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约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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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岑挂掉电话走过来,啧啧啧地摇了摇头,对九九说,“九九,没想到是你主动的。”

九九差点囧得眼珠脱眶,及时忍住了,心里怒骂,兰仲文这混蛋,居然跟安岑说是她主动的,哼哼,看晚上回来不扒了他一层皮。

“好吧,其实主动也没什么不好的。”安岑自顾自说着,“你能拿下他,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很佩服你,不用害羞。”

九九是想害羞也害羞不了好吗?僵硬着一张脸,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不一会,安岑又捂着嘴笑了起来,九九有种不好的预感,她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卷进客房里了,把正在熟睡的吕颖挖了起来,没多久,就传来了吕颖的惊呼,“不会吧?他们昨晚真的?”

“真的,九九浑身都是吻痕……”两人叽叽喳喳说了起来,九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不清她们的对话,心急如焚。

她突然有种,还不如不康复的感觉,这样是即好奇又不能去探索,就跟隔靴搔痒一样,搅得她浑身难受。

接着,房间里的两人都冲了出来,吕颖翻了九九的领口一下,和安岑笑作一团,“嗯,以目测来看,昨晚九九有点凶猛。”

九九心里憋着一团火,这个兰花儿找死!

两人又花枝乱颤地笑了好一会,吕颖羡慕地说,“好幸福,我也想和乔漠……”

噗——

九九差点就喷了,奈何只能装傻装傻在装傻。

“来,说说你和乔漠那小子的事情,发展到哪个地步了?”安岑拍了吕颖纤细的手臂一下,长腿盘到沙发上,媚眼如丝。

这两人都是一等一的美女,安岑面容妖冶,水蛇腰,大长腿,一双如丝的媚眼引人浮想联翩。

吕颖身段惹火,前凸后翘,浅褐色的瞳孔和深邃的五官令她看起来就像个混血儿,性感火辣。

而九九,眼珠像海水一样的颜色,皮肤象牙白,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淡淡的,却有股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绝然气质,就像开在海拔7000米外的蓝色鸢尾,清冷,孤绝,傲立于万壑之上,要人倾尽所有献给她,才敢仰望。

这三人要是走出来,回头率百分百,不同的气质,却撞击出一股魅惑众生的魔力,如果要用颜色来形容她们,妩媚的安岑属于紫色,神秘冷艳。

火辣的吕颖属于红色,优雅奔放。

而淡泊的九九,属于蓝色,纯净清冷,各有各的气质,互不冲突,叫人眼前一亮。

“别提了,乔漠哪会理我啊,他小时候被我打怕了,现在见到我,就躲着呢。”吕颖走进厨房里,把冰箱里的冰淇淋搬出来,给九九和安岑派发了汤匙,‘咔哒’一声,把冰封的冰淇淋盖打开。

脸盆大的冰淇淋,三人一起吃,九九充当傻子,一边吃冰淇淋,一边听她们聊天。

“哎,正常,男人都怕凶悍的女人,你要温柔一点啊。”安岑吃了一口,“芒果口味的,真不错。”

“是啊,我正在慢慢改呢。岑,你来了这么久,就没发现吗?”吕颖睡衣的带子掉了下来,她伸手捋好,太瘦了,只要一倾身就会掉下来。

“发现什么?”

“兰花儿这公寓啊,什么吃的都是芒果口味的。”

安岑想了下,“还真是,芒果干,芒果糖,芒果冰淇淋,芒果果酱,全是芒果的,他是个芒果癖吧?”

九九心里憋得想发笑,那还不简单,因为她喜欢吃啊。

“不知道,不过都挺好吃的。”吕颖把汤匙含在嘴里,拿过旁边的座机,“午饭想吃什么?我来叫。”

“嗯……”安岑凝着眉想,吃什么这个问题,太伤脑筋了,每天都不知道能吃什么。

她看了九九一眼,“九九,你知道香港有什么好吃的吗?”

来这里这么久,每天吃的外卖都是炒饭,烧鹅饭,猪扒饭,就没别的了,真的很腻味,她很想吃点传说中的港式甜点啦,丝袜奶茶啦,鸡球大包啦,小吃啦什么什么的,可是因为九九生病了,兰仲文又忙,除了野餐那日,她们日日困在兰仲文的公寓里,无聊死了。

披萨!

九九在心里呐喊,点披萨,她好久没吃了,好怀念那个味道啊。

“九九要是能带我们去吃就好了。”吕颖遗憾地说。

吕颖这么说,九九也怪不好意思的,她们来香港这么多天,都没出去玩过。

天天在家里唱大戏,走台步逗她开心,她却什么也不能做,真想抢过电话叫个披萨和薯条鸡翅请她们吃啊,她们大概没吃过这些东西吧,在89年,这些东西还是很罕见的。

九九内心苦比,她们两就找不到好吃的东西苦比,三人对视着,一时没有话。

“叮咚叮咚……”突兀的门铃令三人一怔,安岑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冲进房间里穿内衣,换裙子,在跑到玄关处开门。

不一会,她拿着一盒大披萨和一大袋吃的走了进来,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谁叫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味道好香。”

九九忍俊不禁,扭过头,嘴角在阴影处弯成一抹甜蜜的弧度,早上跟他说要吃披萨,他还不肯,下午就帮她叫了。

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九九心中感动,看着安岑把披萨放下,装作木讷地打开那个包装,海鲜大烩,她的最爱啊。

她心里感慨一声,把披萨撕出,拿起一块吃起来。

“哎,九九,你怎么吃了,等下要是隔壁的,怎么办?”安岑没拦住她,披萨已经塞进了九九嘴里。

不过,味道闻着好香啊。

“管他的呢,要是隔壁的,还他们钱就是了。”吕颖倒是干脆,学着九九撕出一块披萨放进嘴里,“嗯,好吃。”

安岑看她们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管了,拿起一块塞进嘴里,满足地发出感慨,“唔,我终于觉得我像个人了,天天吃那么油的饭,便秘啊。”

吕颖噗嗤一声,差点把口中的披萨喷了出来,“你可以不要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么恶心的话题吗?”

“我就是这么的另类,这么的特别,你模仿不来,所以,崇拜吧。”安岑自恋地说。

“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吕颖和安岑说话也变得如此亲密,其实这里三人的关系,说起来真的很奇怪,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三人或多或少,都不会想到,今日的感情会这么好。

安岑有自己的生活朋友圈,她们那群军院的女孩,从小跋扈纨绔,一起长大,一起欺负别人,躲在女厕所里学人家男同学抽烟,把自己呛得差点流眼泪。

岁月时光中的那群发小啊,也不知道怎么了,性格越变越奇怪,她们之间关系之所以淡了,完全是关于钱的问题,平常出去外面玩,基本是安岑给的钱,因为安岑家境比较好,也不在乎那么一些。

高三那年,安岑逃课,学校抓严,没人敢和她一起逃课,无所事事的她晃到了学校的福利社,吕玫刚好也是落单的那一个,两人对视一眼,就笑了。

安岑看着凶,其实胆子只是一般,没吕玫那么大,吕玫爬进无人的教导处里,偷了一本请假条,撕了一半给她。

那时候她们根本不熟,吕玫这么对她,让安岑觉得她人挺仗义的,两人一起出了学校,去校外吃番石榴,零食,一分钱一包的零食,又便宜又好吃,两人聊了很多事情,渐渐的,敌意冰释。

付钱的时候,吕玫坚持一人还一半,不要安岑请客,然后,她们两人就变成朋友了。

只要安岑跟吕玫在一块,吕玫都不要安岑请客,安岑的发小,每天课间休息,就会来找安岑去买饮料,安岑若是不去,她们就跟安岑要钱买,吕玫每次见了,就会把安岑的钱抢回来,对她们说,“要喝自己买,没钱就别喝。”

次数多了,吕玫觉得安岑大方过头了,这样不是爽快,是傻,人家根本就是当她是冤大头,吕玫叫安岑把零用钱都放在她那里,要去买饮料,就来跟她要一瓶饮料的钱去买,别没事天天请别人喝饮料,另外,如果别人跟她一起去的,叫她想喝什么买什么,付自己那份就行了,如果别人说怎么只买一瓶,叫安岑跟她们说没钱,要是不敢说,就说是吕玫请的。

一般大方的人生活环境都差不多,九九,安岑都是一类的人,他们都是由于父母给钱大方,花钱习惯,渐渐的,养成喜欢买单的性格,这样的人出去都是小伙伴最喜欢的朋友,但他们自己,其实内心也很煎熬,有钱在身上还好,如果没钱了,让人请一顿饭都浑身难受,想着下次一定要请回去,结果导致越花越多,永远存不起一毛钱,而花她们钱的人,却攒了大笔钱。

最后导致,喜欢花钱的人越来越没钱,再有钱还是花光,其实就是因为她一人的零花钱在养几个人,而其他几个人,就吃喝玩乐都不要钱,钱可要买各种漂亮的衣服,炫耀什么的。

其实养小伙伴的任务,是她们男朋友的问题,自己本人不该去当她们的提款机,也许本人没有这么想过,但是大方的性格会引来这些朋友,并且使她们觉得自己爱买单,然后小伙伴自然而然地,跟爱买单的人出去,就不会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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