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三章 是她将我推下水的?(2 / 2)
“小姐,你快醒醒,老爷来看你了!”
千凰睁开眼睛,就见一个四十开外的中年男人站在床边,眼角虽然生了皱纹,唇上也长了胡子,依旧可以看出年轻时候的俊朗,身上穿的是上好的绸缎,手上还带了一枚翠玉扳指,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人物。
此刻,男子正关切地看着她,见她醒了,脸上立即绽开一个笑容,一脸欣慰之色,“女儿啊,你可醒了,吓死爹了!”
“爹!”这一声叫出来,有些生疏,但也不是太别扭。
闻言,慕老爷瞬间红了眼眶,上前握住她的手,哽咽道:“我的乖女儿,幸好你没事,你要是有个好歹,爹就让路有财的女儿给你陪葬最新章节大丫鬟同人——云水情!”
千凰摇头,“爹,我没事儿!”
“没事儿就好!”慕老爷点头,又道:“你躺了一天一夜,也没吃什么东西,此刻一定饿了。爹已经吩咐厨房给你做了好吃的,你起来吃点东西吧,爹陪着你吃!”
千凰本来没什么胃口,但是,听慕老爷这么说,心下很感动,不免点了点头,“好!”
换好衣服,千凰就和慕老爷一起吃饭,让她惊异的是,慕老爷准备的都是她爱吃的菜色,她最喜欢吃肉,桌上就做了各式各样的肉食,且色香味俱全。只是她如今尚在病中,吃不了太多。席间,慕老爷对她嘘寒问暖,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倒是让千凰觉得,有个这样的爹,真不错。
千凰的身子骨很不错,不到两天,就能活泼乱跳了!
虽然是个太守千金,她平素穿衣却很简单,基本没有流苏绣花之类过多花哨的装饰,头上也仅仅是插一两只素钗,乃至于系一条发带。仔细一看,又可以发现她所穿所戴,用的都是极品材质,也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拿得出手的。
她平素最喜欢穿两种颜色的衣服,一是红色,二是白色。这两种极端的色彩,穿在她身上,显出的也是不同风格的美丽,都让人惊艳不已。
她穿白衣的时候,就像一个堕入凡间的小仙子,穿红衣的时候,就像是深海里走来的妖精,惑人得紧。
小桃每每给她换衣服的时候,都激动得要冒红心,直说自己小姐是最最美丽的!
千凰自镜中窥得自己一张惊世之言,却摇头失笑,长成这样,却无人敢上门提亲,她的性子又有多好动啊!奇怪的是,她这么任性,慕老爷居然也由着她去,真真是爱女如命!
在家里闷了两天,千凰就呆不住了,拖着小桃就出去逛街了!
走在街上,有不少人往她身上看,却无人敢接近她。太守千金喜欢抛头露面,且心狠手辣,平阳镇谁人不知。所以,尽管她美色可餐,却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寻常人哪里惹得起,故而只是饱饱眼福。
千凰一路走走看看,眼角倏然瞥见一个鹅黄色的身影,正在她们前面不远处走着。
千凰瞅着那背影有点儿眼熟,很奇怪的感觉,明明很陌生,心里却有一种直觉,自己应该认识她似地。
小桃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惊道:“小姐,那就是陆雪琪啊!”
“她就是陆雪琪?”千凰顶着那黄衣女子,看背影倒是窈窕佳人,似乎带着面纱,但是,周围还是有不少人往她身上看,此刻,正神色匆匆地往前走着,身侧,只跟了一个小丫鬟。
小桃道:“小姐,陆雪琪害您吃了这么多苦,咱要不要现在去讨回来!”
千凰暂时不想跟她掐架,却对这个陆雪琪很感兴趣,便道:“走,咱们跟上去看看!”
跟着陆雪琪主仆二人走出了城,就见两人拐入一条小道,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就见一座寺庙。
小桃说,此寺名为“凌云寺”,乃平阳镇所辖范围内最大的寺庙,附近的居民都来这里上香,香火十分鼎盛。
千凰暗忖,这陆雪琪到这儿来做什么?难不成是上香?
很快,千凰便发现,自己猜错了,因为,陆雪琪没有从前门进去,更没有上香,而是拐到了寺庙的后门,两人避开人群,悄悄走了进去。
千凰和小桃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小桃就对千凰道:“小姐,你看她们鬼鬼祟祟地样子,没准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听说,这凌云寺的后院连着一座山,地方大着呢,有好些闺中小姐接着上香的名头来这里私会情郎,你说,陆雪琪不会也是来私会情郎的吧!要真是这样,咱跟上去,捉了她的把柄,回头再把她的丑事抖出去,看她还有什么脸见人!”
千凰听得直皱眉,纠结道:“话说,这是不是太阴损了点儿?”
小桃摇头,愤愤不平,“比起她将小姐你推下水,还见死不救,险些让您丧了性命,这点儿伎俩算什么?只毁她的名声,算是便宜她了,到时候她要是上吊求死,那才叫好看呢!”
“好吧!”千凰失笑,又道:“捉着把柄再说吧,说不定,人家只是来看看风景!”
小桃却很笃定,“她一定是来私会情郎!”
千凰和小桃走进后院,绕开几间房子,果真见了一片林子,林子里种满了桃花,此刻正是花落季节,树上光了一般,地上倒是落满了花瓣,自有一种凋零败落的凄美。
也正因为这片桃林,两人失去了陆雪琪的踪影,转而在林子里细细找了起来,找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隐隐听到林子的一处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千凰和小桃彼此对视一眼,轻轻地靠近声源。
绕开几株桃花,千凰和小桃蹲在一颗大桃花树下,就见远处的一块空地上置有石桌椅,有一男一女围着石桌坐着,另有一个婢女在旁侍候。
那男子身穿一袭紫衣,背对千凰而坐,虽然看不见容貌,但见脊背挺拔,身姿俊秀,极具风骨,想来也是一位非凡人物。那头黑发,漆黑如墨,在阳光下暗的发亮,只用一根同色的发带随意束在身后,倒又现出几许雅致。
从千凰的角度,可以看到他手里拿着一本书,手指白皙修长,是她仅见的完美,圆润的指甲经日光一招,竟于两百中折射出几许淡粉,竟是与落下的桃花一样的颜色,真真是动人的。
他的对面,坐着一位身穿鹅黄衣装的俏佳人,想必就是陆雪琪的。
比起千凰穿衣简单,陆雪琪就显得华丽多了,但是,她这种华丽倒不是俗气,反倒显得雍容华贵。衣领,袖口,乃至于衣摆都嵌了时下最流行的流苏样式,洁白的手腕上带着一只翡翠镯,阳光一照,更显通透。头上的发饰不少,但却插得错落有致,任谁一看,都不会怀疑,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家千金。
先前,千凰看背影,就觉得这个女人应该长得不错,如今看正面,粉脸桃腮,杏眼琼鼻,真是个大美人。虽然不一定比她长得漂亮,但是,这份雍容气质真是没得说的,结合这张上等的脸蛋,千凰终于有些明白,为何城里的人会让陆雪琪取代自己第一美人的位置。上等姿色,加上温婉大方,是比较容易讨男人喜欢。
只不过,此刻陆雪琪一边说话,脸上却泫然欲泣,看起来很伤心。
这时,小桃又开口了,“我就说了,她是在私会情郎,小姐你偏不信我!”
千凰却摇了摇头,“你看这个男人,手里拿着书,桌上还有茶水,不远处还有一间房子,可见他是住在这里的,并非是来此和人私会。再者,你看陆雪琪,眼睛红红,一副快哭的样子,对面的男人却无动于衷,甚至连眼睛都没离开过书本,可见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与其说是两人在私会,还不如说是陆雪琪看上这个男人,主动示好,乃至于求爱来了!你仔细想想,陆雪琪身上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
“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前段日子,陆家来了一个年轻书生,据说是和陆雪琪指腹为婚,如今来履行婚约。但是,陆老爷一听他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居然翻脸不认人,还将人赶出来了。此后,就再也没在平阳镇里见过这个年轻书生。据陆府的下人说,陆雪琪好像对陆老爷的做法挺不满的,但是,却没有什么办法。你说,这事儿会不会跟上次那件事儿有关系?”
千凰一笑,“依我看,这个男人极有可能就是那个来提亲的男人。我猜,定是这个男人极有骨气,陆家翻脸,他也不再去,想来不屑再吃这闭门羹。不知什么原因,暂时没有离去,而是借宿在凌云寺里。看他对陆雪琪的态度,也不想对这桩婚事抱有希望。但是,陆雪琪却出乎意料地对这人上了心。”
小桃听得目瞪口呆,“小姐,你说的太精彩了,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若真是这样,事情就更好了,咱把这件事抖出去,说陆雪琪倒贴都没人要,她还不得羞愤而死啊!”
千凰突然问道:“小桃,当时真是她将我推下水的?”
小桃点头,“你别看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心眼可多了,她打不过小姐,就将您往湖边引,趁您不备,将您推了下去!”
若真是这样,她千凰也不是吃闷亏的主儿,视线落到那个男人的背影,千凰不禁开口,“其实,比起陆雪琪,我对这个男人更感兴趣!”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没见过,就是觉得很熟悉,这种熟悉跟见到陆雪琪时的不一样。陆雪琪是那种在理论上应该认识的人,对于这个男人,却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熟悉感,让她有一种强烈的窥探欲。
闻言,小桃眼睛就是一亮,“小姐,您这招更高啊,您要是抢了他的男人,这陆雪琪一定气死了,哈哈!从小到大,你们俩都抢来抢去的,这次,咱们就抢她一次大的。只要让这个男人爱上您,又挑个适当的时候,让陆雪琪知道,那可就有好戏看了!想想她那时的样子,我就兴奋,肯定会哭天抢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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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虚镜里的所有人物都是生魂,所有的场景都是曾经存在的,但是,这个故事确实莲镜亲手策划的!莲镜很聪明有没有,还知道弄个小三刺激一下凰儿!以无心对有心,凰儿怎么玩的过,到最后输的很彻底,流的是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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