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 用过就用过(1 / 2)
没有当着于世起的面直接提计划,是因为陆浩还想着跟于世起签保密协议。
但是如果由他跟于世起说要签保密协议,可能会伤着对方的心,毕竟签保密协议是不信任的表现。
所以他就随便找了个理由,先支走于世起,而后让自己老丈人去跟于世起提。
中间有个缓冲。
即便于世起心中有怨恨,也不会责怪在他的头上,往后仍旧能让于世起卖力的给他打工,给饮料厂创造价值。
这种事,古代的帝王经常做。
有什么不太光鲜,不能拿到明面上面讲的事,就手下的人去做,为此还成立了专门的组织,像是锦衣卫,对历史稍微了解的,都知道锦衣卫是做什么的。
其实,除了锦衣卫外,早在汉代和唐朝时候,就有了类似的组织。
汉代的是叫“大谁何”,主要负责刺探情报,还有暗中侦查的工作,当时有很多案件不好拿到台面上来审判,所以皇帝就成立了这样一个组织,让一些事情在背地里就能全部解决。
唐朝则是叫“不良人”和“不良帅”,他们也算是整个唐朝最神秘的组织,而且直接对接当朝皇帝,专门审判、调查朝中大事。
包括东西厂,也都是类似的道理。
皇帝永远都是好的,坏的都是底下的人。
“没问题,我旁敲侧击,跟他点明利害关系,让他和饮料厂签订保密协议。”苏兴民点头。
二姑爷做事仍旧如以往一样,小心谨慎,话说的漂亮,可该防的地方一点也不落下,前面才说于世起是饮料厂的支柱,是底气,是核弹,这会儿只剩下两人了,就让他去跟于世起签保密协议。
狠人。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生意才能够做到这么大,他对自己的这个二姑爷比对儿子还要放心,的确是做大事的料,不会意气用事。
苏兴民也离开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面就剩下陆浩一个人。
他接着写汉水桥街道办夜市商业计划书。
“应尽力安排待岗员工,无收入来源的街道居民就业,引导他们创业,就业,赚取生活来源费用,并且建立经营证制度,想要摆摊,想要开店铺,就必须办理经营证,方便管理。”
陆浩在计划书中写下一条。
设置经营证制度,其实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
一个是能控制夜市规模,如果没有经营证制度,不设置门槛,谁都能过来摆摊,即便道路修得再宽也会造成拥堵,不便于管理。
于个人而言,不需要证件,想摆摊就摆摊,当然是好的,但是对于整体来说,这么做肯定不行,会损害到整体的利益,得要设置门槛。
再有一点原因,则是摆摊的人中肯定会有刺头,会有屡劝不听的,会有不遵守夜市规则的,让打扫卫生不打扫卫生,让在固定摊位经营不在固定的摊位经营,或者是态度不好,对顾客嚣张,影响夜市的整体声誉,这些人必须得要处理。
搞一个经营证的限制条件,在处理的时候会更加容易一些,有理有据。
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陆浩就将完整的汉水桥街道办夜市商业计划书写了出来,然后他又检查了几遍,修改其中的错误。
马不停蹄,去印刷厂打印了5份计划书出来。
他自己肯定要留一份,汉水桥街道办肯定也要一份,硚口区里可能也要一份,江城市里也可能会要。
这就4份了,多出来一份,备用,防止还有其他的单位或者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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