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混乱(1 / 2)
柔软的触感在鼻尖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一秒,季凡尚还在怔神,许谦的脑袋就被旁边的季凡皓给一把拽开。
“你干什么呢?!”季凡皓怒道。
许谦顺着他的力道把头仰到后面,目光从上挑的眼角斜睨,丝毫不见狼狈,反而带着一股子审视的味道,“你是阿尚的近亲?真奇怪,明明是相似的五官,怎么整合到你脸上就有一种令人生厌的感觉呢?”
季凡皓脸色一青,偷瞄了季凡尚一眼,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许谦慢条斯理的掰开他抓住自己头发的手指,冲他龇了龇牙示威。这摆明了不友好的态度,让静静站在一旁被季凡皓牵着手的女孩子不由得皱了皱眉。
不过许谦并没有过多的关注他,很快便转过头去对着季凡尚笑得一脸温馨,“大黄,又见面了。”
“我以为上次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关于我到底叫什么的这个问题。”季凡尚端起桌上已经凉了些的咖啡,小抿了一口。
“你怎么在喝这种东西?还是再点一杯牛奶来吧。”许谦这时才注意到桌上的东西,按住了季凡尚的手,在季凡尚眯起眼睛看过来的时候,歪了歪头,“阿尚?”
季凡尚心中不耐,目光扫过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的唐,于是挑眉笑道:“不必了,我并不打算多留,倒是你,陪女孩子还是要专心一点比较好。”
“诶?”
许谦只是一愣,季凡尚便已经从座位走了出来。路过季凡皓时,他脚步顿了顿,拍了两下他的肩膀。
“下次再好好把嫂子介绍给我吧。”
留下这句话,季凡尚戴上围巾捂住了半边脸,推门走入了店外的寒风中。
许谦一直看着他走远,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了,这才回过头来狠狠瞪了一眼唐。
唐无辜的一摊手,安慰道:“没事啦,反正很快就能再见到了。”
“我知道,”许谦有些烦躁的挠了挠头,瞥了还站在一旁的季凡皓一眼,突然想到了些什么,“我说唐小明,不然我先去给大黄买点好吃的吧,你可以帮我送过去给他。”
唐点点头,“好啊。”
“还有他的摇篮床,”许谦拿手在身前比划了两下,“要重新定做一个大号的了,如果英国那边早点送过来,应该赶得上下月入住带过去,我就可以摇着他睡觉了。”
“那你睡哪儿?猫床变大了你床上就放不下了吧。”
“这是个问题……”
“干脆再做大点跟他一起睡怎么样?”唐笑眯眯的说道。
“这样也行。”
两人一本正经地讨论着幻想中的未来慢慢走远,愿上帝保佑他们,阿门……
######
季凡尚回到宿舍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推开门,第一眼便看到林帆抱着把吉他窝在沙发椅上零零碎碎的练习着什么调子,周围散落着纸张和不少被揉成团的乐谱。
“你回来了?”林帆难得没有起身过来迎接,声音有些沉闷。
“恩,你在做什么?”季凡尚将外衣挂到房间里,随口问他。
“写歌。”林帆拉长语调,右手托腮去看他。“啊啊~阿尚写歌那么厉害,还可以和一风老师交流经验,真好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那样,写出很红的歌,哪怕只是在作曲人那一栏写上我的名字也好啊。”
季凡尚从抽屉里翻出内裤,将身上脱得只剩一层单衣走进浴室,听到他的话,从门缝里探出脑袋来微微一笑,“那你可得好好努力了啊。”
接着,便毫不犹豫地关上了门。没过一会儿,水声便稀稀拉拉地传了出来。
林帆:“……”
“唉!”叹了一口气,林帆有些烦躁的用手指扫了扫弦。他的手指指尖上因为常年累月的弹奏而生出一小块圆圆的浅黄色的茧,保护他的手指在弹奏时并不会觉得疼痛,反而因为那熟悉的摩擦和反弹力度感觉到充实。
原本只是随便拨了两下,不知不觉却弹起了《憧憬》的调子,等他发觉,一时也有些讶然。林帆是真的很喜欢这首曲子,特别是副歌部分不断环绕上升的曲调,总能给人一种满足的感觉。
可惜了……不是自己的曲子。
浴室里的水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季凡尚略带点疑惑的声音传了出来,“林帆,浴衣你放哪里了?”
“那个啊,是沈哥晚上过来的时候,说到冬天了,浴衣透风,就给换成现在那种很火的连体睡衣了。在挂毛巾的架子旁边叠着呢,看到吗?”
“看是看到了……”话到一半,没了声息。
两分钟后,一只大型皮卡丘耷拉着尾巴从浴室走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季凡尚无奈的看了笑的夸张的林帆一眼,两手往松松垮垮的衣兜里一插,在玄关的落地镜前慢悠悠的转了一圈。肥肥的鹅黄色绒毛服饰在脚踝处收紧,露出一双白皙的脚掌踩在深色的人字拖里,显得十分不搭调。
“这绝对是沈哥的恶趣味。”季凡尚断言道。
林帆哈哈笑了两声附和。
季凡尚并没有纠结太久,说来说去总归是些形式上的东西,他并不十分在意。看着时间不算太晚,他从房间里取出一把偏蓝的墨色木吉他,抱着吉他便窝到了沙发里。
“一起练练吗?”季凡尚问他。
“恩,好啊。”林帆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你写的那些,不拿来么?”
“这个……你要看看吗?”林帆抓起了桌上的几张纸,瞪大了眼睛问他。
“恩。”
林帆用书夹把那几张零散的歌谱收到一起,和季凡尚并肩坐到沙发上。
季凡尚一只脚踏在茶几上,另一只脚则收回来踩在沙发边缘。谱子被小心地搁在两人的腿上。
“从这里开始。”季凡尚细长的小指点了点一段看起来清晰连贯的音符,然后将软绵绵的袖子卷到了手肘以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