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九章 袁氏蔚霆(1 / 2)

加入书签

“无冤无仇?”一个讥诮的男子声音响起,丁直璜循声望去,赫然看到了林义哲。

此时的林义哲,一身蓝色的朝服,头戴官帽,手执笏板,颈挂项珠,完全是入殓时的打扮,他面色苍白,双目深陷,眼珠布满血丝,看起来有如复活的僵尸一般,分外可怖。

而看到林义哲出现,丁直璜立刻明白了那个浑身是血的番族女子是谁了,也明白她为什么要向自己索命了。

“丁直璜!你当年逼死我爱侣,可曾想过会有今天?”林义哲看着浑身筛糠的丁直璜,冷冷的说道。

“你……以夷变夏,乃是名教罪人!我……有甚么错!”丁直璜虽然心中恐惧之极,但一涉及到“夷夏大防”,兀自强硬不休。

“愚顽老朽!以道学为名目,毁人婚姻,至我爱人为倭贼所害,而今尤不悔悟,留你在世上,又不知要害死多少无辜之人!”林义哲大怒上前,飞起一脚,将丁直璜踢了一个跟头,“白发匹夫,皓首老贼!天下之人,恨不能食汝之肉,寝汝之皮!我今日便为天下除害!”

林逸青说着,用手中的笏板猛地打起丁直璜的耳光来,丁直璜给打得眼冒金星,口中喷血,他猛地发出了一声哀号,眼前的梦境一下子消散不见了。

︾,   丁直璜从梦中醒来,惊恐的看了看四周,发觉自己仍在房间里,刚才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恶梦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丁直璜正要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好似僵住了一般。根本使不上力气。头也分外的沉重。他低头看了看,赫然看见了胸前的斑斑血迹。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用颤抖的手轻轻的蘸了蘸胸前,手指上立刻粘上了粘粘的血。

他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口鼻,立时便看到了满掌的血迹。

丁直璜回想着刚才的梦境,心中一时间恐怖到了极点。

“鬼!鬼!——”他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嚎叫。

听到丁直璜的房间里传来连续不断的嚎叫,仆人们都给吓着了。他们纷纷向房间跑去,但还没等他们赶到,房间里的嚎叫声突然间嘎然而止。

仆人们全都惊恐不已,他们在门口停住了脚步,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一个胆大的仆人方才上前,推开了门,进到了房间内。

他一进屋便呆住了,几个仆人跟着进了屋,看到屋内的景象。也全都呆立当场,作声不得。

椅子上。丁直璜仰面朝天的坐在那里,口鼻胸前满是血污,他的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天花板,象是看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东西。

管家闻讯赶了过来,进屋一看,顿时惊呆了,他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战战兢兢的上前用手探了探丁直璜的口鼻处,发觉丁直璜早已没了呼吸,不由得吓得手一缩。

“老爷!——”

※※※※※※※※※※※※※※※※※※※※※

山东,登州,郊野山林。

叶都任有些担心地看了看给那位年轻的军官担任向导的老迈的父亲叶崇芝,回过头继续盯着前面的山地,频繁的重复着向前迈步的动作,自从五年前,这个动作就成了他每一天必然要做的事了,比吃饭和睡觉都要必然,叶都任可以三天不吃不睡,但不可能不走路。

今天比昨天要多走了快有两个时辰了,父亲显然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叶都任想,两年前的事对他来说并不值得怀念,那其实是件倒霉事,明明和自己及父亲没关系的事却受了牵连。

叶都任继续飞快的重复着向前迈步的动作,一边继续回忆上一次这么拼命赶路的情形。

那一次,他和商队进山贩货,便遇到了绺子的劫掠,他们的目标显然是商队刚刚在外地收购的货物,那些精巧的铁制工具,锋锐的武器和那些带着密密麻麻的图案的漂亮花布,叶都任总觉得靠着人手就能织出这样美丽的东西是件很荒谬的事,可是显然,不管这事荒谬与否,那些花布和精铁制造的工具、武器一样,在绺子的眼里,同样宝贵。

那时叶都任还不知道那些绺子是什么时候来的,但是父亲知道,父亲不但知道,而且提前做好了绺子到来之后的准备,父子俩甚至是当绺子第一声唿哨的余音还未散去时,就直接从帐篷里跑出来的,带着所有早已收拾停当了的当然也是仅有的那点家当,然后就是没日没夜的赶路了。

当然,叶都任也迷迷糊糊的看到了绺子对他们营地的劫掠,绺子们注意到了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的离去,不过营地里剩余的东西已经够他们多半年的挥霍之用了,没人愿意在没把更多的东西装到自己行囊里之前去搭理只带了一只包裹的人。

不过,叶都任父子俩却没有为此而放慢脚步,他们两天就走出了本要七天才能走出去的山区,当他们遥望到村镇的时候才开始放缓了脚步,而迎面偶尔行过的商队和行人让这父子俩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危险了。

那一次可是在逃命啊!叶都任想,现在是在干什么呢?

父亲一边走,一边在和那位年轻的军官模样的公子哥儿不住的交谈着。这个人和他以前见到过的所有军官儿都不同,他年纪很轻,身材短粗,面肥耳阔,但脸上总带着和善的微笑,说话也极是和气,不象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儿,和他们这些草民说话时总是吹胡子瞪眼的。

叶都任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时,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但他身边的那些背着洋枪的护卫,却又让他心生畏惧。

因为他以前见过的官儿,哪一个也不象他的排场这么大。

前几天他也听别人偷偷说了。这个人姓袁。名蔚霆。是驻扎在登州的庆军大帅吴长庆的亲戚。

对于官儿们,叶都任一直是心存戒惧的,他现在还记得,被他和父亲及村长杨友旺等好心人救下后平安返回城里的那些洋人,后来曾托人带了两百块银元给他们捎来,以答谢救命之恩,但是这些钱却大部分都被那些官儿拿去了,最后送到他们手中的谢银。连二十块都没有!

但这位年轻的公子哥儿,却和那些只知道贪钱的官儿不同。他在请自己和父亲作向导时,便将酬金亲自送到了他们的手中。

那可是整整二两银子啊!

二两银子,对他来说,足够一年的花销了。

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又变得快了些。身上也不觉得疲乏了。

刚刚的一片树林已经被放到身后了,现在两侧迅速向后掠去的是密密的一片灌木和零星的几棵小树,眼前已经能看到另一片树林了。

叶都任又看了看父亲,父亲和几个时辰前是一样的表情,想来是不会休息了。不过今天走的路和平时很不一样,平时大多都是走官道。偶尔偏离出去也是为了打些野味回来,或是弄上几张毛皮,动物筋什么的,这些都能换来食物、盐和衣服,当然,叶都任身上的行头大多还是靠着父亲的那个药筐和里面的草药,以及关于那些珍贵的草药的故事。可惜叶都任总也听不到父亲的故事,因为父亲开始讲故事的时候叶都任都要抓紧时间睡觉,叶都任从未见过父亲睡觉,当叶都任醒来,或是父亲将叶都任弄醒时就是要上路的时候了,其实赶路已经是叶都任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几乎要和呼吸那样自然了,可叶都任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匆忙,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在某个地方多停留上几天,哪怕几个时辰也好,可每次,只要醒来,就要赶路了。

林子越来越深,叶都任知道自己要换个法子赶路了,果然,父亲轻轻碰了下叶都任,叶都任便已经跳了起来,攀上了一棵树,向前了望着。

密林,叶都任想,密林是好地方啊,上次进这样的密林,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为此叶都任吃了一顿新出锅的白面馒头而且还换了一双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