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派对的确很简朴,除了有酒,有吃的,几乎没有什么布置。www.Pinwenba.com听宋缤讲,明天的婚礼也是最简单的,就穿一条白色连衣裙,手里捧一束花,何齐去她住的地方接她,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市政厅。
一般来说婚礼的形式总是女方定的,而作为何齐的新娘,无论怎样盛大的场面也可以实现,林薇不知道这样从简是不是宋缤的意思,但人家毕竟是文艺圈子里的人,非她这样的市侩可以理解。
才说了几句话,便有人过来找何齐。那是一个头发半白的男人,因是洋人,林薇也估不好年纪,初一看像是有六十岁了,可再仔细看看,你说他四十左右也可以。男人向何齐和宋缤道贺,一番客套之后,又有别的客人拉了何齐去讲话,只留下宋缤和林薇两个人站在那里。
“刚才那个就是亚瑟•贝林。”宋缤对林薇道。
亚瑟•贝林?林薇本就觉得那个人面熟,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直到此时才想起来,这张面孔曾在一档谈话节目中出现过,因为讲的是服用中药致死的案例,她特地录下来,反复看过好几遍,后来还拜读过这位亚瑟•贝林教授的不少大作。贝林自诩是个不信邪的科学家,对一切疗效和副作用未经严谨论证的药物嗤之以鼻,不幸被他炮轰过不光是中草药一种,除此之外还有顺势疗法、芳香疗法等等等等。看起来中草药似乎只是众多非常规治疗手段中的一种,但与其它疗法又有所不同,有完整的哲学观点和丰富的临床使用经验,一直欠缺的系统论证也正在一点点的补起来,贝林的观点在内行的人看起来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林薇一早就知道何齐和贝林是认识的,却没料到会在这者场合遇到。对于此行,她早有预感,陈效让她放下工作,从巴尔的摩赶到纽约,绝不会是吃喜酒这么简单,可乍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还是颇为震动的。这一次,他有求于何齐,而她只是他送出去的一份求和的礼物,却又是在这样的时机,他究竟想她怎么做?!她不禁觉得讽刺,忍不住就要勾起嘴角来笑。她还记得何齐下午说过的那句话,在心里无声的念出来:“他那个人,做得出。”往日的种种一时间涌上来,像突然饮下一杯烈酒,辛辣的味道直冲到鼻腔里。
她自知脸上的表情好看不到哪里,又不想让宋缤察觉,只得低着头装作在包里找手机,可这大约也是多虑了,今夜宋缤才是焦点,第二天就是人家的好日子,美式酒吧里灯光昏暗,派对现场来的人总有一百多号,周围又笑又闹,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她。
一年当中,何齐总有大半时间呆在纽约,宋缤也曾在这里读书,如今又住了好几年,认识得人很多,来宾大多也是他们交往的人,不是医生,就是文艺圈子里的人,记者、作家、编辑,诸如此类。除去刚刚看到的亚瑟•贝林,林薇一个都不认识。何齐被一群人围着不得脱身,还是宋缤想的比较周到,把她带到几个差不多年纪的人中间,又穿针引线了一番,才告辞去招呼别的朋友。林薇明白这是照顾自己不受冷落,身边的确很快便有人与她搭讪,可她却没有交际的兴致,径直去吧台拿酒。吧台上已经摆了一溜的酒杯,只可惜里面装的都是调好的鸡尾酒,她喝不惯,看到吧台后面有冰桶,就探身去摸,桶里有很好的香槟,就顺手拿了一瓶,找了一个角落的位子坐下来,起开瓶塞,倒了一杯,静静的抿一口,再抿一口。
宋缤已经被一帮女孩子拉去合影,何齐也不知所踪,林薇乐得一个人,躲在那里自斟自饮。二十岁不到,她就是酒鬼,酒量老早就练出来了,虽然戒了一阵,可这功底还是在的,手上这一整瓶不过四分之三升,度数又低,就算全部喝下去也不会怎么样。一杯喝完,她又拿起酒瓶,还没倒下去,却莫名想起陈效。他们曾约好一起戒酒,他可以不仁,她不能不义。她对自己笑,手指顺着瓶身滑下来,抹了些水珠,一片湿冷,终于还是没有倒第二杯。
所幸也不是没有别的消遣,台上有支Jazz乐队在演奏,主唱是一个声音哑暗的黑人,两只手捧着话筒浅吟低唱。她静静坐在人群里听,那种妥妥的感觉,就好像只是为她一个人唱的。
许久她才感觉有人在看着她,抬起头,就看到何齐。他站在酒吧门口,正远远看着她,可能已经有一会儿了,而她还是后知后觉。两人目光相接,她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手上的小动作却是控制不住的,下意识地又去摸那只酒瓶,用指甲抠着瓶身上的酒标,直到撕下一条来。
“医院有事,何齐得去一下。”身后有人讲话。
林薇回头,看见是宋缤,语气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这样的场合,准新郎却早退。
“做外科医生,这是常有的事。”林薇点头回答,许多年了,她圆滑的做人,这一点总还是做得到的。
宋缤在她身边坐下来,两个人一起看着何齐推门出去。林薇只是远远望了一眼,就转过头去了,宋缤却是目光紧随的,微笑着感叹:“他恨帅不是吗?”
林薇也带着笑附和,心里却很想对宋缤说:现在这样算什么?那是你没有见过他从前的样子,可转念一想,又觉得未必,或许只有她这样经历的人才会喜欢那样的何齐,宋缤与何齐初遇的时候,他已经历了一切,也做了一段时间的无国界医生,在宋缤的眼睛里,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沉默冷淡,这些年也没有太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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