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老鹰之烙(1 / 2)
站在二十楼巨大的玻璃窗前,林时夏背影挺拔如松,黑夜衬托着他的孤独,窗外是满眼的霓虹,高楼林立,繁花似锦,这个城市他是如此熟悉又是如此陌生,他走到今天花了整整十二年,在澳门的这些年他总觉得不堪回首,他无法想象年幼的自己是怎么从血肉堆里生存下来的,要不是三叔他可能早就死了。
这个三叔是澳门东呈帮的老大,从十几个弟兄发展到而后的好几万人,是澳门数一数二的黑帮团伙。
林时夏那时才十五六岁,刚到澳门,像个小乞丐一样四处流窜,靠抢别人钱包、帮别人打架为生。有一次因为分赃不均被人打的半死,后来被东呈帮的兄弟救了一命,从此立下誓言加入东呈,誓死效忠于三叔。
他脚踝上的老鹰纹身就是这个帮派的标志。老鹰是一种死而后生的动物,它的寿命有70岁,但是在活到40岁的时候它得经历一次死一般的蜕变,它的爪子不再锋利,羽毛也黯淡无光,不能捕食也不能飞翔。它只能回到巢穴,将羽毛一根根拔掉,再把爪子一点点磕掉。这期间它会十分的虚弱,但是熬过这两个月,它将获得30年的生命延续。
这次林时夏回c市有两个目的,一个是c市的东呈这几年发展壮大,有刹不住车的势头,毕竟内地不比澳门,不能开办正规赌场,所以为了生存,兄弟们自己打着东呈的名字到处开设地下赌场和非法钱庄,有些还参与贩毒走私,简直是无恶不作。已经被c市警方盯上许久。加之这里一直没有身在明处的主子,没有实至名归的头领,都是些从澳门回到家乡的兄弟们仗着三叔的名字为非作歹,幕后的老大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暗箱操作着这个城市的地下赌场和贩毒机构。要是正主再不回来整顿,可能这个流落民间的东呈就该被警方一网打尽了,要是牵扯到澳门的总部,那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就是,这第二个目的他也不知道算不算目的。他心里有一个夙愿,或者不能叫夙愿,他觉得是信仰抑或是活下去的理由。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有他认为能称之为家的那个人。
“大晚上的怎么不开灯?”
一个声音打破沉浸在思绪中的林时夏,瞬间硕大的客厅灯火通明。
不用猜就是魏熙回来了,魏熙比林时夏晚两年入东呈,一直跟着林时夏,这孩子对他忠心不二,对于他而言,魏熙虽然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但更是他的家人。
“没事,就是想看看这个城市的夜景。”林时夏随口敷衍着。
“听说心夷小姐到c市了。”魏熙说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