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般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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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般若

王千钧的这句话让楚逸之颇为疑惑,看看案发现场还要准备什么?毕竟楚逸之觉得自己是一个连鬼都不怕的男人。

因此在王千钧问完这句话后,楚逸之自信道:“千钧大哥,你也太小看我了吧,我见过多少鬼啊,还会怕这个吗?这种对我而言,只是小场面,洒洒水啦!”

很显然,楚逸之很自信,同时也用轻松的话语,缓解一下这种紧张的气氛。见楚逸之这么自信,王千钧撇了撇嘴,没说什么,同时还是用怀疑的目光看了看楚逸之。

王千钧朝着一个冷柜走去,楚逸之和王月梧赶紧跟上,楚逸之是不想错过任何线索,王月梧纯粹只是好奇。虽然王月梧是一名警察,但是在王千钧的有意保护之下,他并没有让王月梧接触过比较凶险的案子,能让她去处理的窦施一些偷鸡摸狗的小案子,但凡有些危险的案子都是让她在局里准备材料。因此王月梧也算是第一次在案子当中见尸体,这次还是托楚逸之的福,王千钧并没有怎么阻止。

当王千钧拉动冷柜的时候,发出滋滋地摩擦声,这声音在幽深的太平间里回荡开来,也让王月梧不禁拉住了楚逸之的胳膊。当冰柜拉开之后,是一个面色毫无血色的中年男子,这男子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但是人生无常,谁也无法预测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病魔或者意外不会因为一个人贫穷或者富贵而去选择人选,从来都是一视同仁的,不管生前如何,死后都会静静地躺在这里,如果不是没有呼吸和温度,那就像睡着了一般。眼睛一闭,便是阴阳两隔,呼吸一停,前尘一笔勾销。无论贫穷富贵,生前万贯家财,再不相干,都是安静的躺着,没有一点声息。若是入轮回着,便连着灵魂也换了一个人,从此这个人,只能活在人们的记忆里。

看着那静静躺着的男子,楚逸之三人都不禁肃穆,无论你是谁,在面对一个死者的时候,都需要给他尊重。

楚逸之上前揭开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揭开之后楚逸之脸色巨变。实在是因为尸体的胸口处,有一个大大的窟窿,而且这个窟窿极其可怖,血淋淋的,极其不规则,再上创口处都是碎肉屑,就好像谁用手活生生地将其胸口挖开,然后将心脏掏走了一样。

王月梧同样如此,饶是在学校的时候有见过,但是这还是第一次在案子当中碰到,因此脸色微白,发出淡淡的一声惊呼。比起二人,王千钧要好很多,因为以前王千钧在破案的时候没少见过尸体,各式各样的,可能比起这个还要恐怖。但是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个尸体的创口好像被人用手挖开,饶是王千钧见识不少,但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背后还是一阵冷汗。只是这已经时第二次见了,有了心理准备,要从容不少。

楚逸之整理了一下情绪,然后凝神朝创口处看去,感应着创口处那残留的气息。只是对于他而言,这气息有些奇怪,似鬼气,又好像不是。他缓缓地将白布盖了上去,再轻轻将冷柜推了回去,然后一脸肃穆,双手合十道了声“南无阿弥陀佛”。

看到一脸严肃的楚逸之走向门口,王千钧说道:“逸之小兄弟,你这定力还是可以的,要知道很多人第一次见到……”

王千钧话音未落,本来一脸肃穆的楚逸之已经扶着门框呕吐了起来,尸体他也见过,但是碎肉加着血腥的尸体,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说到底,他也还是个学生。据说很多医学院的学生,第一次见到尸体的时候,会几天都不敢吃肉,只是后面慢慢接触的多了,才会渐渐习惯。

王千钧见状,赶紧上前去轻轻拍打楚逸之的后背,然后说道:“为难你了,谁第一次见到都是这个样子的。你刚才其实已经表现的很好了,还能够稳定情绪在那里观察。”

正当王千钧说着的时候,另一声呕吐声响起,王千钧扭头一看,原来是王月梧也吐了!王千钧不解道:“妹啊,你以前不是见过吗?为什么你也开始吐了,这不是你的风格啊。”

扶着另一边门框吐的王月梧抬头说道:“虽然我不是第一次看到,但是我忽然想到了早上吃的那晚牛肉面。”

本来已经吐得差不多的楚逸之听到王月梧这么说,又开始吐了起来!王月梧问道:“逸之弟弟,你早上也吃牛肉面了?”

感觉到前两天吃的东西都要吐出来的楚逸之说道:“我没吃面,不过我吃的是牛肉米线……”说完之后,楚逸之又不顾形象地哇哇吐起来。

由于前两次案子都是发生在晚上,所以楚逸之从太平间出来之后,便回了学校。至于王千钧和王月梧都急着想知道楚逸之有没有在太平间发现什么线索,楚逸之并没有告诉他们,毕竟这还只是心中的一个猜测而已,只是很确定的告诉他们,不是人为的。

回到学校已经下午了,想着过两天的社团招新,楚逸之还是准备写一幅字,让自己更有把握进社团。本来小胖子他们都叫了楚逸之去吃饭,楚逸之在得知了他们要去吃鸡排的时候,楚逸之又莫名的干呕了几下,然后以写字为借口推辞了。若非楚逸之面色白里透红,气色很好,小胖子他们肯定要怀疑楚逸之又生病了。毕竟对于小胖子来说,食物都是美好的,怎么会一提到就想吐呢?

当楚逸之拿着工具到教室的时候,发现寝室里面还有一些同学在看书,误入学霸的世界,楚逸之感到有些惭愧。只是让楚逸之感到有些意外的是,还有几个同学在教室里面拿着手机看电视。楚逸之注意了下,发现当中有一人正是班上的文艺委员邓采薇。这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女生,她从小学习舞蹈和音乐,以她的才能,完全可以去报艺术系,但是同时她又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学霸,考上了魔都大学。在军训的才艺表演的时候,她一段孔雀舞惊艳了不少学生,当时穿着军训服的她,硬是将孔雀舞的轻盈灵秀、婀娜优美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一刚来其实很多学生都比较腼腆,但是邓采薇不是这样的学生,她善于表现自己,毫不掩饰自己的优点,这是一位活泼热情的女孩子。她常常将笑容挂在脸上,同时弯起的眼睛像两弯月牙,再加上嘴角的两点梨涡,迷倒了班上不少男生。方念卿就像一座冰山,让常人难以接近,望而却步。而这位姑娘不似方念卿那般美得惊心动魄,她属于耐看型的,越看越好看的那种。所以班上有不少男生为其倾心,若非又方念卿珠玉在前,小胖子恐怕也会迷上这位邓采薇,不过这也并不影响邓采薇的人气。

看书的几人都在安静的看书,并没有注意到楚逸之的到来,看电视的邓采薇和几个女生也沉迷在电视地气氛当中,没有注意外界。

楚逸之轻手轻脚地来到靠近门口的桌子坐下,将毛毡纸轻轻地铺在桌上,拿出墨汁倒在碟子里,再将那微微泛黄又略显古意的宣纸铺开,拿起笔写了起来。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楚逸之一笔一划地写着,临的正是文征明的《心经》小楷。楚逸之写的极其认真,同时心中默默地念着《心经》

待写至“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时,似乎想起了今天看到的那具尸体。心中悲意渐生,天道轮回,人生八苦,常人谁也不能脱离三界五行,自难离生、老、病、寺、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此时楚逸之笔尖笔力渐重,下笔间悲意横生。

写至“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时,楚逸之心中仿佛抓住了什么,又好像失去了什么。顿时笔锋乍乱,本来温润俊秀的小楷,被楚逸之写的有些锋芒乍露,本来温润的脸上,竟隐约起了些汗水,如有重担压身。

又写至“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时,楚逸之心中似有清风拂过,脑海中的千头万绪,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仿佛已经忘了自己是在写字,心中无喜无悲,手中的那只毛笔如在纸上轻舞,禅意跃然纸上。

楚逸之到底是个年轻人,在太平间看到那具尸体的瞬间,他就觉得,死者已矣,然而邪道之人就遣鬼物取其心脏,着实可恶,心中已有戾气产生。修行中人,最忌道心不稳,然修行之中,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时刻保持本心,才能纤尘不染,直通大道。

若非巧合之中,来此临帖《心经》,恐怕楚逸之还未发现自己心中存在的戾气。戾气不消,则心气难平,心气不平,恐打坐修行之时为妖魔所乘。好在抄的是《心经》,看似写字,实则静心。《心经》全称《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既有般若二字,当尽断烦恼障、所知障,明心见性,直指本心。

楚逸之越写越顺,心中如明月照松林,溪流如江海,不知不觉当中,两个小时过去了。

“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当最后一个字写完,楚逸之口中吐出一口浊气,轻轻将毛笔放心。

“写的真好!”此时,一个声音在楚逸之耳畔响起。

楚逸之转头望去,只见邓采薇此时正站在他的身后,欣赏着他刚完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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