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105 决斗邀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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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雄性的体形比国王陛下瘦小许多,但力气却与国王陛下一样强,真神奇!”

以上是爱德华-休斯了解刘佳也有“天生神力”时,意识里冒出的赞叹。“黑太子”他很佩服这种大力气,因为他为自己只亚于国王陛下的力气感到骄傲,所以他也真心佩服眼前这雄性“大力士”。

当然了,这佩服只仅限于“力量”一方面。两个彼此之间还很陌生的人,再无论如何,刚相识时顶多也就能佩服到这种程度。

爱德华-休斯今天下午回到城堡以后,从仆人口中得知“公主陛下有了未婚夫”,又得知这“未婚夫”就是来自“上国”的那位年轻雄性大力士。作为一个正统的尼德兰贵族,“黑太子”他随即便有了他自己的打算。

他还没真正走上高台,还走在通往高台的阶梯上时,便已从礼服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这东西颜色白皙,原本叠的整整齐齐,现在却被他一把抓成了团状。

形态能如此转换的东西,其质地当然比较软。而从“团”的边角部看来,这团东西绝对不会是一张纸。

爱德华-休斯掏出来的东西,其实是他自己随身携带的手绢。这手绢并不是为了原本用途而准备,不是为了擦鼻涕或别的什么脏东西,而是别有目的。他一走上高台,来到长桌旁边,便将这被他捏在一团的手绢往刘佳丢来。

这手绢的材质是丝绸,其质地轻柔,一离开抛出者的手掌,在空气中便恢复成了原本应有的片状。形状一变,飞行的轨迹便也随之改变。手绢没象爱德华-休斯的想象那样着陆,而是落在理查-休斯的面前去了。

身为国王兼一家之主,理查-休斯坐在长桌一侧的正中。这个位置是尼德兰风俗里的“主位”,与王土国风俗的“主位”完全不同。现代王土国人进餐大多围着圆桌而坐,座次由就座者意自行随意安排。如果非要坐方桌?座位上才会有所谓“主次之分”。

原本正顾着大吃大喝的尼德兰国王,之前根本没注意到爱德华-休斯的“来临”。他见到有张白手绢落在他自己面前,这才注意到自己这个肤色异常苍白的侄子:

“爱迪你胆子变大了啊,你终于对国王宝座产生野心,所以想向国王提出决斗?”

理查-休斯说这段话时用的是上国官话,因为他既是一家之主又是国王,自然没有顾及侄子语言习惯的打算。至于“爱迪”则是爱德华-休斯的昵称,尼德兰人里只要关系极亲近便会以这种方式互相称呼,倒是长辈对晚辈的专用称呼。

侄子赶紧向伯父国王陛下鞠躬道歉,但这不是因为晚辈对长辈的礼节,只是因为爱德华他本身崇拜理查-休斯。

先毕恭毕敬地向国王陛下道过歉,爱德华-休斯才转向刘佳那边发话:

“我要和你决斗!能接受我的挑战将是你的荣誉!”

刘佳的座位坐在离爱德华较远处,他现在注意力集中在食物上,正学着之前从约翰亲王处看到的举动,在尝试用刀叉来食用他面前那份“国王沙拉”。倒不是因为他觉得这刀叉用起来很方便,只是由于他少用刀叉进餐,所以觉得好奇,又受入乡随俗的想法影响,现在才试着如此进食。

他是个性情随意之余却又有主见的人,他愿意接受“入乡随俗”这种观念,是因为他自卑心不重。只有因为自卑心过重,从而下意识用自尊来掩饰自卑的人,才喜欢表现出一副“不是猛龙不过江”的姿态。

真正位于食物链顶端的猛兽,反而不会总刻意表现出一副“别惹我”的姿态。无论狮虎熊之类,平日里总会有“感觉起来很可爱”的时候,可千万别把这种表现当真了。

之前在爱德华及凯丽这对堂兄妹交谈的时候,刘佳并没太在意那两个人的交谈。他与凯丽-休斯是异姓兄妹,但他对爱德华-休斯一点也不熟悉,他只知道眼前这人是凯丽的堂哥。对于这种不太熟悉的亲戚,他的态度一向是敬而远之,这也是大多数王土国人的共同观念。

就算刘佳当时很关注“这对堂兄妹的交谈”,由于距离原因,纵然他想关注也不可能听得清楚。正常人的视力往往都比听力发达,只有因先天或后天因素令视力受损的人才与之相反。

当凯丽及爱德华两人以“这次的礼物”为中心,进行简短交谈的时候,刘佳的注意力也在那“礼物”上。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到活着的狼,他之前在海州市某动物园里,早就见过这种理论上与狗外形很相似,但性情却极其不同的兽类啦。

海州是王土国境内最发达的数个城市之一,光论经济状况甚至更胜于王土国的首都云州,只是政治方面影响力远不如云州,所以两座城市才会如此相提并论。要不是首都的超然地位,海州早超越云州了。

刘佳在海州看过活狼的那个动物园,是海州市区里最早修建的动物园,规模自然不算多么宏伟,但世界上较知名的动物这园里几乎都有收藏。这种传统风格的动物园在现代王土国已不多见,现代王土国更为盛行着将兽类放养的野生动物园。

但由于所有野生动物园的共同特征--占地面积大,至少在海州这个城市里没有野生动物园。因为海州的地皮售价位居全国最前列嘛。

刘佳在海州动物园里所见过的那头狼,已经不是正经的野兽,而是被人类长期赡养并用作展示的兽类。那头狼早已不复野性,愿意食用饲养员喂养的饲料,只是还没改掉某些只有狼才特有的生活习性,否则便与家养宠物狗完全一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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