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精彩大结局(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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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深夜,就是每当困得不行的时候,鞭炮声响起了,而终于熟睡之后,清晨的鞭炮声又一波来袭了。

孩童的春节是快乐的,成人的春节嘛,也是快乐的,但婚后人的春节,就显然不那么快乐了。

大年初一,兰仲文和九九早早就被挖了起来,让他们两都喝了一碗甜酿丸子,寓意新的一年要甜甜蜜蜜。

今天仍要祭祖,才早上六点,厨房里就传来有条不紊的切菜声和爆炒声。

街上的炮仗声此起彼伏,九九打着哈欠,太早起床导致她脸色苍白,低血压。说实在的,这种时候都会心情不好,觉得头脑昏沉,浑身无力,做事缚手缚脚的。

她面无表情,把马姐做好的菜拿到大食盒中放着。

7点一到,全家穿戴整齐到兰祠祭祖,天气还是和昨天一样,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九九撑着雨伞,慢慢走着,她昨晚两点才睡的,又被夜间的炮仗声吵得头昏脑涨,现在精神萎靡。

祭祖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的,兰老爷子和叶老爷子两人是例外,神清气爽地站在牌位前,一人穿黑金大褂,一人穿红黑大褂,对着祖宗鞠躬。

兰爸属于刚醒那类,灵台尚未清明,他沉默地鞠着躬,面色沉遂。

兰妈的头发低束着,一派端庄典雅,她高举着香火,嘴里念念有词,“祖宗佑我兰氏兴旺……”

兰仲文神情淡漠,兰念木着一张脸,九九精神不振,皆对着灵台一一进香。

除了兰老爷子,叶老爷子,兰妈三人,其他人都是刚醒,嘴角安静地沉着,不想讲话。

香火燃烧的时候,九九无所事事,加上疲惫困倦,导致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瞌睡,她走到天井的门栏上,望着雨幕发呆。

兰仲文从身后慢慢靠近她,在她手里塞了个红包,“老婆,新年快乐。”

九九一愣,就笑了。

“这么薄。”她捏着红包,心里满足,嘴上却不饶人,“你不会就给了我一块钱吧?”

他在她耳边轻轻呼气,说悄悄话,“没错,就是一块钱。”

“不是吧?”九九不信,把红包拆开,果然是一块钱,她惊呼,“还真是一块钱,你不至于这么抠吧?”

兰仲文哈哈大笑,“其实这个红包,是我在那里捡的。”

他指着天井门槛外的两颗金桔树,葱葱郁郁的树上挂着无数个红包,他笑着说:“那两颗树上的红包里都有真钱。”

九九惊愕,“什么情况?哪家人挂上去的啊?怎么都用真钱?这样会遭小偷的吧。”

“可不是嘛,就是咱们家挂上去的,寓意好兆头,但是我刚才经过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都在那掏红包,我就明白过来了,九九,你说我们以后的孩子,会不会也这么淘气啊?放几个红包,都给掏走了。”

“说不定还真会,小孩就是淘气,而且钱可以买糖,要搁了我以前,我也一样会去掏的。”

“那你要不要去淘淘看?里面的钱都不一样的,你可以试试运气。”

“好啊。”

说走就走,九九在兰仲文的带领下,偷偷摸摸避开长辈的视线绕出了兰祠。

结婚后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比如长辈要看见他们两这么淘气,肯定会教育他们的,但年纪小的不这么想,因为无聊,所以想找点事情干干。

两人站在金桔树旁,九九凝神看了那些红包好一会,最终摘下一个,她慢慢拆开,居然是一毛钱!

她抖着那个红包,不可置信,“你们居然这么小气,装一毛钱的。”

“哈哈哈……”兰仲文笑她,“你这个倒霉蛋,我们没装一毛钱的,是那些小孩拿了钱怕被发现,所以换一毛钱的进去。”

我靠!

“这也太坑了吧?”九九不满嘟囔。

“只能说你运气不好了,看我的。”他随手摘了一个,打开,红色的包中静静躺着十元,他取出来,比得了一千块的红包还高兴得意,朗声大笑,“看吧,你果然是个倒霉蛋,我随手一抓就有十块钱,是你的一百倍。”

“滚!我那个是被换了的,不然可能有一百块的。”

“你当咱们家傻啊,放十块钱就是很大额了,谁会放一百啊,树种在兰祠外,我们回家后就看不见了,放在这里只是取个好寓意,意思意思就好,不然大妈她们看见小孩子在这掏红包干嘛不理?其实就是取寓意,其他的都是其次。”

九九郁着一张脸,“算了,不就十块钱嘛,我才不稀罕。兰花儿,难得今天起得那么早,我们等下祭完去逛逛吧,好多年没看看广州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行的九九。初一是拜年日,等下9点那些亲戚和阿爸的同僚就要来家里了,我得陪在阿爸身边的,还得给小孩派压岁钱,估计等忙完,就要中午了吧。”

“拜年日?在兰家?”九九的嘴巴因为吃惊而微微张大。

兰仲文点头。

九九知道那是什么意思,顿觉眼前两抹黑,有种想摸摸兰花儿头的冲动,太可怜了。

公公兰睿是老大,拜年日都聚集到他们家的,像以前九九家,她爸爸排行老四,就只要到大伯父家去拜年就行了,孩子可以不想去就不去,但是排行老大的家里不一样,要接待各种亲戚,还有给各种闹腾的孩童派压岁钱,有些人为了多拿一些压岁钱,会把全家都带上,多领几个红包孩子也高兴。

九九看着他叹息,“注定要忙碌的大年初一啊,可怜的兰花儿。”

“我没事的,已经习惯了。倒是你,怀孕了要注意多休息,等下回去就去睡一会吧,下午我带你去庙会?到时候没什么事了,可以去逛逛。”

“好啊。”九九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庙会多有趣啊,她早想去了。

大年初一早上九点。

兰宅来了三十多个兰睿同僚及他们的家人,远远看着,也有百来人,加上几十号亲戚,各种孩童,简直是人间大杂烩,鸡飞狗跳。

兰爸坐在大厅中央,手中一杯洋酒,对着面前的亲戚和属下高谈论阔,兰妈坐在他身边,静静听着他的话,笑容得体。

两个马姐不断从厨房中递出新鲜的水果和软糖供孩童们食用,名酒一瓶瓶打开,气氛热闹。

兰仲文和九九陷在乌压压的孩童中,笑意浅浅地派发着红包,兰念早就跑出去了,跟朋友们去逛街。

九九说什么也不肯去休息,拿着红包帮兰仲文一起派发,孩童送走一波接一波,直至午饭前,宾客们才纷纷告辞,留下几个关系密切的亲戚在家中吃饭。

亲戚们吃饭期间,九九帮忙把凌乱的地面打扫了下,呼了一口气,终于快忙完了。

兰仲文拎着她的包从白玉旋梯下来,眼角似笑非笑,“我们出门吧。”

说着把九九的白色手提袋递给她。

九九四下张望一眼,见不远处饭桌上和乐融融,压低声音说:“我们就这样走好吗?亲戚们还没回去呢。”

“没事的,下午他们陪着爸妈聊天,我们玩我们的,家里有马姐她们呢,顾得过来的。”说着牵了她的手,对饭桌上的长辈们大声说:“爸,妈,我和九九出去逛逛,你们聊……”

“好,别出去太晚了。”

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九九嘴角不禁飞翘,可以出去啦!

一走出兰宅,九九觉得自己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连心情都好了不少,大家族实在太累人了,各种礼节压死人。

一想到家中两个马姐,九九都不禁替她们捏一把冷汗,两个马姐应该是今天最累的人,可能光洗盘子碗筷就要花一天时间了,因为今天所用的盘子都是不一样的,祭祖用的是黑色的高脚盘子,迎客用的是红色的塑料盘子,而家中吃饭的白色瓷盘,各种盘子碗筷加上各种炖锅饭锅炒菜锅,简直是堆积如山高啊。

“还好今天不用我洗碗,我刚走进厨房的时候目测了下,大概有一百多个盘子。”九九想,如果今天让她去洗碗,她一定会哭的。

懒惰是人的天性,尤其是在大节日里,这种懒惰更是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从小就被父母疼爱的女孩,看见这堆盘子的第一眼不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而是觉得委屈。

“你这懒鬼。”兰仲文的手落在她的肩膀上,九九矮他一个来头,手放在她肩膀上刚刚好,很舒服。

“懒什么啊?”九九拍掉他的手,表情不满,“我刚才都陪你一起派发红包了,还说我懒,你不懒的话你去洗碗吧,我愿意等你洗完。”

“好吧,是我懒。”

他承认,笑容坦荡荡。九九也笑,眼窝里涌动着迷人的温柔。

“知道就好啦。”九九眼珠乌黑,“好了,我们不是要去庙会吗?听说今天哪都塞车耶,我们要怎么去?”

“肯定是得开车去啦,你等我下,我去把车开过来。”

“好。”

没一会,兰仲文就开了一辆黑色布加迪威龙出来,远远地,九九站在路边冲他招手,他笑了笑,停在九九身侧。

他似乎偏爱深沉的黑色呢,不过听说喜欢黑色的人属于闷骚型,这形容跟兰花儿倒是很贴切,看似低调,实则闷骚。

闷骚的家伙。

九九目光温婉,钻进拉风的跑车里。

黑色的布加迪威龙疾驰在马路上,引人瞩目。

也是,这样的跑车想不引人瞩目都难,四轮的驱动系统,在此时是无以伦比的,属于汽车收藏家热捧的对象。但由于经营不善,也就是在昨天的去年,1995年宣告破产。

今天已是1996年,新的一年有新的改变,相信这个超级奢华牌子能够重出江湖。

**

庙会,顾名思义,就是民间宗教及岁时风俗,一般在春节,元宵节等盛大节日举行,场地多设在大型庙内,连续举行三天,进行祭神,娱乐,购物等活动。

祭神很简单,也是进入庙会前要先做的事情,一般就是买上一把香火,排队进香,添上香火钱,打个翁就完事了。

娱乐就是游行,由真人扮演八仙过海或者蟠桃盛宴的节目,舞狮子,扭秧歌,踩盆底,木偶戏,灯谜擂台,应有尽有。

而购物,就如街上的玩偶和各种小吃,烤串,冰糖葫芦,萝卜丝糕,绕绕糖等等。

九九和兰仲文走在熙熙攘攘的庙会街头上,头顶是延绵不绝的红色灯笼和中国结,一派喜气洋洋。

他们穿着情侣款的红色大衣,高的戴猪八戒面具,矮的戴孙悟空面具,不同的身高,却分外和谐。

“八戒,看我!”九九扭头,透明的眼珠染着抑不住的笑意。

“我在,大师兄有何贵干?”兰仲文的声音柔柔的,配合着九九笑,猪八戒面具下的眼瞳微微上挑,冷淡从容。

光从这双探不出深浅的眼眸判断,就知道此人的长相定是极为惊艳。

“师兄我帅吗?”九九指着自己的面具,笑容俏皮。

“帅!”

九九心情大好,指着他们前方的擂台,“八戒你看那边,有舞狮子的,我们且去凑凑热闹。”

“等等,来庙会要遵从庙会的规矩,先去进香。”兰仲文拉住她的手臂,张灯结彩的街道上,锣鼓喧天。

人潮乌压压攒动,向他们两不断挤来,忽然有十几个人从他们之间匆忙穿行,把九九挤得后退了几步,她护住肚子,有点郁闷。

怎么回事啊?好好走不行吗?干嘛要这么挤人?九九心中不爽,摸着自己的肚子怒瞪那群罪魁祸首,那群人一点也没有做错事的觉悟,不断朝人多的地方快速涌动,导致怨声连天。

就在她愣神之际,兰仲文已经重新握住了她的手,“九九,你没事吧?”

“没事。”九九应道,瞟了那群惹人厌的人一眼,跟在兰仲文身后慢慢走向庙台的位置,人多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混蛋,让人又恨又无可奈何。

庙台的观音菩萨供奉在露天台上,约有五层楼那么高,清貌秀骨,现济度相,雍容华贵。

九九手拿香火,排在队伍中感慨,“观音娘娘真漂亮。”

兰仲文听见这话,唔了一声,低下头来,“九九你错了,观音不是女的。”

“啊?”九九吃惊,她第一次听说观音娘娘不是女的。

“事实上,早期上的观音都是男身的,到后来才演变成女相,但站姿和坐姿仍然是男相。”

“那么观音是男的?”

“不是。”兰仲文摇头,“观音非男非女,佛法是这么讲的:一切诸法无有定相,非男非女,一切女人亦复如是,虽现女身而非女也。”

“这话的意思是,虽然你现在看到的是女身,但观音并不是女的,世俗人间对男女性别有很大的歧见和分别心,但观音菩萨神通无边,大慈悲悯。即有男身女容,亦有女身男貌,但无性别之区。”

九九觉得受教了,点着头,“果然是神通无边,虽然很深奥,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看过一些佛理。”

“什么?”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连佛理也看?”

“有时候一些佛理也精通哲学的,有人说,其实佛理是早期的哲学,智慧高尚的人将自己的信仰理念写成一卷卷佛经,供世人传诵发扬,成就了今日的精深佛理。”

“原来如此。”

“所以,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九九,你好好去学习吧。”兰仲文觉得自己像在点拨一只迷途羔羊,深深凝视了她一眼,笑意盎然。

九九阴森森地瞪了他一眼,“知道了。”

他慢慢点头,表情高深莫测。半响,他终于憋不住笑意了,对九九说:“我告诉你吧,其实我小时候看西游记的时候,一直觉得观音是如来的老婆。”

噗嗤——

九九喷笑,“你比我还行,人才。”

“当时看的时候,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年纪太小也看不懂,就以为他们是夫妻。”

“你这叫亵渎神灵吗?”

“错,我这叫不知者无罪。”他勾唇,黑眸黑发,似天边秋夜月,浑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晕。

聊到这里,队伍也排到九九了,兰仲文在九九手里塞了一把钱,“等下添香火记得把这个添进去,然后下午可以在这里免费吃斋。”

九九低头一看。

手里躺着一沓灰色百元大钞,目测有整整一万。

她愣了下,添个香火钱不用这么多吧?虽然他们现在是富豪了,但这么添香火钱会吓到人家尼姑的吧。

“去吧,这个香火钱是添个人的,你添自己的就好,家族要投给寺庙的那笔款我已经拨给大妈了,到时候她会亲自代表家族来添兴旺的。”

生意人都是讲究寓意和好兆头的,就算他们不想捐,也会有寺庙的人上门让他们助寺庙一臂之力的,这也算社会责任的一种,帮忙把寺庙建好了,也算积德。

“好吧。”

九九点头。

将手里的香火进了,又走到一张铺着明黄桌布的长桌前,那张桌子叫做善缘桌,端坐着一排老尼姑。

老尼姑的年纪都在五十岁以上,头发花白,她们眼前放着一个大缸,把香火钱添了,拿着旁边的锤子敲一下大缸,发出‘嗡’地一声就完成了。

而后,尼姑会记录下来人的名字,中午可以凭借自己的名字在斋堂里吃饭。

九九慢慢走过去,把手里一沓百元大钞放进缸里,眼尖的尼姑见着了,立马双手合十,笑容可掬,“阿弥陀佛,谢谢施主。”

九九笑容灿烂,“不谢,应该的。”

既然捐了,就要表现得大方得体一点。九九站在尼姑眼前,面容宁静温婉。

尼姑们目瞪口呆。

这女人眉如青山翠,眸光溢彩,唇中一抹红,明明在对她们笑,又好似把她们都隔开了来。

她们楞了许久。

许久。

久到九九微微蹙眉,才有个尼姑反应过来,“请问施主叫什么名字呢?”

“萧九九。”

“好的。”尼姑掩住眼中的失态,记录下她的名字,送给她两个橘子和一对金花,这属于供奉产品,尼姑笑着说:“施主恩德无边,善哉善哉,这金花赠予施主,供奉于招财之上,祝施主好运。”

“谢谢。”九九接过金花,眸色若隐若现。本来她不想要的,不过人家送了,就收下吧。

不一会,兰仲文也走过来了,和九九捐的一样,一沓百元大钞,那几个尼姑又楞了一下,抬头一看——

皆被他的绝色面容惊艳到了。

虽然说她们是四海皆空,但对美还是有一定认知的,那男人非常高,非常白,轮廓高贵雍容,只静静站在那里,便能散发出磅礴的贵气,令场上所有的人都黯然失色。

这一男一女穿着同款的情侣装,尼姑们愣怔之后,也反应过来他们是夫妻,赶紧做双手合十状,“阿尼陀佛……”

离开庙台的时候,他们手里皆拿着金花,有点哭笑不得。

“早知道捐多会送这个,我就不捐那么多了。”兰仲文抿着唇,见九九眼露迷惑,笑着说:“因为我不痴迷这个。”

九九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两人都不迷信,拿着手里的金花,都有点迷茫,想丢不能丢,拿着又不知道能干嘛。

想了下,九九提议道:“算了,就带回家吧,交给婆婆,婆婆肯定知道怎么做的。”

“也好。”

“那现在祭完了,我们可以去逛游行了吗?”

“必须可以啊。”

九九莞尔,牵过他的手钻进人群里,身后爆竹齐放,锣鼓喧天,九九掩着耳朵跑快两步,涌进游行的行列里。

看完霸气的舞狮子,九九意犹未尽,又逛了八仙过海和蟠桃盛宴表演。

天色渐渐暗下。

四周的小摊都不约而同挂起了各式各样的花灯。

九九看得迷糊,问其中一个小摊老板,“你们挂这个干嘛?”

“灯谜擂台啊,那边!猜中了就可以免费拿花灯,然后到那边的河边去放花灯,我们这些小摊就是凑凑热闹,太太要是看着有趣,也可以来猜猜。”

其实庙会和花灯都不是古代的专属,在现代的春节和元宵节还是很盛行的,有的是猜灯谜得花灯,有的是猜灯谜得公仔,但不是年年都举办的,要看赞助商的态度。

今年刚好碰上了个好的赞助商,得了这么个好节目。

九九雀雀欲试,好似回到了童真年代,两颗眼珠流光溢彩,拉着兰仲文绕到灯谜擂台处,寻找感兴趣的花灯。

这擂台的规矩是这样的。

比赛约两个小时,但凡被猜中的花灯,都赠予那人,最后得最多花灯者就算赢。

三兜四绕好一会,九九才看中了一盏白色栀子花灯,只见那盏栀花状的花灯上贴着‘不识春夏与秋冬’,要求打四个字。

围在花灯周围的人挠腮抓耳,不得其解。

九九也皱着眉心,这什么题目啊?完全看不懂。

兰仲文略一思考,上前答道:“有生之年。”

守在花灯下的老大爷微惊,翻过花灯,果然标着‘有生之年’四个字。

全场哗然。

这个年轻人居然猜到了!

老大爷拿下花灯递给兰仲文,笑容满面,“先生好文采啊。”

兰仲文点头微笑,将花灯递给神情飘忽的九九,“给你的。”

九九望着栀子花灯,表情迷茫,“你怎么猜到的?”

“等会我在告诉你。”

“这猜灯谜有什么诀窍吗?”

“有的。”兰仲文淡淡答道:“我们先猜,我等下告诉你诀窍是什么。”

“好吧。”九九歪着脑袋,眼睛慢慢弯了起来,就像月牙似的,流转着温柔的莹光。

“九九,你喜欢哪个就告诉我,我帮你。”兰仲文问,眼神溺爱。

“好啊。”九九应答得轻快,与兰仲文挪了挪脚步,指着一盏玉兔花灯,“我喜欢这个。”

只见上面贴着‘从’,要打一成语。

对灯谜感兴趣者都站在一边深思斟酌,兰仲文眼珠微暗,音色迷人,“如影相随。”

守花灯的老大爷翻过花灯,又是一愣,取下来递给手臂伸得长长的九九。

“又得了一个。”九九咧嘴笑。

四周发出不绝于耳的赞叹声,九九心中乐开了花,拉着兰仲文在五彩缤纷的花灯里逛起来,不多时,她停在一盏莲花灯前,定定地看着。

小时候她也有一盏莲花灯,大年夜的路上冷冷清清的,那时候,萧陌寒会领着她在小巷子里穿行,一人拿着一盏花灯,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那种花灯都是纸制的,非常便宜,风一吹来,就会被烧毁,她的莲花灯就是在那晚烧毁的,她哭了好久,可是第二天已经没有卖了,仅限大年初一出售几个而已。

那成了她童年里的小小遗憾,她特别想要拥有一盏烧不坏的莲花灯,就比如眼前这盏精致的花灯,来满足一下心中那无法言喻的空缺。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想不起当时为什么那么执迷那盏花灯了,当时被烧毁的时候,她迟迟不肯离去,好像只要她不离去,那盏花灯就会完好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似的。

想到这,九九忍不住笑出声音,以前怎么那么傻啊,为了一盏几毛钱的花灯哭了一晚。

“怎么?”兰仲文见她笑了,也跟着一起微笑。

“没什么,就是想起小时候的傻事,兰花儿,就这盏吧,挺好看的。”

“好。”兰仲文点头,和九九钻进人群中,便见紫色莲花灯上贴着‘忘’一字,猜一成语。

“忘……”九九重复念了下,望着兰仲文。

这盏灯谜前的兴趣者都是年轻人,有些懵懵地思考着,答不上话。

“上亡下心,谜底是死心塌地。”

一句稀松平常的话,却在人群中炸开了锅,谁都不相信是这么简单的成语,对着戴面具的兰仲文唏嘘,“不可能这么简单的啦……”

每盏灯谜只有一次答题的机会,如果答错了,就不能在继续作答了,不然赞助商就要破产了。

“我就猜是这么简单,翻题吧,死心塌地。”兰仲文笃定。

老大爷翻过花灯,笑眯眯的,“年轻人果然很有智慧。”

九九目瞪口呆,居然这么简单,她接过老大爷递来的花灯,惊叹声和议论声此起彼伏。

“那个带猪八戒面具的好厉害,刚才在那边就答中了一个没人解得开的谜题。”

“哇……大神啊,膜拜啊。”

“看,他把花灯给她了,他们是什么关系啊?看起来好亲密,是男女朋友吗?”

“当然是了,你没看两人穿着情侣装吗?笨!”

九九听着他们的讨论,低声对兰仲文说:“那边那对男女在讨论你呢。”

“不管他们。”兰仲文淡淡答道,没多做逗留,带着九九钻出人群。

“我干嘛管他们呢?我是觉得他们说的话很搞笑,咱们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还猜我们是不是情侣。”九九面具下的脸高兴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兰仲文想了下,说出一句非常腹黑的话,“智商天生的,别取笑他们。”

噗嗤——

明明是他在取笑他们,还敢说她!

越向擂台处靠近,那些花灯越是精湛,个个巧夺天工,挂在中国结上,大气华丽。

一盏熊猫花灯上贴着,‘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成灰。’打一物,两字。

这些灯谜跟刚才那些灯谜又有区别了,兰仲文一见那提字,就知道出题的主人才情不凡。

猜灯谜的书他也看过好几本了,耳熟能详,第一次见到这么有深度的。

有趣。

他敛眉凝思,试探道:“可是爆竹?”

一声清寒彷如唤醒人间。

守花灯的老大爷微微瞪眼,“先生竟然答出来了,好才情。”

“不敢当,不过是看过一些猜灯谜的书,略有研究。”兰仲文翩然一笑,灿若星辰。

“这些花灯是不是跟前面那些不同啊?我对比了下,这里的花灯比较精致。”九九适时提出自己的疑问。

“是的。”老大爷点头,“前面的花灯是赞助商赞助的,略微浅薄一些,这里的花灯是我一个老相熟亲自赞助的,题目由他提供。”

“这样啊,可否打听一下你老相熟的名字?”

“修佛缘的,人称闷葫芦。”

竟然是闷葫芦!

为九九算过命的闷葫芦,九九一愣,与兰仲文相视一笑。

“看来还是老熟人呢。”

“你们认识闷葫芦?”

“认识的,他曾为我的妻子算过命相呢。”

“这样啊,那还真是有缘,可惜他人现在在上海,不然一定与两位见见。”这话其实是婉拒他们的意思,闷葫芦虽然出了题目,但不一定就要出面见猜中题目之人,不过是活动邀请他参加,他才应景出题的。

“没关系的,有机会见见就好了。”兰仲文从容微笑,心里腹诽:又没说要见他,不过是来赢花灯的。

不过看他的题目,确实出得不错,从题目上就可以看出是以悲凉哀愁命题的。

“老大爷,我们只是来猜花灯的。”九九微微抬颌,笑容慧黠,这逗比家伙,说得好像他们要巴结闷葫芦一样,笑话!

“好的,那就不打扰二位雅兴了。”

兰仲文淡漠点头,走到一盏牡丹花灯前,上面贴着,‘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打一物,两字。

这个容易!

九九笑着从兰仲文身后钻出来,“是算盘。”

兰仲文隐在面具下的容颜微微吃惊,“你居然猜出来了。”

“必须的。”

“怎么猜到的?”

“纷纷乱,数不同,就猜出来啦,我们小时候上数学课不是都要学会打算盘嘛,我当时非常痴迷这个,天天听着算盘的声音,就记住了,嘿嘿。”

“变聪明了嘛。”

“当然。”九九得意,眼瞳澄澈得令人心悸,“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能答对那么多题了吗?有什么诀窍?”

“诀窍就是过目不忘,你也知道我记忆力好吧?我看过好几本灯谜书,刚才我们猜的那些灯谜都是普遍灯谜,我都在书上看到过。”

“噢——”九九的尾音拉得老长,“原来你是作弊的。”

“我这是叫记忆佳,运气好。”

“切,明明就是作弊了,又不是自己猜出来的,靠着背诵的。”

“咱们又不是古人,我哪有那等闲情逸致去研究那些啊,有点三脚猫水平就够应付了。”

“好吧。”

这时候,老大爷已经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九九了,“这位太太答对了,花灯给您。”

“谢谢。”九九接过花灯,此时手上已经有五盏花灯了,她拿不了那么多,便把花灯放在地上,打算答完在一起拿到那边的河里去放掉。

两人又移了几步,凤凰花灯上贴着,‘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打一物,两字。

谜题越来越悲凉了。

兰仲文眼眸微暗,答道:“风筝。”

老大爷微怔,伸手翻过花灯,“奇了,每盏都答对了。”

九九忍俊不禁,“没办法啊,我们老公脑子天生好用,谢谢老大爷了。”

说完又接过一盏花灯。

已经六盏了,九九一开始觉得花灯都挺漂亮了,这会子看着六盏花灯,反而发愁了,“太多了,感觉等下拿不走了,要不我们别猜了,去放花灯吧。”

“在等下,既然春节要取个好兆头,那就答满八盏吧,为来年取个好兆头。”

“好吧。”

两人微微移步,又见一盏黄澄澄的鸭子花灯,光从表面看,外形精致可爱,九九叹道:“这个好,可爱。”

“好。”兰仲文点头,见灯上提着‘身自端方,体自坚硬,虽不能言,有言必应’打一物,两字。

“砚台。”兰仲文脱口而出,这些题目出得非常好,即有引导作用,又引人深思。

至少这些题目是他没在书上看见过的,属于自创。

又一次答对了,老大爷已经毫不惊讶,认命地把花灯拿下来给他们,其实他心里很想赶他们走,这个花灯会要举办三天的,而第一天他们两就几乎把花灯都赢光了,教他好不汗颜。

九九接过花灯,低头数了一下,“不错不错,有七盏了,还差一盏就大功告成。”

“好。”兰仲文应道,慢慢走到一盏青鸾花灯前。

果然是压轴之物,栩栩如生,奢华非凡,上面贴着‘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两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借,风雨阴晴任变迁。’打一物,两字。

这个就有一点难度了。

九九脸上虽含笑,心里却是紧张的,目光牢牢留意着兰仲文的表情变化。

兰仲文没答话,细细回忆着跟时辰有关的东西,里面提到的,朝罢,晓筹,五夜,朝朝还暮暮,日日复年年,光阴,变迁,全是和时辰有牵连的。

两个字,又是关于时辰的,会是什么东西呢?兰仲文双手交叠,突然脑中‘叮’地一声,茅塞顿开,笑答:“是更香。”

话刚落音,老大爷已经惊得不会说话了,这都能猜出来!见鬼了!

他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他们,表情佩服得五体投地,“要不是我知道这题目是我那老相熟出的,我真要觉得先生你是事先知道答案的。”

兰仲文没回答他的话,接过他的花灯微笑,“谢了。”

“好了够八盏了,我们去那边放花灯吧。”九九圆满而笑。

老大爷止住他们,“等一下,你们晚上赢了八盏花灯,应该是灯谜的擂主了,你们不上去领奖吗?”

“奖品是什么?”九九眨着眼,饶有兴趣。

“现金一千元整。”老大爷非常羡慕。

但这个奖金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没诱惑力。

“算了,那个擂主比赛要十点才公布名单,现在才八点半,我们懒得去等了。”九九说完,也不顾老大爷的劝阻,与兰仲文拿了花灯就走。

为了一千块去等一个小时半的时间,还真不是他们的风格。

河边放花灯是这样的,将花灯放在一个莲花盘里,写上自己来年的心愿,放进河里就可以了。

九九写上幸福两字,将花灯一个个放进河里,顺着水流飘走了。

无数花灯飘荡在河中,照暖了九九的脸庞,她笑容宁静,默默对着黑色的河流许愿:希望我与兰花儿可以长长久久的幸福下去……

**

春节一直是忙碌的,所有人都觉得漫长无比,可又转眼即逝,很快,日子就溜到了初六,马上要上班了,他们得回香港了。

当天,兰妈又给九九准备了一堆补品和糕点,让她要好生照顾孩子,别累到了。

九九一一应下,眼眶有些红。

回到香港时,九九一度不适应,整个香港冷冷清清的,就像一座空城一样,让人觉得寂寞。

兰仲文时常给九九肚子里的宝宝做胎教,讲的都是人生大道理,有时候九九听了,也会沉默深思。

他说:有一个老人非常寂寞,看到邻居家养了几只鹦鹉,就想自己也买一只。

有一天,他来到鸟市,这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鹦鹉。他看到一只鹦鹉前面标着: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200元。

他又来到另一只鹦鹉前面,这个鹦鹉前面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400元。

这个人犯难了,买哪一只更好呢?两只鹦鹉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他又在鸟市上溜达,看看还有没有更合适的。

最后,他发现了一只老掉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他想:这样的鹦鹉有谁愿意买呢?但他凑近了一看标签。吓了一跳:标价800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8门语言?”

店主摇摇头说:“不。”

这人很奇怪地问:“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什么能力,它却会值这个价格呢?”

店主回答道:“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追求完美主义,事必躬亲,认为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人员或者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九九听完沉思片刻问他,“兰花儿,你这个故事不错,但是你干嘛要讲那么深沉的故事?宝宝能听懂吗?”

“不清楚,不过我讲我的,他听他的。”

九九惊愕,“那这样有效果吗?”

“如果这个宝宝是遗传了我,就应该有效果,要是遗传了你,那就当我没讲过好了。”他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九九的肚子,笑容温柔,“宝宝,你可不要遗传你妈妈啊,像我比较好,能为家族争光。”

“你给我滚,遗传我有什么不好的?以后可以当画家,多才多艺。”

“……”

“是吧宝宝?不要理你爸爸这个坏蛋,天天欺负我,以后你生下来了,可要站在妈妈一边,一起揍你爸爸这个坏蛋。”

“……”

九九抚着日渐膨胀的肚子,笑容里有种慈母的光芒,她想了下,嫣然微笑,“不过宝宝,你还是像爸爸好了,像爸爸才可以保护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挑着眉,兴味盎然,“老婆,你这是打算多生几个吗?”

“没有,我只是那么说而已。”

“其实多生一两个也没事,反正我们负担得起。”

“不要,懒得带那么多孩子。”

“我带啊。”

“算了吧。”九九斜眼看他,“公司那么忙,你还是好好看着公司吧,孩子的事不着急,要真那么喜欢孩子,到时候领养一两个呗。”

“好吧。”兰仲文抬头看她的眼瞳,“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必须的。”九九笑容灿烂,“兰花儿,大年初三我去祈福的时候,你知道我测出来的前世是什么吗?”

“是什么?”这个问题兰仲文虽然不那么好奇,但九九既然说了,他就会耐着性子去聆听。毕竟这属于迷信问题,像他这种前卫人士是不会沉迷的。

“嘿嘿,菩萨说我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兰仲文噗嗤一声,笑意渐浓,“什么?九九你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对啊,菩萨是这么说的,说我前世去砍柴的时候,在河边救了一个化为人形的菩萨,助菩萨渡劫积了德,所以今世我注定要幸福一生了,这是菩萨给我报答。”

“……”兰仲文支着脑袋,将信将疑,“这是谁给你测试的啊?”

太魔幻了,简直让人不能相信。

“这不是谁测试的,是摇签的,就是先拿一张红纸,写上求签内容,然后摇签筒祭出答案,这都婆婆帮我弄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听起来还不赖。”

“好吧。”兰仲文没有笑,摸着她的头发,眼珠柔柔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听听就好知道吗?我们是新新人类,要相信科学。”

“肯定的呀,我只是顺便听听的,顺耳就笑笑,不顺耳就当没听见咯,反正又没损失。”

“嗯,这样就乖了。”

**

日子飞快流逝,不知不觉就迎来了七月,三伏天的大太阳叫人心烦气躁。

褪去了厚重的冬日衣裳,九九穿着棉质的孕妇装,面容晶莹剔透,所谓补得好,面相好,如桃花般灼灼夭夭。

九九的肚子已经九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星期的预产期,肚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个孩子太乖了,只会很偶尔地踢她一下,很轻很温柔,跟兰仲文的性子倒是很像。

兰仲文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自从答应给宝宝胎教以后,他就风雨无阻地给宝宝讲深夜小故事,但故事越讲越深奥,都开始讲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了。

九九有一次问他:“四大名著你为什么单单不讲红楼梦呢?”

“红楼梦。”兰仲文微微挑眉,俊美的容颜上写满了迷惑,诚实答曰:“没看过。”

“……”九九满头黑线,“说好的人肉百科书呢?”

“虽然我博大精深,也看很多书,但我还是很挑的好吗?不是所有书都能入我的眼的。”

“是四大名著耶。”

“嗯哼。”兰仲文不否认,“是名著没错,但一群女人掐来掐去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呢?你想让我学点什么?学女人的泼妇骂街本事?还是学点嚼舌根的故事。”

“偏见,这完全就是偏见,你要相信,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一定就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虽然我没看过,但我大抵知道那是一个写高门从辉煌到落寞的时候,故事很逼真,但是男人真的不喜欢那种故事呀,看着一堆女人头已经疼了,还怎么阅读?”

“那水浒传不就是一堆男人掐来掐去的故事吗?有什么好看的?”

“……”兰仲文无言以对,半响,他噗嗤一笑,卧蚕深凝,“好吧,男性与女性看事情论点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我还是坚决不看红楼梦。”

“可是我想看耶。”九九撒娇,“书我看不懂,跟文言文似的,对于我们这种学渣来说,这种读物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也。”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之后,他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了,四大名著果然名不虚传,仔细阅读还是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的,他微叹一口气,将这个悲凉的故事告诉九九,末了,他惋惜道:“这种故事是写得好,但是太悲凉了,还是少看点吧,容易影响心情的。”

“嗯。”九九淡淡应了一声,没说话,十二金钗最后基本全死了,这萧索的光景叫人压抑难受,不如不看哎。

吕颖回港那天,是带着满脸笑容的。

九九坐在后院里,握着手里的柳橙汁,阳光照出一脸黄,轮廓在剪影里,安谧好看。

小颖回来了。

在阔别半年之后,她回到了港岛,眼前是成片成片的天竺葵,烂漫好看。

吕颖贪婪的闻着湿润空气,“还是香港好啊,我太喜欢香港了,空气也好闻,我以后不走了。”

九九从遮阳伞下抬头,对她灿烂微笑,“是吧,现在香港就剩我一个人了,你要再不回来,我就要寂寞死了。”

“这不是回来了吗?之前旅游去了。”吕颖褪去了半年前的憔悴,变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

当时她离开香港的时候,是带着忘记乔漠的决心走的,那时候九九特别心疼她,想安慰她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主要是因为乔漠的感情是偏向九九的,如果九九去安慰她,会显得自己像个装清高的贱人,她不愿意去做那种伤害吕颖的事,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吕颖也明白心魔是要靠自己解开的,所以她没有怪任何人,在一个深夜里发了封请长假邮件,就离开了香港。

“你都去哪旅游啦?怎么没寄明信片回来?”

她神秘一笑,拿出一个红色信封给九九,如混血儿五官的轮廓深邃迷人,“九九,你看看是什么?”

九九接过,轻轻打开——

居然是一张婚宴请帖!

新郎也居然是个熟人!

乔漠!

“你们要结婚了?”九九讶然,由衷地为她高兴。

她的笑意暖了眼角,温柔似水,“九九,来做我的伴娘吧。”

九九的鼻头突然有些发酸。

“小颖……”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多么不容易啊,终于和乔漠走到一起了。

“从前我们不是约好了吗?如果将来要结婚,我们要做彼此的伴娘。咦?九九,你怎么哭了?”吕颖不知所措递了张纸巾给九九,声音柔媚,“我要结婚是好事啊,有什么好哭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在哭什么……”九九接过纸巾,破涕为笑,“嘿嘿,咱们小颖也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不过这段时间是发生什么事了?小颖,我总觉得你变了好多。”

“有吗?我变了吗?”她看着她,笑容俏丽。

“变啦,总觉得你现在好温柔啊,你不会是为乔漠改变的吧?”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应该说我这是自然现象吧,恋爱了,自然就变得温柔啦。”

九九重重点头,“恋爱可以使女人变得温柔,我完全赞同。”

“嘿嘿,九九,离开香港那段时间,我很伤心,于是回到广州相亲了几次,但总觉得那不是我要的,后来我就去了墨西哥,但我始终不适应那边的生活,就辗转到意大利了。”

吕颖说得淡淡的,眉眼却有苦涩,“我去过很多地方,加勒比海,喜马拉雅山,撒哈拉沙漠,英格兰,新西兰,西班牙,最后,我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纽约定居了下来。”

“那你过得很精彩嘛。”

“是啊,过得很精彩,但是很空洞,因为那不是我要的,那时候为了忘记一些事情,去过太多地方了,看遍了风土民情,也经历了生离死别。”吕颖这样说,眼神里含了丝云淡风轻的味道,“直到那天,我在新闻里看到K2峰雪崩的报道,里面拍摄了要上雪峰的救援队伍,你知道吗?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我看见乔漠就在救援队伍里,那次出行,生死未仆。”

“当时我就震撼了,不管我是恨他也好,怨他也好,可是看见他要登山的那一刻,那种一去不复返的感觉让我恐惧,深深地恐惧,于是我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登上了飞往巴基斯坦的航班,乔漠已经和救援队伍登上了K2峰,吕颖见不到他,怔怔地等在山角的帐篷里。

直至傍晚时分,天气骤变,天地间仿似一瞬间进入了漫无尽头的黑夜,而后——

雪崩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往山下疏散,只有她一个人拼命往山上跑,穿戴着笨重的登山行头,有人骂她是疯子,自寻死路。

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如果她现在不去见他,这一辈子就没有机会,为了见他这一面,她甚至愿意死。

她艰难地爬上K2峰,整整两个小时,她在缥缈的暴雪里艰难爬行,薄唇冻得发紫。

“乔漠……乔漠……乔漠……”她不服输地大喊,试图用大喊来换回自己的体温。

越靠近顶峰,呼吸就越薄弱,高原反应慢慢袭来,吕颖的意识变得模模糊糊地,有些缺氧。

她攥紧自己的手指,却怎么也掐不进去,手已经冻僵了。

“乔漠……”她在漫天暴雪中大喊,声音里有无尽的悲怆。

“乔漠……”她一遍又遍喊他,直到意识涣散。

恍惚中,看见一支往山下撤离的队伍朝她疾驰而来,听见那微弱的呼喊,乔漠通红着双眼,快速向被掩盖在雪地中的吕颖呼喊,“吕颖……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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