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思归这身体十七八岁年纪,正是最鲜妍娇嫩的时候。
她底子不错,平时天天锻炼,身段匀称优美,加之从不会有一般小姐家那些个想要娇弱,文雅,甚至保持身段苗条,以便能有弱柳扶风效果的小心思,坚决不会在吃上委屈自己,向来都是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吃多少吃多少,所以气色极好,皮肤细滑紧绷,由内向外泛着股营养充足时就会有的健康光泽。即便一夜没睡也没受什么影响,反倒是因这一夜过得颇为紧张刺激,所以更加的神采奕奕。
平时还能从穿着打扮方面遮掩着点,今日却是没辙了,昨晚被迫在毓王府中洗了个澡还换了身衣裳。这身鹅黄柳绿边角上还有桃红丝线绣花的鲜亮衣裳配上思归那张白皙润泽,眉淡口小的粉嘟嘟脸蛋,衬得整个人真是水嫩得好似一只熟透的水蜜桃,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太子看着眼前这只蜜桃,心神无端晃了晃,感觉又有些怪异起来,竟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理解了毓王那个倒霉弟弟的心思,要是小太监里能挑出这样一看就可口的货色,那他也不介意——
思归也觉出太子的眼神有点不对,自己醒悟现在这个模样大概是有点招人猜疑,挺直腰,不着痕迹地往后挪挪,坐得离他远一点,侧开脸,把怀中揣着的,原想自己先回去过一遍目再上交的几封信件提前掏出来,用以分散太子的注意力,“这是属下顺手从毓王房中拿出来的,不知有没有用处。”
太子收敛起怪异心思,接过来,一一打开,前面几份似是无关紧要,太子看过就顺手放在一旁,只捏了最后一份凝目看思归,“这是七弟与他外祖楼永毅楼右丞年前收受南方各地官员孝敬的一份清单,怎能被你随便就拿到了?”
思归心里一喜,看来自己百忙中顺手拿出来的东西有用处,这番是不是能够将功抵过,不必再追究自己昨日擅自离开,惹出这场麻烦的过失?
遂小心道,“这东西是放在毓王卧房中的,他本没打算带我们去他卧房,是我自己要求去的。”
太子一时之间不知该用何种表情对着思归,把一双狭长的美目都快睁圆了,“他本不想,是你自己要求去七弟卧房里的!!!”
思归忙解释,殿下请别误会,事情是这样,这样,这样的。
于是将太子殿下的七弟在某些方面热情有余而技术不足,她为了自保(还有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挺身说法,亲自教导操作了一番,并因此博得了毓王青睐的经过说了一遍。
因太子是个大男人,思归说起来没太多忌讳,许多细枝末节还要尽量说仔细些,以便让这有些奇诡的事情听起来更加可信。
待到她说完,太子府也到了,太子信是信了她,不过那脸色实在是差得可以。
毓王这弟弟太不做脸,让他觉着十分丢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对自己因莫思远这小子无故失踪就忧心焦急了一晚上,大早得了消息便急急忙忙赶来救人之举十分郁闷。
心道本宫不知撞到了哪根筋,竟会担心这小子吃亏受委屈?他除了长得娇小点其余哪里还有柔弱的地方?七弟个不长眼的把他抓回去,也是出门没看黄历走了霉运,别说沾他的便宜了,没反过来被他沾了光去就是万幸。
当先下车,“行了,本宫知道是怎么一会儿事了,你——”顿一顿才声音僵硬道,“你也辛苦了一晚,回去歇息吧,把衣服换换,”说着忍不住又看看思归的打扮,“这件衣裳——”
思归对自己不得不穿的这件衣服深恶痛疾,立刻接口道,“这件衣裳很是有碍观瞻,属下换下来就把它扔了!”
太子却道,“不然,本宫倒觉得挺好看的,你还是留着吧。”
思归,“——??”低头看着身上的‘难看衣服’郁闷,太子金口玉言发了话,她就不好乱扔了。
太子离去,遥遥地又道,“莫思远阿,你莫非在七弟那里还涂抹脂粉了?怎么黑里俏忽然变成了白里俏,七弟府里的胭脂水粉还真是上品,涂在脸上竟然不留痕迹,宛若天生,实在难得。”
思归头上一滴冷汗,心知自己身上这些破绽太子不直接问并不代表他不知道。
顾不上回去换衣休息,抬脚急忙去追太子,“殿下,慢走!”
太子脚下不停,只侧脸看她一眼,眉梢眼角有道不尽的风情,仙姿雅韵浑然天成,轻轻“嗯?”声音竟然带着袅袅余音,十分动听。
思归不敢多看,只是赔笑,“我送殿下回房休息。”
太子一抿唇,暗道没大没小,看来是平日太宽待他了,在太子府里也敢这么没规矩,淡然道,“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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