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七十七 世间安得两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1 / 2)
吴生从未想过会在肃州遇到月朵,他甚至都没想过还能再见到月朵。乱世之中人如草芥,寻常百姓就更是无根浮萍,在大势的洪流中身不由己,况且吴生也没觉得他与月朵有多么深的纠葛,依照最合理的设想,便是他在河西为官,而月朵则在偏远的部落过自己的生活。世界太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都有自己的挣扎,都很难走出局限自己的那片天地,无论彼此的生活过得是否如意,双方都不会再有甚么交集,哪怕是有,顶多不过是偶然的遇见,寒暄或者不寒暄,就再度分别,沉入各自的生活,成家或者生子,相忘于江湖,彼此都无牵挂,纵然偶尔会回想起,也不过是轻声一叹,略微感怀。
吴生没有想过再去部落,即便要去,那也是办差,绝不可能是因为挂念,月朵是个回鹘人,与他一起生活的日子不长,连共患难都谈不上,也不是他吴生的知音,没有让他念念不忘的理由。
历经过一些磨难与挫折之后,吴生那颗原本未经世事、白纸一样的心,早已不是那么单纯,他看见了世道的本来面目,怨天尤人是没有用的,适者生存强者生存,他必须接受并适应世道生存法则,某些原则与坚持,该抛弃的要抛弃,该圆滑的要圆滑,该转变的要转变,所以他接受了不回军中的“命运”,那是因为在河西为官,在大军后方为官,无疑安全得多,而且被何晨光看重,他的仕途会很光明,等到河西初步建设好,吴生也会有一个光明前途,这些都是他先前求之不得的,吴生自认不比任何人差,如今又有伯乐相中有贵人提携,他没有道理蹉跎岁月,一辈子只做个升斗小民,繁华洛阳锦绣扬州,他怎么去不得?五品官四品官三品大员,他怎么想不得?
相应的,心境变化的吴生,也不会对往事太过看重,更不会对一个回鹘女子如何挂念,更何况还是一个与自己并无太多纠葛,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的笨女子,眼下的吴生,连对玉娘的牵挂都少了,虽然安静下来的时候会常常想起,但也仅此而已,肃州与灵州相距甚远,眼下肃州诸事繁忙,他得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差事上,不可能回灵州去跟玉娘成亲,如是,纵然玉娘现在对他分外挂念,但在三五年没什么见面机会的情况下,玉娘也势必嫁于他人,相夫教子,与他相忘于江湖。那年那场大战那间小药铺里,那个含泪为他着甲的小娘子,终究会化作天际一抹流云,消散在他的视野中生命里。
即便玉娘会等一段时间,会念一段时间,但对吴生而言,他也不必对玉娘念念不忘,如今他不再是边军小卒,而是朝廷命官,在官场如鱼得水,往后有远大前程,他的妻子,也不该是目不识丁的药铺小娘子,不该是只能缝衣补袜扫地做饭的小娘子,那样的小娘子做的事是下人做的事,相不了他这个夫也教不了他的子,无法跟他举案齐眉琴瑟相合,他的妻子,应该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秀外慧中,有才能,能帮他主持内务将府邸打理的井井有条,有手腕,能把妾室们收拾得服服帖帖,有威严,能让下人们都本本分分,有眼光,能把他的儿子教育成帝国俊彦,有魅力,能够与同僚妻妾打成一片,有智慧,能在他疲惫的时候知道他在忧思什么,有家世,能让娘家人与他在官场上相互扶持,所以他注定了不能娶玉娘,他这条鲤鱼已经跃过了龙门,就像科举高中的进士一样,注定了要抛弃乡下青梅竹马的痴情人。
吴生依然是个唐人,哪怕做了文官,外寇入侵的时候,他依然能死战城头,他依然有一颗热忱的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民做主惩奸除恶,但这并不妨碍他离开军营舍弃玉娘追寻自己的抱负,世间有许多颜色不能黑白区分,世间有许多人不能以好坏论断,大千世界,个人悲欢,谁又看到了全部?
只是当月朵抱着吴生的腿,在他面前哭得撕心裂肺的时候,吴生心头还是像给甚么击中,那一刹那,如有雪山消融。
询问了月朵的情况后,吴生将她带回了住处,一路上月朵就像个孩子一样,低着头跟在他身后。吴生则是趁机想了些事情,以他如今的官职,带个回鹘人在身边没甚么问题,权当仆役养着就是了,他和月朵到底较为熟悉,日后带着月朵,再到回鹘人聚居的地方办差,也会方便不少。
至于其它......还有其它吗?
吴生虽然习惯了行伍生活,但现在并没有住在官舍里,而是另外找了个清净小院,他是读书人,单独住出来也方便温书。小院颇显破旧,陈设也极为简单,不过吴生并不在意这些,屋里已经有个老仆人,负责他的饮食起居。月朵跟着他进门之后,就忍不住悄悄四下打量,小眼睛里充满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将月朵交给家老,让他安排对方的食宿,他自个儿就去了书房,点上灯开始处理文案。如今河西百废待兴,正是忙碌的时候,眼下哪怕是回家了,吴生仍旧有许多事要做。
约莫一个时辰后,吴生听到敲门声,进来的是端着热汤的月朵。少女已经洗漱过,换了身新衣裳,因为吴生是唐人的缘故,月朵自然也是穿的唐服,只不过是男装,也不太合身。
“吃过了?”吴生让月朵将热汤放在桌上,停下了手中的笔。
月朵点点头,放下托盘后,就站在桌旁,有些不知所措。
吴生起身走过来,端起热汤吃了几勺,“既然你离开了部落,若是愿意跟着我,日后便跟着家老做事,别的我不好说,但要保你吃饱穿暖、不受人欺,却是没有问题的。”
月朵怔了半响,小脸上尽是茫然之色。
或许一时之间,她还不能接受主仆身份的调换,又或者,眼下吴生对她的态度,跟她想象中的差了许多。她离开部落历经艰辛,找到肃州来,吃了不知多少苦头,心里想的,是希望与那个曾今与她相依为命的人,再度相依为命——是的,无论吴生怎样认为,在她那颗单纯到愚笨的心里,她就是那样定义两人曾今的关系。
而眼下,没有人再需要跟她相依为命,那个曾今是她奴隶的人,已经成了大唐官员,是高高在上手握权柄的大人物,他不仅重新主宰了自己的命运,也能主宰无数河西百姓的命运,就像他现在,随便挥挥手,就足以让她衣食无忧,这是月朵始料未及的,在她的幻想中,她宁愿两人还是一无所有,守着一群比她还要消瘦的小羊,在水草并不丰腴的牧场放牧,没事的时候就躺在草地上,看白云在眼前流散,哪怕吃得不好,哪怕那座破旧的小帐篷还会在雨夜里漏风。
她要的不是施舍,是同甘共苦。
“我这回来,并不是想过富贵日子,我是想找到你,然后带你回去......”月朵低着头,声音低得犹如蚊蝇。
吴生心生啼笑皆非之意,放下汤碗笑道:“我现在是朝廷命官,怎么可能跟你回部落?莫非你还以为,我仍旧是你的奴隶?”
月朵的头更低了,声音也更小,捏着衣角道:“我从未把你当过奴隶......”说到这,她迟疑了好半响,才继续道:“我一直把你当.....家人。”
最后那两个字,她抬起头,看着吴生,用汉话说。
这回轮到吴生愣了愣。不可否认,他心底有一丝感动,但他也知道,这不是因为别的原因,只是月朵太过善良,或者说,太过愚笨,说得再清楚些,不过是因为月朵已经无亲无故,所以只能依赖彼时的吴生。
那些被俘虏到河西的朔方军将士、百姓,并不是人人都有这个待遇,即便他们日后与回鹘人相处得好了,本质上也不可能摆脱奴隶的身份。
“那你就呆在这里吧,不要再回去部落受苦了。”吴生如是说道,原本他想说,他也可以把她当家人,但是说不出口,对方毕竟只是个回鹘人,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女子,他真的能够帮她改户籍,让她姓吴?吴生觉得这不可能。
他并不是没有想起曾今并肩搏狼的日子,不是没有想起雨夜加固帐篷的日子,不是没有想起月朵总是把多半的食物给他,不是没有想起临别那日她眼中的不舍和牵挂,只是那又如何呢?
这些都过去了,过去的东西顶多只能怀念,对眼下的生活并无实际帮助,人生不需要太多情感与情怀,他需要戮力实事。如今在河西为官,吴生有太多正事要事需要处理,有太多同僚需要搞好关系,有太多达官显贵需要相处,他有不错的才能,可以施展抱负,他有远大前程,需要不停歇的去争取,他在意的东西变了,他的精力也有限。
是的,这个大千世界改变了他。但人一旦进入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不被改变?不改变就意味着没适应,没适应谈何在这世界活得更好?物欲横流,有几人能守住本心?繁花似锦,又能剩几颗赤子之心?本心之上,赤心之外,经难念饭难吃,有几人不是在苦苦挣扎?
月朵收拾好碗勺,端着托盘走了出去,再没说过一句话,甚至都没有对吴生的“恩赐”有所反应。
吴生默然片刻,就回去书桌后,继续处理文案。
这天夜里,吴生做了个梦。
换上唐人女装的月朵,成了姿采艳丽的少女,她读书识字抚琴学画,三年小成五年大成,未及双十年华,便已成了名闻遐迩的才女,在河西之地备受推崇,吴生每每在家会客,月朵的诗情才华,动辄让客人叹服不已,让他脸上十分有光。
更难得的是,昔日的瘦弱少女,长到现在已是倾国倾城,容貌身材无一不佳,于是,在月朵二十岁那年,吴生纳其为妾,从此两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此事也成为一段佳话,更为河西之地的诸族和睦相处,起到了极好的标杆作用,吴生因此绩考上上,被朝廷召入洛阳,大加重用。
梦醒了,天也亮了。
公务繁忙,吴生的早饭一向简单,一般都是家老将粥、饼送到房中,随意对付一番。
吃过早饭,吴生正要出门,却看到月朵正在院门处坐着。见到月朵,吴生怔了怔,因为月朵又换上了那身破旧衣裳,并且一副即将远行的模样。
“吴郎,我要走了......回部落去。”月朵站起身,低着头说道,她总是怯怯的,就像一个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世界的孩子。
吴生很是意外,月朵竟然要放着眼前衣食无忧,往后还可能锦衣玉食的生活不要,回去那个偏远的部落,继续过那种食不果腹的日子?
“决定了?”吴生没有劝阻,他心底有些恼火,因为月朵拒绝了他的恩赐,这是对他一片好心的辜负,任何人只要自认好心被辜负了,都不会有好脸色。
“嗯。”月朵点点头,抬头看了吴生一眼,又迅速低了下去。
“你等着。”吴生回去房中片刻,再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两样东西,第一件东西,是一个钱袋,第二件东西,是那把卖相丑陋的黑匕首。
吴生将两样东西递给月朵,“这把匕首还给你,这些银钱你也拿着。”
匕首吴生已经用不着了,且不适合随身带着,因为那卖相实在不佳,带着有失身份。银钱是吴生的恩赐,虽然月朵辜负了他的好意,但他仍要给她一些钱财,这样会让吴生觉得,他仁至义尽了,他的良心上不会有负担,还会自觉品德高尚,自认为形象高大,总会让人心里舒坦,因为有优越感。
月朵呆了半响,眼眶里蓄满泪水,她伸手拿回了那把黑乎乎的匕首,却没有去看钱袋子一眼。然后她转身就走,没两步,停下来,回头,深望了吴生一眼,眼神哀绝,却用力挤出一个笑脸,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向着远方。
远方,远在天边的偏僻地方,有一个人丁单薄的部落,在那个贫穷的部落边缘,有一座破旧的小帐篷,上面有大块的补丁,夜里总是漏风,雨天总是漏雨,小帐篷旁,还有个不大的羊圈,里面有几十只瘦骨嶙峋的绵羊,总是饿得咩咩叫唤。
她会回到那里,形单影只的生活在那里,日复一日,春夏秋冬。她有一柄黑乎乎的简陋匕首,那是她保护自己,保护羊群,保护帐篷的唯一依仗。
吴生望着月朵的身影消失在门前,面色微沉,他心头震颤着,很清晰,但也很短暂,因为他不愿多想什么。将钱袋随手交给家老,吴生出门,赶向官署。
他心坚如金,他心硬如铁。
......
五年后。
晨阳万里,凉州城门才刚打开,一支近百人的骑队,就踩着铺满长街的灿烂阳光,轰隆隆出了城,驶上新近整修拓宽过的官道,向西边而去。
这支骑队鲜衣怒马,旗帜鲜明,威风不可一世,官道上的行人远远见了,都要停在路边避让。队伍里有两队甲士,有两队差役,官员数名,书吏数名,为首的两人,一人着六品文官袍服,一人着五品都尉甲胄,俱都英武不凡。
午时前后,这支队伍在官道旁的一处驿馆歇脚、进食。这座搭建不过四载,却已三度整修的驿馆,规模一年比一年大,过往歇脚的商旅也越来越多,通行西域与中原的商贾,面孔五官服饰各异,却都操着一口流利官话。
“今日我等急急忙忙出城,这是要去作甚?”在院中歇脚的时候,一名年轻书吏问身边的同僚。
“拆迁。”那名九品录事边喝水边说道。
“拆迁?”年轻书吏微微一怔,“拆迁需要吴司马亲自出面?对方到底甚么来头,还搬动了吴都尉这尊杀神?”
录事放下水囊,看了看不远处正在交谈的司马与都尉,低声对书吏道:“山那边的一个小部落,只有小几百口子人,硬是不愿服从安排,放弃游牧迁到城里定居,还闹出了流血事件,这才惊动了州府。至于吴司马为何会出面......你也不想想,拆迁这事一直都是吴司马主持的,向来没出过岔子,如今提拔吴司马的命令都下来了,他不日就要去洛阳走马上任,这等关头,闹出这样的事,他能坐得住么?”
“原来如此!”书吏恍然大悟,眼神飘向那两队纪律严明的甲士,“这回吴司马连吴都尉都请动了,这事恐怕很难善了。”
“可不是么!那些游牧的回鹘人,放纵惯了,野性难驯,这回惹恼了吴司马,要是吴司马跟他们谈得不投机......哼,吴都尉那两队甲士,都是他的亲兵,个个身经百战,要踏平一个小几百口子人的部落,还真的不用费甚么力气!”录事如实道。
翌日,这支骑队到了某处偏远之地的一个部落前。
望着草地中的百余顶帐篷,一向沉默寡言的吴都尉咧嘴一笑,不无揶揄对身边的吴司马道:“这就是你曾今做奴隶的地方?”
吴司马笑容无奈,“正是。”
“那还跟他们谈什么,直接踏平了就是。”吴都尉一挥手。
吴司马摇摇头,“不可。”
吴都尉嘿然,“这些年为了拆迁这事,你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条人命,何时见你怜惜过这些人?”
吴司马叹息一声,“河西之地不比草原,要长治久安,就得让游牧民族放弃游牧,收其甲兵,发放农具,让他们去种田——学院对河西农事已经改善了许多,朝廷在赋税上又有照顾,务农足够他们吃饱穿暖。迁他们到城里定居,也是便于管制。这是国家大策,没得商量,碰到冥顽不灵、武力抵抗的恶徒,自然要采取相应手段。但那也只针对首恶,何曾不问青红皂白,纵兵踏平部落了?”
吴都尉撇撇嘴,“无趣。”
吴司马笑了笑,“伍长故意这般言辞,不就是为了套我的话?我哪里会轻易上当。”
言罢,策马前行。
部落前,有两帮人正在对峙,吵得不可开交,一方自然是部落里的人,另一方则是前来办理拆迁事宜的官吏。
骑队还未走近,已有官吏闻讯赶来,向吴司马禀报情况,“这些人顽固不化,死活不肯挪窝,我等都把嘴皮子磨烂了,他们也毫不动心,实在是可恶至极!”
吴司马摆了摆手,没有多言,让吴都尉带甲士远远呆着,他自己则带着几名官吏行向部落。
部落的人也注意到了吴司马,尤其是吴都尉的两队甲士,这让他们神色大变。连日来的对峙和不愉快经历,让他们也大体能够意识到,事情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差别只在于按照哪种方式解决。
吴司马下了马,官吏们让开一条道,他走到人群面前,看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而当中的一名女子,则是让他微微怔了怔。
“好久不见。”他说。
出落得担得起草原明珠之称的女子,也是一愣。
“好久不见。”良久,她也说。
......
不久之后,两人来到部落中央,进了一座帐篷。
吴生四下打量两眼,微笑道:“这是你的帐篷?与先前那一个可是天壤之别。”
月朵给吴生端上冒着热气的奶茶,与他对案而坐,嫣然浅笑:“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哪有一成不变的事。难不成,你还想我住在那座漏风漏雨的小帐篷里?”
“方才我注意看了,那座小帐篷已经不见踪影。”吴生低头饮了一口热茶,虽然不可避免带有一丝腥味,但称得上味道甘醇,手上动作顿了顿,“你的官话说的很好。”
一双会说话的水亮眸子落在吴生脸上,月朵的浅笑风情更甚,梨涡也更美,“河西早就是大唐的天下,不会说官话,如何能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她没有再提那座小帐篷,似乎有意回避往日的落魄与龌龊。
吴生放下茶碗,好奇道:“你要跟哪些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月朵轻拢鬓角发丝,一直没有挪开的眼神倍显抚媚,声音也酥甜诱人,“比如说,跟你吴司马。”
“既然说起这茬,那就好生说说。”月朵表现出来的美丽风情,无疑有万千魅力,吴生不得不收敛心神,才能抵挡这种魅惑,“你们的酋长呢?”
“我就是酋长。”月朵眨了眨眼,又神秘又大气。
“你是酋长?这怎么可能。”吴生觉得对方是在开玩笑。
“我说过了,时过境迁,沧海桑田,没有什么事是一成不变的。”月朵收起眉眼,悠悠道。
吴生怔了怔,“巴布尔呢?”
“死了。”月朵淡淡道。
吴生沉默下来。
他意识到,五年过去了,很多东西都不一样了。他不想问巴布尔是怎么死的,更不想问月朵怎么就成了酋长——至少有酋长之实,但他知道他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军事上的常识性错误——开战之前,他没有充分了解敌情。
对,眼前与月朵的这场座谈,已经变成了一场战争。
因为她是这个部落的酋长。
吴生的沉默,让月朵把握到了主动权,她开始提问:“这么久不见,我还不知你近况如何呢,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娶妻生子了?妻子是谁,是你曾今提过的那个玉娘吧?”
“不是。”吴生心头有些苦涩,他端起茶碗,又饮了一口奶茶,这回却没尝到甚么味道。
“怎么会不是呢?不是她,那是谁?”月朵珍珠般的眸子里充满讶异。
“布政使的千金。”吴生低声道。
“布政使的千金?”月朵张大了殷桃小嘴,随即便是莞尔,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揶揄,“这倒也对,药铺东家的女儿,自然是比不上布政使千金的。”
吴生不想再谈论这些问题,他正色看向月朵,这个让他感到陌生的月朵,“部落一定要迁到城里定居,并且弃牧务农,这是朝廷大策,没得商量。如果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说来听听。”
“要是我们铁了心不迁呢?”月朵笑着望向吴生,笑里有话,眉眼含春。
吴生道:“你应该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