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教徒们的狂欢(1 / 2)
有什么办法能说服偏执疯狂的人呢?理性的辩解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狡辩罢了。
这外国女人用黝黑的枪口贴住我的脑门儿,一边紧张的在街上驾车行驶,路况一如既往的糟糕,车子逆流而上,走走停停,这让我有时间看清了事实——
她不可能被说服。
是的,她对血族与尸鬼的偏见根深蒂固,想当然的认为是我害了约翰.巴贝主教。她之所以没有杀死我,是因为害怕招惹麻烦,她驱车疾行,目的地非常明确,周围的景色渐渐变得荒芜偏僻,她早就决定该如何处置我,现在只不过领着我去找她的同伙罢了。
即使如此,我怎能坐以待毙?
我用英语说:“我发现约翰.巴贝主教的时候,他已经深受重伤了。他的双腿被荆棘刺穿,只剩下骨头,伤口感染,身上的皮肤没一处是完整的,我必须尽快处置。事实上,是我救了主教。”
她的眼神中凶光毕露,说:“胡说八道,如果真伤的这么重,你怎么救他的?就凭你这小小的尸鬼?”
我听出她话语中满是轻蔑,想要笑她无知,但刚张嘴,就被她的表情吓了回去——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她们的情绪起伏剧烈,有时比疯子还要难以预料,我这一笑,恐怕就会招来枪子儿。
我低下头,像是犯错受罚的宠物狗,用哀怨的目光盯着她的眼睛,散发出诚恳软弱的信息素。我喊道:“我说的都是真的,巴贝小姐,我学过一些中医按摩,止住巴贝主教的血流,他自己挺了过来。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圣徒。”
她说:“即使你说的是真的。但如果你不插手,谢莉尔的圣光术可以让他痊愈,甚至连肢体都能再生!现在他成了残废,还要受到教皇的责难!被发配到一个小教堂当牧师!你这尸鬼毁了他的一生!”
她越说越怒,手枪移到了我的眼眶上,手指放在扳机。呼吸声仿佛野兽,表情也凶狠的不像人类,我怀疑她是血族,而且是刚格尔的怪物,但她显然是个凡人。
合着救人还错了吗?这天下还有王法吗?
我可以试着制住她。抢过她的手枪,或者蒙骗她的感官,但我不清楚她的底细,万一她身负未知的神力,我仓促间失手,在这车山车海的马路上,不免会惹出大乱子,届时收拾起来可就麻烦了。她暂时不打算杀我。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待着吧,看看她到底有什么打算。
我勉强堆起谄媚的笑容,柔声道:“也许令尊看破红尘。不计较功名利禄,自愿献身于救赎与劝诫之道,布道我主的教诲,引导迷途之人。这等胸怀大志,怎能不令人钦佩?”
她冷冷的说:“爸爸此生最憎恶的就是你们这些尸鬼和血族,我也一样。你们的血肮脏的发臭。是地狱臭水沟中恶魔的排泄物!即使你说的是真的,美其名曰‘救了他’。但你绝对体会不了他心里的痛苦和屈辱!”
我惨叫道:“一码事归一码事呀,我救了他。你总不能因为这事儿来杀我吧。”
她笑了起来,认为我已经没有反抗之力,她说:“我不会杀你,但我决定把你带到父亲身边。由他来决定你的命运。”
我一听,心里生出指望,问:“约翰主教也来到这儿了吗?”
她说:“父亲怎么会来?甚至我自己动身的时候,还得偷偷摸摸的不让他知道。我说的父亲,指的是天主,是最终审判你灵魂的上帝!”
我根据她行驶的路线,判断出她要去哪儿了,在郑公路的一排老房子之后有一座废弃的基督教堂,那儿人迹罕至,深夜绝不会有人,即使在白天,那条路也显得阴森诡异,因而人人避而远之。可见这些宗教信仰也赢不了本国的迷.信思想,基督教在本国贫瘠的宗教土壤上难以开枝散叶,由此可以断言。
她见我眼珠骨碌碌乱转,瞪了我一眼,抬起手枪,用枪托在我太阳穴上一砸。这动作非常娴熟,力道拿捏的恰到好处,如果我是普通人,这一下准得昏过去不可。即使是其余尸鬼,恐怕也难逃厄运。可我面具是何等人物?在巨力撞击之下,虽然大脑部分区域受到震荡,但意识岿然不动。
她见我依旧精神奕奕的盯着她,惊呼一声,再度挥手砸来,我一看这事儿闹得?多伤感情?得了,我还是别倔了。于是我哀嚎一声,双眼翻白,脑袋一歪,强迫自己陷入了昏迷。
她莫名其妙的发了会儿呆,观察了我一会儿,确认我不像装死,于是收起手枪,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说:“阿斯兰博,是我。”
我隐约听见电话那头的人说:“天雅,一切还顺利吗?”
天雅.巴贝看了我一眼,说:“我把他敲昏过去了。你已经布置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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