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第14章
2015-05-04 作者: 之末
第14章
第十四章神仙姐姐
跟在她身后,我们如同误入天宫的土鳖,一路惊呼着这里的富丽与堂皇,几近尖叫。这座楼房虽高,却只有一层,穹顶被各种图画所覆盖,我能辨认出那分明就是一些宗教壁画,因为我见到了圣母玛利亚以及襁褓中的耶稣。壁画之下是一串串水晶吊灯,虽略显昏暗,却突显格调。四周墙壁上依附着各种雕塑,大多为光着屁股的男女,动作、神态迥异,毫不知羞耻地展现着自己胴体的每一个部位。落地窗一直延伸到屋顶,每一扇窗户旁都有两束扎好的白色绸缦陪伴着,就像一扇扇通向未知世界的神秘之门。那一张张餐桌安静地爬着,背着沉重的烛台,聆听着时光被蜡烛燃烧的声音,烛光淡淡地洒在客人的脸上。环顾餐厅,这里的客人主要以外国人为主,屋内并不吵杂,大家面带微笑,自觉遵守一种潜在的规则,除了刀叉触碰盘子的声音外,我们几乎听不到其它声音,除了那触动心灵的旋律——大厅对面一台老旧钢琴的低吟声,你可以从它身上听出无尽的快乐,也可以听出未知的悲伤,地毯是纯绿色的,踩上去软绵绵的,若不是偏于礼节的限制,我真想脱掉鞋子,用脚底板亲吻这片舒适的地域。打着领结的服务生,就像穿梭其中的鱼儿,手托餐盘,步伐平稳,他们活跃于餐桌之间,尽显礼貌与谦恭。羽凡家里虽有钱,但作为官宦家庭,避讳铺张奢华,自然也大不敢如此名目张胆地消费,所以在这里所见到的一切,也是他所始料未及的,或许也只有用“瞠目”最能形容我们此刻的表情。
绕过人群,我们来到一张准备好的餐桌旁。
“请稍等一会儿,程小姐一会儿就到,如果你们饿了可以随便点些吃的。”服务小姐伸出右手,示意我们坐下。“请问,现在需要喝点什么?”
“我要百事可乐!”墩子第一个大声喊道,或许是自然反应,他那口音突然变成了正儿八经的中文,不再洋腔洋调,这让服务生有些诧异,作为一代钢琴大师,居然喜欢百事可乐?
羽凡见这症状,赶紧在桌下踹了墩子一脚,并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转过头笑嘻嘻地对那服务生解释道:“哈哈哈,查理先生还真是懂礼数,知道我喜欢喝可乐,所以先给我点上了。”
“哦,原来是这样。那,查理先生,您为自己点些什么呢?”服务生恭敬地问道。
“MR刘,你觉得像我这种身份,应该喝点什么?”墩子再次装出一副洋腔,不过从他那难堪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跟我一样,该是头一回到这种场合,根本不知道应该点些什么。
“查理先生不是一直都喜欢喝伏特加吗?”羽凡露出诡异的笑容说道。
“噢,对对对,差点忘了,就这个东西,我最喜欢喝这个了。”墩子傻兮兮地说道,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伏特加究竟是啥玩意儿,估计还以为是一种类似百事可乐的饮料。
正当我为墩子愚蠢的行为偷偷鬼笑的时候,那服务生突然转头问我道:“那么,这位随从先生,你要喝点什么?”
我心里暗自骂道,随从先生?**能有点眼光吗?穿一件燕尾服就是大师,我这工作服的就是随从?再说了,你就不能动动猪脑子想想,这都哪个年代了,还会有随从?不过也没办法了,墩子既然已经将我说成是随从,那我也只能乖乖地扮演下去。
我很不高兴地瞟了他一眼,然后嘟囔着嘴说道:“我只是个随从,喝一杯白开水就够了!”
羽凡和墩子纷纷捂着嘴,搁那咯咯地笑个不停。
其实当时我也是准备要可乐的,毕竟口渴得要命,但这又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西餐厅,根本不知道到底该点些什么,曾经听朋友说白开水是连接上下层社会的必备品,既不庸俗,又不夸张,所以我选择了它。
“好的,请稍等,马上就来。”
趁程之初还没来,我去了趟洗手间,其实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小晓打个电话。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有公交车报站的声音,我知道小晓正在回来的路上。
“在回来的公车上。”
“噢,小晓,我跟你说一下,我在外面陪朋友吃饭,可能要晚点回来。”
“好的,你玩吧,别太晚了,路上注意安全。”
“嗯,要吃点什么吗?我给你打包回来。”
“不用了,我肚子饱饱的,晚上吃得有点多。”
“那好吧,你回去以后早点休息。”
上完厕所回到餐桌时,程之初仍未到,饮料却都已上了桌。
我和羽凡都默默地注视着墩子的表情,他先是故作优雅地用手掌摊起高脚杯,然后含着杯口咕咚咕咚猛喝了几口,数秒之后,那眉毛鼻子几乎都挤兑到一块儿了。
“噗——!我草!”墩子条件反射地将那口酒喷向桌边。这不文明的躁动实在太大,餐厅内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像一只只土拨鼠似的注视着我们。好在大多为外国人,似乎并不明白这个“我草”究竟是什么意思。
墩子抹着嘴,挡着脸,轻声骂道。“这他妈什么呀?明明就是二锅头!”
羽凡鬼笑着回答道:“对,您可算是说对了,这啊,就是******二锅头,俄国姥酿的,好喝不塞牙!”
“靠,你们竟然唬我!老子渴得要命,还让我喝这玩意儿。”墩子知道自己上当受骗,赶紧伸出手抢羽凡的可乐。
见此状况,那贱羽凡立马用舌头在自己的可乐杯口舔上了一圈,得瑟地说道:“这可是专属于我的。”他猛地喝上一口,然后幸灾乐祸地对着墩子打了一个响嗝儿。
墩子见希望破灭,又立马将矛头瞄向了我的白开水,我的做法却没羽凡那么恶心,而是赶紧将自己杯中水一饮而尽,然后将那个空杯子恭敬地塞到墩子手里。
“你们!”墩子气急败坏地看着我们,一副无奈至极的表情。
我生来就对那些洋玩意儿不太钟意,让我来这种场合无异于沐猴而冠,平日里去一些咖啡厅,我也会装作时尚的样子点上一杯拿铁或卡布奇诺,但每次的结局都是一样——将满满一杯咖啡闲置在旁边,再重新点上一杯茶水。起初,我以为只要自己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会爱上咖啡,伪装着混入上层社会的队列,但事实证明,那种浓浓的苦涩味道始终占据不了我的味蕾。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吃饭喝酒都是用大口土碗,设想一下,端着土碗盛装着红酒咕噜咕噜大口喝着会是什么样子?西方人认为红酒是艺术品,不能“喝”,只能“品”,每次品之前,先晃动酒杯,再用鼻子深吸一下,然后浅尝一口,让酒液在口腔保留一段时间,之后才咽下去。在我看来,这他妈简直就不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喝中药,至少我平时喝中药就分这几个步骤。
“她怎么还没到,不会是放我们鸽子吧?”墩子发着牢骚。
羽凡瞪大了眼睛,然后转过头望着我,“你这同事靠谱儿不?她不会真放咱鸽子吧,这地方的服务费可不低,我今儿可是专程打算来吃白食的,根本没带钱包。”他将两个裤兜掏出,表明自己真的分文未带。
“怎么可能!应该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再等等吧,要不再来杯喝的?”我只能如此缓解情绪,虽然我确定她一定会来,但不能确定她到底何时能到,催促她、提醒她毕竟不是绅士的作为,所以我只能选择等待,同时平定这俩跟班儿的躁动。
“我还要可乐!”一听说还有喝的,墩子的情绪立马发生了大转变,笑嘻嘻地摇着尾巴乞求再来一杯,这小东西着实容易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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