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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游荡

2018-04-15 作者: 一树煌灼

第四章 游荡

豆大的水滴从阴沉的天空坠下,噼啪打在轻微蒙尘的一片巴掌大绿叶上。叶片受力往下压了一压,然后良好的疏水性帮助它卸去了重量,重新以最能接受到光线的姿态伸展开。而落在叶面上的那滴水珠在立刻四下溅开、分成了更细小的水滴后,有些重新弹起、划出精细的抛物线飞向空中直至融入土地,有的被平展叶面上的薄尘吸引,带着尘土一起滑下。

天色变得更阴暗了。视线范围内的天空中,铅色的乌云越发下压,似乎要坠到地面一般。很快更多的豆大雨滴就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连成线,连成面,无休止一样泼洒进茂密的丛林里,而丛林里密密麻麻生长着、为了争取最多的光线每天都进行着惊心动魄竞争的植物们以一种沉默的姿态全盘接受。

任季躺在干燥的山洞里靠近出口的地方,出神地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这个石洞构造有些巧妙,开口的地势是最低的,里面地面稍高些,外面的雨水无论怎么弥漫泛滥都进不来,所以才常年保持了干净和干燥。

作为一只在原始丛林里生活了五年的动物,他对雨水非常熟悉。更小的时候,他并不懂去分辨大雨来临的预兆,便经常在倏忽来临的倾盆大雨里把自己全身浇个透湿,然后才知道快快奔回温暖干燥的窝中避雨。不过体表没有多少毛发也有好处,无论怎么湿透,在干燥的泥地上多打几个滚就会干上不少,然后母豹会为他舔去剩下的水汽,立刻便能恢复成精神百倍的一只小崽子。

现在的任季就知道嗅闻空气中的水汽味道,风的方向和大小,还有天空的亮度等等,这些都跟大雨的来临有关系。所以他今天天亮后飞快地在附近搜集了些食物就窜回了石洞里面。弄湿自己是很不舒服的体验,他觉得自己是比好多动物都要“高级”一点的一个存在,可没必要跟它们一样呆呆地在哗啦啦的水里到处蹦弹,全身毛混着水粘到身上。

随着大脑发育逐步成熟,一直在不受限制地、充满兴趣地用自己的五感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任季,逐步逐步也累积了更多的经验,他知道了更多的东西,也慢慢地开始了零零碎碎不成系统的简单思考。比如今天,他从皮肤对风速和空气湿度的感受以及眼睛所见的天空色泽得出了简洁的判断,这与以往无数次大雨前的景象一模一样。要知道他的脑海中记忆了不少清晰的类似场景。

进行思考是非常美妙的体验。特别是思考得出来的决定随即被证实为有效的话,这种成就感简直能让大脑飘然欲仙。

判断了自己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任季高兴得蹦起来踢腾了两下。

虽然不曾受人类教育的他是个完整的文盲,但是这并没有完全地阻止了他成为一个能够思考的个体。优秀的大脑给了他很多可能性,要知道将大量记忆作为判断基础,对自然现象进行粗糙归纳和总结就是文明最初的萌芽。而能够对自然有粗糙但成型的认识,这其实是个人智慧的雏形。

任季小心翼翼、屏气凝神地行走在茂密的丛林里。他浑身滚满了尚算湿润的泥浆,只剩脸上两只眼睛和半只鼻子露出,尽量覆盖掉自己本身的味道。想来如果不是他需要敏锐的眼睛来观察附近的危险,并且需要保证鼻子畅通无阻地呼吸的话,肯定是要连脸部都恨不得滚上厚厚一层保护的。一层泥浆的效果十分好,可以阻止大部分的蚊虫来叮咬皮肤,也能稍微减少被一些边缘比较锋利的植物叶片划开皮肤。

他在前往记忆中一个有充满了甜味的液体产出的地方。

前方有一株约三米高的植物,茎杆只有任季手臂纤细,是非常洁净的暗红色。它斜斜地朝上生长在一片疏松湿润的土壤上,主茎上分出许多细细长长、往地面垂落的分支,而每条细枝都疏疏落落排布着同样细长娇嫩的浅红色叶片,整株植物就好像一个弯下上半身的长衣美人。如果有风,这株优雅的小树一定能轻柔地随风舞动。

任季敏锐的眼睛注意到这株植物时差点吓出声来,他本能地往后缩了一缩,然后开始寻找别的路径通过这段地区。离那株树二十米远他都还有头皮发炸的危险临近的感觉。

在每一寸空间、每一份水、每一丝阳光都珍贵非常的丛林里面,这株树居然能够独自生长在一块大约直径三米的空地上,从地面往上一直到它稀疏的树冠为止,它享受了完整的大片空间。它邻居的各类植物仍旧都拥有着丛林里疯狂生长的特性,但是齐刷刷的长成了一圈墙,没有一段枝叶会越雷池一步。

只要仔细点观察,就会发现这株红树每片叶都是叶面朝外生长的,很难看清楚它的叶背是什么样子。它的枝叶看起来十分娇嫩,叶面有新叶所特有的几乎能反射光线的油感,是很多中小型的动物都喜欢吃的类型。但是任季知道这株看起来安静又无害的东西是个怪物。

它生长的地方总会清理出一片空间,有些体型比较大的动物在密挤不透风的丛林底层呆久了,就会喜欢跑到这样的一小块地方呆一阵。只要触动了它的枝叶,这株东西每一片靠近“客人”的叶子都会立刻翻转,露出叶背上细密的尖刺,拼命把“客人”包裹缠绕起来。它的枝条实际上非常坚韧能够抗拒很大强度的撕扯,它的刺都是有毒的,像任季这样的小型动物,只要被一片叶子刺中手或者脚,就会在几秒内整条肢体麻痹然后失去行动能力,持续三四天之后才能凭身体的抵抗力慢慢好转。

当把“客人”成功麻痹不再挣动之后,这株东西下面的湿润泥土会慢慢裂开,它掩埋在地下的部分会由强壮的根系拱出地面来。那是粗壮的一大段腐烂树根一样的东西,上面那三米高的秀气枝干不过是它发出来的一个芽儿。它腐烂黯淡的表面会慢慢裂开一个大腔,这时候那些嫩红的枝叶就会把紧紧包裹住的大团猎物松绑,直接扔进大腔里面。然后它丑陋的这部分会慢慢缩回到泥土里面,安安稳稳地进行消化。

任季对这个东西的认知不是植物,是对他来说危险性极高的兽类。它唯一有一点像植物一样好的,就是它的势力范围仅限于只有自己的根系能延伸到的土地区域,只要在它的势力范围以外发现了它,就能够避开它的威胁。但是有一点他并不知晓的是,这种生物是能够移动自身的。在雨量很大能够在地面形成大股水流的时候,它可以将根系拔起收缩成团,地面上的植株同时退化成幼芽,然后它质地较轻、中有空洞的主干部分能够顺水流移动直至去到下一个定居点。

任季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他要克制住立刻转身奔跑的冲动,这种行为已经过于频繁地令他遭遇危险。太多的恐惧就如同不专注一样会让他得不到想要的结果。他细细地把周围都看了好几遍,确定除了少数略带毒性的矮灌木之外没有其他,然后用最小心最轻盈的步子绕了一个大弯,这才继续往前走。

就是那里了。任季从一丛灌木中间的缝隙,牢牢盯住了前面一棵老树的中段。那里有一个深棕色的蜂巢,蜂巢下端有长出表面的开口,不停地有大只大只的蜂从那里起飞降落出出进进。任季眼角余光瞄到身边的野花上落下一两只采蜜的蜂,他咽了咽丰沛的口水。

那个有他的头颅两倍大的巢里面有好多好多白嫩的虫子,而且装着不少又黏稠又甜的液体,这两样吃了都很饱肚子,有强烈满足感。

第一次任季的鼻子为他找到了这样一个蜂巢,任季什么都不知道就上去拨拉,然后被巢里面涌出来的一大群悍勇的大蜂蜇遍全身,肿痛了差不多半个月。可是万分危急之中他掰下来一块巢片,里面是满满的一小格一小格还没化蜂的肥嫩大虫子,味道那个好啊!还有巢片边缘沾上了一点点的粘稠液体,舔了七八遍直至上面干干净净后,任季灵敏的舌头告诉他这也是充满了能量的甜美食物。

于是伤好全了,他又出来寻找了。

一个上好佳的吃货从来不害怕磋磨。

这回是有保护的,身上有泥浆的,虫子看不见的。

任季口水快要滴下来了,他目光发狠,嗖一下冲上去,看准了蜂巢,手脚并用抱住往下拽。嗡的一声,里面的大蜂全都冲出来了。与此同时,灵机发动的任季双脚往树干上拼命一蹬,伴随着喀拉一声,他居然成功地把蜂巢整个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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