记耶和华,向迦南的偶像弯腰,事奉巴力和亚斯他录(二13,三6)。我们留意他们堕落的程序——为仇敌留地步,军事联盟,混婚,拜偶像,离弃神——至终就招来羞辱的被掳。士师的兴起叫情况暂得缓和一下,但到士师离世了,情形就更甚,我们可以从二章十八,十九节略窥一斑:「耶和华为他们兴起士师,就与那士师同在,士师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华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他们因受欺压扰害,就哀声叹气,所以耶和华后悔了。及至士师死后他们就转去行恶,比他们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别神,总不断绝顽梗的恶行。」不错,这就是本书的中心信息了——妥协的失败——愿这句话烙在我们的脑海中,使我们彻底把一切不洁的,甚至是可疑不洁的东西烧毁净尽。我们若为撒但留地步,就必不能长久享受神应许的安息;我们若与表面看来无害的,却是神明令禁止的事物结盟,不久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在情欲的事上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妥协的失败——唯愿以色列人学到这功课,唯愿今天妥协的教会记取那失败!神今天仍要这样对我们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之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六17~1士师时代的政治情况受下列各族虐待之期米所波大米八年摩押人亚扪人十八年亚玛力人非利士人迦南人二十年米甸人七年亚玛力人亚扪人十八年非利士人四十年共计一一一年士师或升平之期俄陀聂(犹大之基列西弗人)四十年以笏(便雅悯人)八十年珊迦底波拉(以法连人)巴拉(拿弗他利人)四十年基甸(玛拿西人)四十年亚比米勒(玛拿西人,篡位者)三年陀拉(以萨迦人)廿三年睚珥(玛拿西东部基列人)廿二年耶弗他(玛拿西东部基列人)六年以比赞(伯利恒人,或在犹大)七年比伦(西布伦人)十年押顿(以法莲人)八年参孙(但人)二十年共计二九九年(压逼以色列人者尚有西顿人与马云人,参士十12。) 旧约篇第二十五课士师记之二题示:再把士师记读一遍,特别注意最重要的一部分(三章至十六章),六次被掳都是以「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作开始的。下面就是士师记的大纲:士师记:叙述以色列堕落的书妥协的失败序:一至二章主体:三至十六章背叛被掳拯救三5~8三12~14四1~3六1~10十6~18十三1米所波大米王八年摩押王十八年迦南王二十年米甸人七年非利士人等十八年非利士人四十年俄陀聂(三9~11)以笏(三15~30)并珊迦(三31)底波拉(四4~五31)和巴拉基甸(六11~八35)耶弗他(十一1,十二7)参孙(十三2,十六31)跋:十七至二十一章编排本书的编排次序,上下一致,脉胳分明,这就足以证明是出自一人之手。真正关于士师的记载,是由第三章到十六章,这是本书的主体,前面一到二章是序,是解释性的,后面十七到二十一章是跋,是说明性的。序是解释构成黑暗时代的情况,跋则是以例说明那情况的本身;因此,本书的结构则是:序:一到二章主体:三到十六章跋:十七到二十一章至于本书的主题(三到十六章),它的编排也是非常有条理;里面一共提到十二位士师——俄陀聂,以笏,珊迦,底波拉(与巴拉同作士师),基甸,陀拉,睚珥,耶弗他,以比赞,以伦,押顿,参孙等。十二士师中,有六个占的地位最明显——因为整本士师记就是环绕以色列六次之变节及被掳而发展,而那六个士师就是神特为拯救他们而兴起的。那六个是: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与及参孙。圣经记载六次的背叛,都是用「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而开始的,这句话士师记一共出现六次,每一次都带来了审判及被掳。我们特别留意,以色列人六次被掳,圣经均明言是出自耶和华的:(1)「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三(2)「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人。」(三12)(3)「耶和华就把他们付与在夏琐作王的迦南王耶宾手中。」(四2)(4)「耶和华就把他们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六1)(5)「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和亚们人手中。」(十7)(6)「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十三1)以色列人被掳不是隅然的,也不是意外的,甚至不是因为国势比敌国弱,那是一种刑罚,出于耶和华的刑罚,我们真要用心思想一下。神会对某些个别的人或国家赐予特别的权利,他却绝不容许我们耽溺在权利中,而把什么都抛诸脑后。承受特别权利的人若以此来犯罪放纵,他要面对的责任和刑罚就更大了。神会赐我们某种特别的特权,却没有赐我们犯罪的特权。容我再强调,在恩典中的人要小心了,免得今日的恩典,成了明日的后悔,原来我们在恩典中,心就容易松懈下来。当我们读士师记的时候,就会奇怪蒙受这样高贵呼召的以色列人,怎可能活得那样低贱,一点不错——高贵的呼召与低贱的生活!一个培灵会的主席曾经说过:「我们可能很道德,却不属灵,更可能的是我们很属灵,却一点也不道德!」自相矛盾?绝不可能?难道我们没有碰过有些人因为知道圣经中较深层和较高超的真理,他们可以满口属灵的说话,而过的生活就连一般非基督徒都感到呕心么?那太可能了,我们很容易像鹦鹉一样,学得一口抄过来的属灵话,而过着二十世纪法利赛式的生活。我们真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四重奏士师记描述以色列人由犯罪被掳至得救等的过程,一直强调着他们的四个步骤,那就是:犯罪受苦哀求蒙救我们若把那六次被掳的记述并列开来,就很容易看出了。我们值得花点功夫来研究,因为它对我们的意义实在巨大,从以色列国近来的发展看,我们可以说他们漫长受苦的时候应该接近尾声了,预言中哀求与蒙救的日子就在眼前。我们之所以把那六次被掳与被救开列出来,就是希望读者铭记它的教训,一生不忘。在我们一生经历中,有些事情总是相继并来的,你犯罪,就必然受苦,同样的,你哀求神,神也会施拯救。我们若真的悔改,离开恶行,神就会伸手拯救我们。六次被掳与蒙救第一次(三7~11)第二次(三12~30)第三次(四1~五31)第四次(六1~八35)第五次(十6~十二7)第六次(十三1~十六31)犯罪「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事奉诸巴力和亚斯他录,并亚兰的神,西顿的神,摩押的神,亚门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离弃耶和华,不事奉他。」「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受苦「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萨田八年。」「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成盛,攻击以色列人,伊矶伦招聚亚们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据棕树成,于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矶伦十八年。」「耶和华就把他们付与在夏琐作王的迦南王耶宝手中。他的将军是西西拉,住在外邦人的夏罗设。」「耶和华就把他们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和亚门人的手中。」「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哀求「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宝王有战车九百辆,他大大欺压以色列人二十年,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华。」「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缘故,极其穷乏,就呼求耶和华。」「以色列人哀求耶和华,说:我们得罪了你,因为离弃了我们的神,去事奉诸巴力。……只求你今日拯救我们。」这次没有记录他们哀求的说话,可能因为他们上一次说过:「只求你今日拯救我们。」等话语。参上一项。基甸——对我们这一代的意义士师记中有些人物甚值得仔细研究,我们特别挑基甸来作个例子,看他怎样对我们这一代说话。基甸是第五位士师,也是以色列历史中一位英雄,但他之所以成为英雄,倒不是他生来是如此,乃是经过了属灵上的改变而成的,这一点对我们意义才大。我们第一次发现基甸的时候,他给人的印象就是没有信心,胆小而又紧张的青年人,躲在酒酢里打麦子,为要防备米甸人(六11~23)。当耶和华的使者突然向他显现的时候,他的反应充份表现出不信来。使者对他说:「大能大力的耶和华与你同在」(译者按:中英译本在这里均作「大能的勇士啊,耶和华与你同在」,巴斯德则认为原文的大能大力是指耶和华,而不是指基甸,故译作「大能大力的耶和华与你同在」)。我们留意未被改变前的基甸的反应:「主啊!耶和华若与我们同在,我们何至遭遇这一切事呢?我们的列祖不是向我们说,耶和华领我们从埃及上来么?他那样奇妙的作为在哪里呢?现在却丢弃我们,将我们交在米甸人手里。」(六13)基甸真是不客气!「主啊……若……何至?……哪里呢?……却……」十四节继续下去「耶和华观看基甸说,你靠着你这能力去从米甸人手里,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么?」这些说话都是特别强调的,但基甸却只能哀叹!「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耶和华继续说:「我与你同在,你就必击打米甸人,如击打一人一样。」耶和华在此保证之下,也只多换一个「若」来——「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给我一个证据」。下面的记载我们也耳熟能详的了,总之就是不信的最典型例子。从耶和华的使者向他显现开始,他一直表现的,就是怀疑,惊惧,不信,不安,诘问,埋怨,逃避,基甸给我们看见的,就是不信的心对人所引发的瘫痪症状。基甸的改变基甸遇见耶和华的使者后,他重生过来了。我们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且留意二十四节,耶和华使者离开后,「基甸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起名叫耶和华沙龙」。祭坛的意义非比寻常,它是神人相见的地方,是人内在的灵魂有所改变,才有这外在的表明。基甸筑了祭坛后,他不再敬拜偶像了,他命祭坛之名为「耶和华沙龙」,意思即是「耶和华是我的平安」,有生以来,这个希伯来的青年第一次尝到平安的滋味——这真是重生的第一个果子。基甸并不单停在那里,他进而把自己分别为圣归给神,把自己的旨意降伏于神面前,让神的旨意代替他自己的,我们且读二十五到二十七节:「当那夜,耶和华吩咐基甸说,你取你父亲的牛来,就是那七岁的第二只牛,并拆毁你父亲为巴力所筑的坛,砍下坛旁的木偶,在这磐石上,整整齐齐的为耶和华你的神筑一座坛,将第二只牛献为燔祭,用你所砍下的木偶作柴。基甸就从他仆人中挑了十个人,照着耶和华吩咐他的行了。」我们只要稍为思想一下当时的情景,就知道这命令对基甸是一个怎样的挑战。神要他「砍下你父亲为巴力所筑的坛」,这就告诉我们基甸是活在一个宗教变质的时代,当时以色列的宗教领袖都是「新派人物」,把全国带到犯罪的境地,砍掉巴力的祭坛无疑是直接跟当时潮流冲突的,他会因而招至杀身之祸,但基甸作了,那结果是多么的出人意料之外!二十八到三十二节告诉我们,基甸的父亲竟因而悔改归正了。很可能那老人暗地里一直缅怀昔日的好时光,盼望有一个勇敢的领袖站出来,把百姓带回耶和华的面前;现在他儿子站出来了,约阿施(基甸之父)立刻与他联为一阵线。我们可以把这件事引伸到自己身上来,我们之所以不能为基督作那美好的见证,十之八九都是因为我们不肯顺服神的命令,把自己完全的归给他,瘫痪我们的,是不信、是不肯顺服!最后,基甸是完全为圣灵所管治了。留意第三十四节:「耶和华的灵降在基甸身上,他就吹角,亚比以谢族都聚集跟随他」。他立刻成了民族的首领和救星。人民开始看出那改变他的能力,正在他里面。因此当他们听见号角声,就走来跟从他了。圣经跟着是记述他怎样把米甸人打败,大获全胜,而以色列人也就得以脱离仇敌的轭。基甸的改变是多么大啊!他重生后,立刻把自己归给神,又被圣灵所管治。第三十四节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把它这样译法:「耶和华的灵如衣披在基甸身上」,从此以后,基甸这个人就成了神与他百姓的桥梁。他的改变对我们这一代的意义实在非常重大,像亚伯一样,虽然死了,仍然说话。他这种灵魂得重生,生命得改变,性格得超升的经验,我们也可以得到的——当然不是他那外在的事件(如以羊毛为验),乃是内在的本质。我们可以是完全地悔改重生,完全地归神为圣,完全的顺服神旨,又完全地被圣灵管理。这样,我们就可以像基甸一样,完全的被神使用。我们一定要转目不看环境,单一的相信神的说话:「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他必成就这事。」(帖前五24)怀疑只见障碍,信心却见出路;怀疑带来漫漫寒夜,信心却见煦煦朝阳;怀疑里裹足匍伏,信心九宵翱翔;怀疑怯懦私语:「谁信呢?」信心回答:「我」。 旧约篇第二十六课路得记之一题示:一口气把路得记读完。这是对真正认识圣经的人最丰厚的报偿之一。鲜有像它那样蕴含着采之不尽的宝藏。你愈读就愈觉得它是一本读不完,也是不愿意合上的书。虚心的人都会发现从本书所得到的是那样截然不同,就更叫本书的地位特出了。至于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证据,实在没有比路得记展示的更有力,它叫敬虔的读者得着的,永远都是最新鲜,最有力的。——皮尔逊博士无价之宝总是埋在不显眼之处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会发现奇葩异花,阴霾满布的天空会突然出现彩虹,或是一个远足的人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一拐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皮尔逊博士无价之宝总是埋在不显眼之处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会发现奇葩异花,阴霾满布的天空会突然出现彩虹,或是一个远足的人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一拐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是路得记,一首奇丽无比的村景诗。它一开头就说:「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很明显,本书的时代背境是在士师时候——正如我们说过,那是一个悲惨的时代,但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记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颗苦药后的凉果,一个酷热跋涉后的凉亭。我们不大会期望一本如此美丽可爱的路得记,竟是发生在士师的时代吧!读完士师记,就叫我们深信道德败落是当代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翻到路得记,我们看见在墨黑的天空现出了萤光,在全国衰败沦亡之际,仍有尊贵的爱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这无疑是沙漠的玫瑰,废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为之一清。尤有进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这件事挑出来写成书(可能是基于它与大卫王位的特别关系),我们就很有理由推测同类的事情必不止一两件,其他的只不过没有记录吧了。就是因为这缘故,麦拉林先生说:「历史中最黑暗的时代,实情可能不像表面看来那样糟的。」这本小小的传记是以故事形式表达出来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叙述的是一个摩押的寡妇对她婆婆——一个希伯来的寡妇——赤胆忠诚的爱,与及她的报偿。这故事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莹的单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它告诉我们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实,里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稣基督的族谱出现过,莫理逊博士(Dr.JamesMorison)说得好:「本故事所牵涉到的关系十分微妙,它若有不尽不实的地方,必会立刻被发觉。因为整件事与皇室的族谱有关,书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卫王的先祖,它特别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统!大卫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个成员,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这血统还不是很远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们不可能置之淡然的。再说,皇室内外一定常会谈论,研究这个历史事实,因此执笔编写本书的人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写出有违实情的记录来,任何杜撰的事实或渲染的罗曼史,必然立刻给皇室成员或当时的群众——大卫王的崇拜者——指出来。」独特的地位圣经六十六卷中,只有两卷是以女人的名字为题,一是路得记,一是以斯帖记。她们的对比十分强烈:路得是一个外邦女子,活在希伯来人之中,又嫁给一个希伯来人而成了大卫王的先祖;以斯帖是一个希伯来人,活在外邦人中,又嫁给一个外邦男子而成为一伟大王朝之后。路得与以斯帖都是非比寻常的女人,但路得记特出的地方,是圣经中唯一以整卷书之篇幅来记述一个女人的事。路得记是一本爱情故事——一本描述伟大而尊贵的爱情故事,一种越过鸿沟与偏见的爱情,但它奇特的地方倒不是发生于少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而是婆媳之间的,正如郭斯博士(Dr.SamuelCox)说:「这是一个发生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对我们近代的人可能显得奇怪,但它确是一个年轻的寡妇对她婆婆的爱——一种强烈而尊贵的爱!」它另一个独特的地方,乃是在那三个重要的人物中——拿俄米,路得,波阿斯,作者在每一个情节中,都特别指出路得过人之处,我们不要忘记,她是一个外邦人,而其他两个(都是十分特出的)却是希伯来人,只要想一想,在希伯来民族那种强烈的排它性中,这种写法绝不寻常的。作者把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摩押女子身上,使她超越波阿斯与拿俄米,甚至超越当时之以色列女子,这并不是作者有所偏袒,实在因为路得之美德像金钢钻一样,光芒四射,是掩盖不了的,作者只是忠实地记录下来而已。有人作了如下的评语:「本书对非希伯来人的记载,是十分公平,甚至是慷慨的,就是对其他人也如此,以利米勒离开父家,迁居外邦,路得记没有一言半语苛责,路得的嫂嫂俄珥巴离开婆婆了,作者也没有说不是,反倒写出她本欲留下陪她的婆婆,直至拿俄米催她,她才离去;而对路得,作者其实没有加上任何赞美的说话,他只是把事情的经过忠实地记录下来。它向我们显明真理!敬拜真神是没有国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来自什么国家,清洁无私的爱,永远都会蒙神悦纳。它也指出蒙拣选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权不是独一的、专利的,它邀请列邦万国的人都来,投在耶和华翅膀下,我们若是信靠她,本来属于以色列人的特权,立刻就会临到我们身上。还有更特出的是,这个年轻的摩押女子不单嫁了个以色列的丈夫,日后更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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