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养母的权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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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结果,当事人自然是不能接受的,她认为自己比窦娥还冤,认定这个法官一定和小三有一腿,当即表示要来律师所一趟,当面交流。

再牛的律师,也不能保证自己办的每一个案子都非常成功,也不能保证自己经手的案子,让所有的当事人满意,何况,叶为民并不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因此,这种挡炮火的事情,一般是交给助理来做。

高思和当事人江花通过电话后,就立即将对方的情绪和反应,反馈给叶为民,叶为民对此并不意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说道:“这个案子,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江花来后,你稳定一下她的情绪,待她心情平复后,我再和她好好谈谈,若想上诉,还需要再收些代理费。”

高思点点头,将电话打给当事人后,就开始修身养性,严阵以待。在为民所实习近一年,叶主任办砸的案子,不在少数,被当事人找上门来打击报复的情况,也遇到过,所以,他几乎可以预见,这个女人在得知自己的官司打输后,会是怎样的表情。

估摸着当事人快要来了,叶为民走出律师所,避到了十八楼的天台上,抽起烟来。没几分钟,江花来了。高思在为民所的会议室,接待了这个可怜的女人,他见过对方三次,一次比一次憔悴。

“叶主任在吗?”江花坐下后,直接无视桌上的茶水,开门见山地问道。

“他今天有个开庭,要晚点才能过来,有什么事情,你可以先和我说!”高思亲切地说道。

“小高,你老实告诉我,法官是不是和那个**上床了?她就一个小三,我老公刚死,就将孩子判给她,这还有没有天理?”江花情绪激动地说道。

“江姐,你先喝口水,这个案子,情况本来就比较特殊,一来,你丈夫生前说李玉荷同意将私生子接到家里抚养,以后绝不往来,但目前却没有证据证明李玉荷和你丈夫有这方面的约定,她毕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即使你养了十年。二来,从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原则,孩子跟着生父或生母,是法律认可的,你丈夫在世时,剥夺了她对孩子享有的一切权利,如今,你丈夫过世了,她自然会积极争取。”高思解释道。

“白心疼了这个小狼崽子!”江花听了,愤愤不平地说道。

“其实,这个案子,最大的关键,不在于她是生母而你是养母,在法理上,你们其实是享有同等的权利,关键在于小孩子的想法,她愿意跟谁,那么,我们就可以从这方面找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谁,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这样的辩护思路,审判长应该是会认可的!”高思说道。

“废话,当然是跟着我好,跟着那个妖精,有上顿没下顿的,她除了吃喝玩乐,还会什么?要不是这样,我老公也不会冒着离婚的风险,将他接到家里抚养!”江花理直气壮地说道。

“法官不相信一面之词,我们得有证据,似乎,你和孩子的关系,并不是太和谐吧。”高思小心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我和他很和谐,十年了,你问问孩子,我有训过他一句吗?我是把他当高家接班人在培养,毕竟,这偌大的家业,女儿自己没这份心,除了他,还能指望谁?”江花说道。

“若是让孩子在你和他的生母之间选择,你能肯定,他一定会选择你么?”高思问道。

“当然,小泽半岁时就被我们接回来了,现在都十岁了,他是我看着长大的,十余年的感情,哪是一个陌生女子可以比拟的。”江花自信地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咱们可以上诉,将孩子的抚养权,争回来!”高思认真地说道。

“啊……你说的是真的么?我真的争得过孩子的生母吗?”江花激动得站了起来,抓住高思的手说道。

“是的,只是,这样艰难的选择,交给一个才十岁的孩子,有一点残忍。”高思说道。

“没什么,将来要打理高工集团,必须多加磨炼,否则,他也不配姓高!”江花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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