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安岑的男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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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圣诞节就跟中国的春节一样隆重。

今年天堃要举办圣诞夜,邀请先生帮和太太帮等重要人物,到时候兰仲文要上台致词,他必须在圣诞前赶回香港。

平安夜前夕,兰仲文和九九拿着兰妈给的红册子,坐上了黑色劳斯莱斯,顾融特意下广州来接他们。

念念非要跟来香港玩几天,十五岁的年纪,对什么都好奇,兰仲文被缠得没办法,捎上了念念。

路上,顾融一直在汇报工作,兰仲文凝着眼,高贵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

九九和念念坐在后面吃洋参膏,她预感到,下面很长一段时间,兰仲文会很忙了。

还有那本红册,兰妈说九九不能看,九九都好奇死了,心中抓耳挠腮的好奇,恨不得掀起来一探究竟。

红册上是他们结婚的日期,兰家的习俗,女方是不可以看到日期的,怕女方会焦虑忧郁,她只知道要结婚了,但具体不知道是哪天,等到了婚前十二天,才会让她知道结婚的具体日子。

兰妈不让她看,也就是说,婚期离他们结婚还有段距离的。

所以这段时间,她只要保持心态,天天保养,各种购物,等着婚期来临就可以了。

“这个东西吃起来怎么怪怪的?”兰念捏着洋参膏皱眉问。

“这是补品啊,味道肯定不是特别好的啦。”九九笑着回答。

这些洋参膏是兰妈特意叫佣人做的,做了满满一大个玻璃罐,说是美容养生,补血益气的,要九九每天吃几块。

不仅有洋参膏,还有阿胶膏,燕窝搞,龟苓膏等等,兰妈给九九做了太多补身体的糕点了,放得后车厢满满都是,虽然味道不是那么好吃,但是也不是那么难吃,吃多了,反而觉得有股药香回荡在喉咙间,干干甜甜的,提神益气。

比起什么都不能吃,九九还是很感激兰妈的,至少这些糕点可以无聊的时候解解馋。

兰念嫌弃地咦了一声,却没有吐出来,她胡乱嚼了几下,咽了下去,“怪不得吃起来总觉得味道不对。”

兰家的修养始终很好,也许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家族严格,熏陶出来的子女也会强烈要求自己,有股子与众不同的风采。

九九心说兰念看着大大咧咧的,修养确是极好的。

“凑合着吃吧,等到了香港,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啊,谢谢嫂子。”兰念声音清脆,惹得场上的人都抿唇笑起来,顾融对她颇有兴趣,扭过头逗她。

“小妹妹,你几岁啦?”

兰念不以为然,悠悠开口,“老叔叔,你几岁啦?”

“老叔叔?”顾融指着自己,暴怒,“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个老叔叔啊?哥还没结婚呢。”

“那你可长得真着急啊。”兰念轻哼,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扑闪着,分外可人,想拿话占她便宜,没门儿。

九九不由觉得好笑,咳嗽了两声,唇角温柔。

兰仲文的眼从文件中微微抬起,看着她,轻轻拧起眉。

劳斯劳斯进入香港边境后,街上车水马龙,出现了拥堵的状况。

圣诞节一直是香港最隆重的节日,各大商场的货物折扣低到惊人,到处都贴着红色的热卖,畅销,折扣。

九九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平安夜当天,兰仲文在公司开会,忙得不可开交。

九九无所事事,约了安岑,吕颖,还有兰念横扫各大商场,每个人进商场前都是双手空空的,出来时手上都提了七八个纸袋。

四个人,四种不同的风格,安岑妩媚,吕颖妖娆,兰念清纯,九九灵毓,可四个人站在一起,却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虽然兰念比她们三人小了十来岁,但她身高已经长到162了,看起来也是亭亭玉立。

兰念跟安岑是表姐妹,感情一直不错,这下见到面,两人嘴巴就跟倒豆子似的,聊得停不下来。

悠闲的咖啡厅里。

灯光柔和,气氛舒适。

安岑将一块糖丢进咖啡里,纤细的指拿着汤匙搅了搅,扭头问九九:“听说你们结婚的日子定下了?是哪天呀?”

“我也不知道,妈说婚前十二天才可以告诉我,现在没告诉我,应该还有段时间吧,可能在年底。”九九手中的是柳橙汁,她的病还没痊愈,不能喝咖啡。

“真快啊。”吕颖感慨,“咱们三,是你最先谈恋爱,最后也是你最先结婚,哎,还是同个人,想想你们都认识十三年了,真令人羡慕啊。”

“有什么好羡慕的啊?小颖,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羡慕,而是加把劲,赶紧把那姓乔的给拿下。”安岑拨了拨头发,一脸悠哉。

“那你呢?小岑。”吕颖看着安岑,声音静静地,“你的他马上要结婚了,你不去找他?”

听到这里,兰念和九九都愣了下,九九率先反应过来,抬起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问:“岑姐,你的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安岑没说话,笑容凝在嘴角,有些苦。

“小岑,你之前答应我,你会去华盛顿问问他,可是后来,你为什么又不去了?”

安岑的眸色变得有些淡,叹了口气,“怎么去?他连请帖都没发给我,是不想我去吧。”

“那万一他是因为恨你呢?有多爱,就有多恨,小岑,如果他结婚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安岑沉默,双手紧紧攥在一起。

那个午后,阳光格外明媚,她喝着咖啡,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青春的懵懂爱情。

安岑从小就很皮,出生于军家,她爸从小就教她喝酒和拿枪,是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千金,但这么乖张的性格外,却长了一副讨喜的皮囊。

她的美丽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但凡见了她,都要夸奖她长得漂亮聪颖,而她不止长得漂亮,还很有主导风范。

几乎所有军院的女孩子都听她的,男孩子也都跟她关系不错,算得上人缘极好,她自小开始,身后都有一片女孩追随着,跟她一起玩耍欺负别人。

上高中时,安岑已经是学校领导分外头疼的顽劣生了,可碍于她父母的地位面子,硬是将她塞进了尖子班。

尖子班的同学也知道她的能耐,都有点惧她,听说有次她跟个女同学打架,被校长叫到高台上,让全校看着她。

广播操期间,她又跟那女孩打了起来,当着全校的面,在高台上打得难舍难分。

事后那挨打的女孩的父母竟然来学校对她道歉,主动承认那事是他女儿的错,所以学校也不能开除安岑,睁只眼闭只眼就让她混过关了。

高中的时候,初中的同学已经一分为三了,学校融进了大部分外校的学生,其中有一个是从深圳转来的,名叫秦初。

当时的深圳,正值小平爷爷一点,经济飞快繁荣,到处都在建大厦高楼,整座城市恍如拢在黄沙中,环境不是很好。

秦初是中考状元,84年,广东一带数广州最为繁荣,秦初父母为了让他有好的学习环境,将他送到了广州第一中学。

虽然他鼎鼎大名,但在还没公布名字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知道秦初是谁。

第一天开学座位是随便占的,秦初就坐在安岑身后的身后,两人中间隔着两个女孩,彼此不认识彼此。

安岑第一次记得秦初的模样,是在开学第三天的一个下雨天,她撑着雨伞跑进教学楼,由于她不喜欢上课,故意慢悠悠地站在原地叠折骨伞,有心要浪费时间。

秦初从雨幕下跑来,黑发上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就像远古洪荒里的妖姬,他太美了,一个男孩美成这样子是件很恐怖的事情。

安岑呆呆地看着他,这时候,安岑还不知道他们两是同班同学。

秦初不知道前面有人,他的雨伞被风吹坏了,挡住了左边的视线。

这时候也上课了,教学楼理应没人,他快速跑进教学楼里,伞一偏,想散掉伞上的雨水,偏巧这时候安岑又站得近,伞上的雨水洒了她一身。

安岑惊叫。

那少年的眼睛在伞下露了出来,没有半分歉意,他的眼珠很凉凉,像两颗没有温度的诡异冰球。

安岑的呼吸突然漏了一拍。

“对不起。”少年道歉,声音凉淡。

还没等安岑反应过来,他已经收了伞扔进垃圾桶里,利落离开。

安岑刚才还觉得他美得惊心动魄,这下被洒了一身水,那小子态度又恶劣,脾气火爆的她,都恨不得上拳头招呼他了。

就这样,两人的恩怨结下了,当然对方压根就不知道,只是安岑单方面这么想而已。

她心情郁闷地晃到教室,居然发现这个男孩就坐在自己后面的后面,她恶狠狠瞪了秦初一眼。

然后秦初这个名字就好像被打进了安岑心里,她发现,自从那一眼之后,她就深深记住了这个人,不管他走到哪里,安岑总能眼尖地把他揪出来。

很快,班级要评选班干部了,这天,每科老师都有一课,每课都上自习,让同学们介绍一下自己,其实真正的介绍,不过就是大家好,我叫什么什么,基本一回头大家就忘了什么跟什么了。

安岑是学校有名的劣生,在这个日子里,她被七科老师都请到了教室外谈话,大致内容差不多,就是希望她可以好好学习,别捣蛋,她左耳进右耳出的点着头,老师就让她回去了。

尖子班只保留了原来三分之一学生,三分之二来之外校,外校的学生见安岑被每科老师叫出去聊天,以为她就是中考状元秦初,因为秦初这名字太中性了,分不出是男是女。

身后两个女孩子都是外班的,用笔点了点安岑的背,轻声问她:“老师叫你去干嘛啊?”

安岑知道她们打什么心思,掩着唇忽悠道:“老师说让我做班长。”

“哇,你好厉害。”身后的女孩崇拜的说,安岑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省中考第三名的叶凡。

安岑差点笑得岔气,“客气客气。”

“如果你做班长,是不是以后的黑板报都由你设计?”林凡十分热心,因为她以为安岑就是秦初,在九中的时候,林凡一直是全校最优,字写得漂亮,黑板报做得优秀,是强者中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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