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要吃肉夹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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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要吃肉夹馍。

2015-06-19 作者: 田小鸡

第三十四章 我要吃肉夹馍。

刀妹与屠夫成名很早,老头子手里有一本书叫《杀手界的那些事》,里面记录着所有成名杀手,刀妹跟屠夫赫然在列。两人一起出道,有人说他们是情侣,有人说他们是亲兄妹,到底是什么?没人知道。

可听过他们名字的人却知道,他们很强,出道三十年,从未失手。

“哎!真是个不愉快的消息啊。”李乘风耸了耸肩。

费兰德此刻被关在小黑屋中,李乘风还未走进蔡国民所说的小黑屋就闻到一股难以言语的气味,臭!恶臭,臭的难以呼吸。

“放了我,该死的华夏猴子,你们会受到我同伴的报复,上帝不会原谅你们的。”见有人进来,费兰德歇斯底里的嘶吼道。

“看来你的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好的多啊。”李乘风远远站在门口说道。

屋子看起来不大,很暗,在墙角射进来几束光线恰好能够将费兰德狼狈的样子看清楚,费兰德现在真的很狼狈,他的双手双脚全部锁上了锁链,地上有几个纸盒,应该是怕费兰德饿死,蔡国民送了点吃的。

而在纸盒里面被黑乎乎的粪便堆满,李乘风不得不说费兰德是个坚强的孩子,能吃能拉,他的周围非常潮湿,传来阵阵尿骚味,费兰德就坐在地上,面色枯黄,双眼深陷,哪里还有昔日杀手的一丝风采。

“放我出去,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费兰德乞求道。

“你要杀我,你还让我放了你?”李乘风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费兰德,几天以来一直被关在黑屋里,而且“条件”实在太差,费兰德的精神已经出现分裂。

不得不说蔡国民的手段非常残忍,但也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审讯高手。

“告诉我,刀妹跟屠夫怎么跟你联络。”李乘风突然说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费兰德使劲的摇头。

“只要你告诉我,我就放了你,还带你去洗澡,去吃肯德基,还有华夏最出名的小吃——肉夹馍。”李乘风循循善诱道。

咕咚!

黑暗中传来费兰德咽口水的声音!

“你确定没有骗我?”费兰德稍作犹豫后不确定的问道。

“当然!我们华夏是文明之国,我们热爱和平,热情对待朋友,对朋友都是坦诚相待,只要你告诉我,我们就是朋友。”

·····

夜!不黑,风!不高。但却并不能说明这样的夜晚不适合杀人,一轮弯月如银盘挂在天空,繁星点点。

在五环外的一间废弃修理厂中,一名男人与女人都保持着沉默,桌上的黑白电视发出沙哑的声音,根本不能听出那个妖娆的主持人在说什么。

男人却依然饶有兴致的看着电视中的女人。

砰!

一声巨响,大门被人一脚踢开,在重力下,门板朝着男人跟女人的位置而来。

砰!

又是一声巨响,男人的手里出现一把军刀,大门被砍成两半,在黑白电视微弱的光亮下,军刀闪耀着耀眼的白芒,证明着它的锋利。

“你的同伴出卖了你们,谈谈你们的感受。”李乘风毫不畏惧的说道。

男人不答,女人不应!

李乘风微微皱眉,男人跟女人穿着黑色的外衣,都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可在军刀光芒闪烁的瞬间,李乘风看到了男人的长相。

“华夏人?”李乘风一惊,只见男人跟女人同时扑向自己,紧接着又同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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