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1 / 2)
deardiary,今天是我随着封禛出来历练的第一百天。
自从我们那次把话说开后,关系变了,但是好像又没有变。
我这样说,是因为封禛依旧会动不动就吼我,吐槽我,但是他现在的吼和吐槽又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把我当成欠债的,现在他把我当成一个笨手笨脚的小弟。他吼完我,就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望着我,但他依旧会在战斗的时候挡在我前面,在分配战利品的时候特别留意我需要的那些用来炼器的宝物。他昨天还顶着白寒琴的晚娘脸,把一块拳头大的夜明珠送给我了。
我觉得他大概是真的对那天发生的事感到很过意不去,所以特别想补偿一下我。
这个男人,纵使遭遇了那么多不幸的事,他正直的三观一直没有被扭曲。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吧。
要化解他的愧疚也挺容易的,只要我告诉他,我没有觉得被轻薄,我甚至巴不得被他多轻薄几次。但是这话一出,我和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这姑且可以称之为友情的东西,就再也保不住了。
而我挺喜欢封禛这个人的。我也很喜欢和他做朋友。哪怕只是做朋友。
封禛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在指导我的刀法。我从被他揍得满地打滚,到可以反击几下,也算是有进步了。
这些天来,我们的日常都很固定,不是赶路,就是刷红名的怪或者魔修。我的攻击法术进步不大,但是炼器和运用上,却是有显著的进步。我觉得我爹要是被从云降城里赶了出来,咱们父子俩一个研发武器,一个谈生意,定能很快再度发家,建立起新的势力吧。
说到我爹,就有点头疼。因为我和封禛到处闯荡江湖,也顺便见遇见过几个封禛的旧识,所以关于我成了封禛的跟班,并且已经筑基的消息,传入了我爹的耳朵里。我爹暴跳如雷,给我来了信,让我赶紧还了金丹就回家。
老实说,我真有一种和男人私奔后被老爹追拿的感觉,还挺爽的呢。
许久都没有消息的方翊臣这次也附了一封信来,说了一些我爹不会在信里说的情况。
首先,我姐很好。虽然按照如今的情节走向,她的这个女主头上多了一个问号,但是这丝毫不妨碍她继续做一个白莲花万人迷。哪怕我爹如今算是失势了,每天上门来提亲的人家,都快赶上积水潭医院排队挂号的病人了。
我爹重男不轻女,对我姐的亲事还是看得极重的。我姐如今和方翊臣打得火热,已是一副非君不嫁的模样。我爹也不想棒打鸳鸯。他本来也挺喜欢方翊臣的,想着把方翊臣收做上门女婿也不错。
可是没想到方翊臣自从十七岁筑基后,就又引起了方家的注意。这两年了,方家人可没少往欧阳家跑,就是想劝方翊臣回方家。方翊臣不理,方家就一直死缠烂打。
而方翊臣的娘这两年和那个散修男人混着,也愈发有些不靠谱。方翊臣在信里破口大骂,就是因为她娘和那个男人又生了个儿子。他娘也知道男人靠不住,想让大儿子来照顾小儿子。
我爹一看方翊臣的情况这么复杂,便有些舍不得把我姐嫁过去了。于是他们两人的婚事就这么拖着。横竖修真之人命长,拖个几年不妨碍。
方翊臣同我说,长期依附在欧阳家不是办法,他打算自立洞府了。他也劝我玩够了就早点回来,我也筑基了,我们兄弟俩一起去看楼盘,啊不,选洞府。
方翊臣还说了一下我爹的情况。我看了后,都不知道我爹的现状算是好还是不好了。
我爹丢了城主的位子,但是积威犹存,而且继任的子丹师叔和他是一派的,处处护着他。所以他现在依旧在云降城里横着走。当初和他不对付的几个堂叔伯,都被他整了。总之,我爹的宅斗(划掉)政斗本事超一流,我不用替他操心。
但是方翊臣又说,我爹现在有点穷兵黩武的架势。
最近魔域里几个皇族撕哔有了新进展,十皇子蓀败下阵来,现在就剩五皇子祝和二十六皇女珏两人一对一pk了。而十皇子的旧部大量逃难来了人界,造成了不少治安问题。
我爹率领着部下清扫了几次之后,不耐烦继续替魔皇家的熊孩子擦屁股,于是觉得应该由人修们选中一个皇子,支持其即位,然后签订两国互不干涉和平共处合约,结束这一场持续了数百年的混战。然后大家各自回家养猪生娃,好好过日子。
我看到此,为我爹的雄才伟略鼓掌了五分钟。
方翊臣作为云降城里年轻一辈的领袖人物,其实也是支持我爹的。但是老一辈,例如子丹师叔,则觉得一动不如一静,不想去和魔域的人打交道。这些老人比较封闭,看待魔域就有点像发达国家看待第三世界一样,又不屑,又戒备。
我爹大概之前有点被子丹师叔惯着了,这次没有得到他的支持,就不大爽,一气之下又组队出去砍怪了。方翊臣告诉我,子丹师叔似乎挺伤心的,生气不给我爹写信,结果我爹也赌气不给他写信。方翊臣在两人之间传话,又累又尴尬。
我也挺无语的。两个加起来都快两百岁的人了,还像孩子一样闹什么别扭?可惜子丹师叔也是男的,而我爹也很直,不然他们俩凑一对会很有趣吧。
……
秋高气爽,集市上熙熙攘攘、人潮攒动,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在脂粉摊子前挑选胭脂的少女们忽而你推推我,我推推你。卖烤饼的大娘,陪着亲友来逛集市的男子,全都顺着朝一处望去。
一行四人正骑着高头大马,沿着宽敞大道而来。
打头的男子看着约莫二十多岁,生得极之俊朗无俦,剑眉星目,目中映着朗朗秋日清空,哪怕穿着一件素黑的武士袍,亦如天人一般。只是男子面容冷峻,倨傲矜持,视满街行人的注视于无误。
他身边紧跟着一个蓝裙少女。少女面容明艳,身材玲珑有致,好似一朵怒放的带刺的蔷薇花。
少女身后则是一个红发少年,少年脸上有着怪异的刺青,显得十分凶悍。他也显得很不适应这人潮拥挤的地方,神情高度警惕。就是在经过一个卖烤鱼的摊子时,抽动着鼻子,伸着脖子看了好一阵。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一个穿着牙白文士衫的少年。众人看到他,眼前又一亮。
少年生得眉清目秀,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仿若碧空秋水,皮肤白皙如玉,身躯劲瘦如杨柳,却不显得孱弱。他一脸兴味,一路上都左顾右盼,骑着最矮的一匹马,溜溜达达地跟在最后面。尤其每碰到卖小吃的坛子,他都忍不住露出垂涎之色。
“是修士呢!”
“打头的那个郎君好俊朗。”
“我倒觉得最后那少年生得好模样。”
“若是嫁了他,夫君比娘子还美,那还了得?”
少女们嘻嘻哈哈的议论着,见那白衣少年望过来,又一哄而散了。
欧阳维挠了挠脖子,有些不好意思。他过去不是在山里修炼,就是住在高高的云降城里,极少入俗世。今日托了封禛寻旧友的福,才能进城,逛一逛集市。
欧阳维看着这繁荣的闹市,不禁想,若他当初投胎技术不是那么好,没有穿成修真世家的公子哥儿,而是穿成了一个普通人,生活又会是如何?
若是个做了富户家里的小少爷,倒也不愁吃喝。可若是投身到农家、奴仆家,那怕是有得苦给他吃了。
想到此,欧阳维的乐观主义精神再度升了一级。自己命如此好,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