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六五章 莲村之乱【3】(1 / 2)
陈小宝。
陈小宝出生在贵州省纳雍县隆昌镇小莲村小鹰组。
他是小莲村和章小涂等人一代的人,也是莲村公司的核心之一。
陈小宝小时候,家里很穷,和小莲村大多数的人一样家里贫寒。他在家里排行第二,上面有一个姐姐,大他一岁,下面有一个妹妹,小他两岁。他从小在家里,就是属于那种家里独苗,虽然家里穷,但是每一顿饭,他的碗口都有一个煎鸡蛋。家里喂了两个老母鸡,专门下蛋来为了他。家里没一顿吃饭,炒菜的时候,用的油第一件事是先煎一个鸡蛋,然后,再炒菜。但是因为家里穷,每一次炒菜放的油,都极少,尤其是猪油,煎了鸡蛋之后,油都被鸡蛋吸收差不多,这对于炒菜来说,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一家人并没有任何怨言。大姐对他很好,小妹对他也很好。
陈小宝并没有因此养成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的那种败家儿子,而是从小就身强体壮,很听父母的话,对姐姐和妹妹都很好。
陈小宝的姐姐妹妹算得上是小鹰组这几十户姓陈的女孩子当中长得漂亮的,陈小宝这个人的性格很古怪,在家里很听话,但是在外面,却是一个混世魔王,打架斗狠,几乎只要涉及到小莲村的,没有他不参加的。陈小宝因为小时候就吃得好,所以长得很壮,打架斗狠,同龄人当中几乎没有几个敢和他打的。而且他性格暴躁,只要外人不对他的口味或者欺负姐姐妹妹,甚至站在路边盯着姐姐妹妹看,陈小宝也会不问青红皂白过去把人家打一顿。
因此陈小宝家,经常都有家长带着鼻青脸肿的孩子来找麻烦,而很对光棍或者单身汉,挨了打,也去找陈小宝家人讨要医药费。陈小宝父母对于被打的学生,倒是道歉,当着人家的面打陈小宝一顿,事后就罢了。但是对于那些上门来的单身汉们,陈小宝父母没有好脸色不说,而且还暗中教唆陈小宝将人家打出门,陈小宝父母当然当着大家的面,教训陈小宝,说你不应该打人,这个时候陈小宝通常会跑,被他父亲追着满村子跑。于是,那些光棍们,又只能讨了一个没趣和挨了一顿。
陈小宝的姐姐和妹妹,学习成绩都很好。陈小宝的姐姐十五岁的时候,因为在乡上读初中,早去晚回,一来一回路程有一两个小时。由于天天走的都是一条路,距离乡上不远小关村的一个青年混混经常在路上遇到她,后来骚扰,后来直接动手动脚。陈小宝因此邀请了村里好打架的郭小军章小江等人去殴打人家一顿,半夜三更将人家房子放一把火烧了,还烧死了一头老母猪,幸好一家人无事。这件事情闹大了,那个青年索性喝了酒,直接将陈小宝的姐姐给用强强暴了。陈小宝家人愤怒之余,向乡里告发,乡政府说人家小年轻有这么一个爱好,家人不要去管,实在不行让他们结婚就行了,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没有办法的陈小宝父母,去找对方家长,对方家长答应结婚,于是陈小宝姐姐和那个青年就结婚了,当时的陈小宝姐姐刚刚十六岁,在乡里读初一。
这个乡是隆昌镇下辖的三个乡之一,属于小莲村,周家寨和小官村等十几个村的共同乡,乡里有一个中学,初一到初三。但是大部分的孩子都选择在镇上的中学去读书,因为,这个乡,在一九九五年之后,就取消了,然后全部归属于隆昌镇,不再设立乡政府。
陈小宝的姐姐以这样的方式结了婚,本来以为结了婚,按照农村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陈小宝的姐姐这辈子就这样结束了,岂料,结了婚之后,那个青年痛改前非不说,而且不再和混混们瞎搞,借了两百多块钱到镇上开了一个小卖部,夫妻俩经营起来,小日子过得不错,陈小宝也迎来一个小外甥。九五年取消了乡政府,乡里的中学也变成了农民们的私有财产,谁跑得快,就占据一个地方,不是用来装粮食就是用来养猪。很快这个乡学校就解散了。不得已,陈小宝只能跟随村里的人们到镇上去读初一。
隆昌镇九十年代,是相当混乱和黑暗的,且不说官场、社会的黑暗,就拿校园来说,也是相当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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