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三章 、 拾遗者(2 / 2)
不过现在噩梦已经结束了。
林夕仍然很虚弱。
消耗过大。
但他仍然能感觉到自身本源的强大,识海虽然干涸,但却是一望无际的礁石滩,等待一场暴雨就将化作汹涌的汪洋。
元婴犹如强力的心脏,散发着浓郁的生机。
林夕深吸一口气,周遭的灵气便疯狂涌入体内,滋润着枯竭的经脉,整个灵躯仿佛一下子苏醒了过来。
浑身酥痒却暖洋洋的。
林夕感觉自己的元神变得异常强大。
化神,果然不同凡响。
除了神识变得更加强大之外,感知的灵敏程度也提升巨大,他很轻易的就能察觉到方圆千里内的风吹草动。
“不过......我现在在哪儿呢?”林夕发现自己在一间简陋的小屋中,正躺在一堆杂乱的草垛上。
似乎并非自己渡劫之地。
一想到这个,他突然有些后怕。
当时毫无防备的昏死过去,若是有人那个时候抓住自己,那自己可就真的是任人鱼肉了。
林夕起身走出小屋,发现外面是一处干净却粗糙的马厩。
马厩很小只够容纳一只马。
有一个粗衣少年正在尽心尽力的打扫马厩,马厩中有一头颇为神俊的白马,体型高大,毛发柔顺,很有灵性。
不过只是一头凡马。
粗衣少年打扫完马厩则细心的将粗麦磨碎,给白马喂食。
他耐心的喂完白马才发现了醒来的林夕。
“你可终于醒了。”粗衣少年大喜:“幸好你没死,不然我可就亏死了。”
林夕大致猜到了是眼前少年将自己从豫龙原带了出来,沉吟了一下:“多谢。”
“你当然要谢我!”
粗衣少年大喊起来:“你是拾遗者吧?”
林夕眼中有些困惑。
那是什么。
而少年却自顾自的说道:“你胆子可真够大的,这么早就敢闯入仙人斗法过后的遗地,被余波伤到了吧?没死算你运气好,你该不会是菜鸟吧。还好当时我带着白龙进去碰运气,不然我一个人可背不动你。”
很显然少年是凡人。
而此刻林夕所在的也是凡间王朝的一个村庄。
修士斗法往往天昏地暗,风云变幻。
斗法后的残留力量总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手段。
强大修士流下的一滴血,说不定落在石头上就能变成价值百两黄金的血石,残留的法宝气息,说不定就能催生出几颗孕育灵气的灵草,而死去的修士,即便会化作灵雨但仍然会留下一些毛发,这对凡人来说更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总而言之,修士留下的一切东西,对凡人来说都是宝物。
所以这就诞生了拾遗者这个职业。
一些胆子大的凡人,专门去寻找修士斗法之后的地方,然后去寻找修士留下的东西,借此发家致富。
不少人成功的发财了,甚至极少数人走了逆天好运收获几张仙人功法残页,一跃成为修士,被各大势力奉为座上宾。
当然发财的机会总是会吸引很多很多人。
拾遗者的竞争是很激烈的。
据说有些低阶的修士也开始干起这个行当。
所以这职业越来越不好干了。
很多人为了能先人一步,冒着大风险进入刚刚结束斗法的场地去找宝物,要知道一些微弱的仙人术法残留气息都是足以杀死凡人的。
更别说遇上心情不好的仙人,那更是危险的不得了。
但毕竟收益太大了。
所以仍然有很多人铤而走险。
而粗衣少年,他叫常九运,就是一位立志要成为优秀拾遗者的乳臭未干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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