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三中全会后贡献(1 / 2)
自回到三营,东城县法院邮来了华子阳的档案,并办理了退休,几经联系,赔偿款杳无音信。大鹏却收到了师部和人民法院复审改判与返城通知:
张大鹏同志:你的申诉材料收悉,经过复审你的案件,夏成林绑架胁迫作案成立,原判决以盗窃定罪不当。特宣告撤销1964年12月8日的判决,在你收到本材料后与当地联系,以知青返城办理手续,待你返城后再做案件处理。
专此通知。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1979年12月22日
另一封信函是39师党委邮来的:张大鹏同志:你于79年向师部党委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已经实施,现隧道窑生产线砖厂正在建设,望你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来39师部党委报到面谈。
396x2部队秘书处1980年1月14日
申诉后改判无罪和按知青返城是大喜事,大鹏在79年向团部、师部提出两个建议的来函也是大喜事,两件喜事哪个为先应该怎么办?
建议:团部在九空桥重建砖厂,因现在的砖厂土质含沙量小,产品质量差,为了生产,投入车辆去二十里外九空桥拉沙得不偿失,团部采纳了意见,在九空桥重建了新砖厂。
第二项是向39师党委在砖厂建立隧道窑红外生产线,建立大型热电厂,以其淘汰的细炭灰供应给砖厂,即技术改革内燃砖,达到不用煤烧砖节省能源,所发的电也能取代各兵团柴油机的发电。
两份合理化建议发出后,就是因为三营董教导员让大鹏在山上执行任务,就是姜会计让大鹏担任现场员,要管理数百人太难。五个月过去了,还不知道岳父是否把申诉状邮出去,所提到的合理化建议有没有答复,心情万分焦虑。要想请假更是难,他把眼镜片揣到兜里,说是眼镜片掉了,大家在雪地里找不到,领导只好给假回来配眼镜。
而大鹏为了岳父的案子,没能投入团部和师部两个砖厂的建设。但辗转山东为岳父要来档案,半年后正式办理了退休。华子阳带着那封申诉状,登上了去往山东的列车。临行前,大鹏向他交待分两步走,回到原籍先找村农会主席,让他开一份成分证明,只要是中农成分,把证明和诉状交给法院,每天去法院盯案子就行了。
一个月后,华子阳带着一份平反判决回来,大鹏看着那份再审判决书:
东城县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书(79)东法刑再字第82号
被告人:华子阳,男,61岁,东城县铜城公社华庄大队人,现住黑龙江省863x3部队三营一连。上列被告人因“捣算”一案,经东城县人民法院于1955年12月10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人以事实不符为由,提出申诉。
该案经再审认为:被告华子阳家庭出身系中农,原判以倒算定罪判刑不当。据此,判决如下:
一:撤销东城县人民法院1955年12月10日判处华子阳有期徒刑五年之判决书。
二:宣告华子阳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理由,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7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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