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故事(1 / 2)
“莲溪的王家祖宅突然铁树开花般焕发生机,沉寂了许久的灰白色添了几抹红妆,留守多年的家仆们也里里外外地忙碌起来。
村里的人看着奇怪,有个在里面帮佣的说:‘王家的大少爷要回来了。’
同回的还有他新娶的美娇娘。
两辆黑色小车无声无息地开进了王家大宅,下来五个年轻人,男男女女,衣着光鲜,都拥有动人的容颜。
‘大少爷……大少奶奶……大小姐……二少爷……表小姐……’最年长的管事恭敬地上前问好,‘都准备好了,请先稍作休息。’
天色灰灰,映衬着番仔楼雕花的外墙,白色的圆顶上落了几只鸟雀。王家的大少奶奶顾梓昕,白衬衫,圆摆裙,挽着丈夫的手,缓步踏上台阶。低头瞥见花台里百花齐放,微微一笑:‘这里好美。’话是对自家小叔说的。
她不过双十年华,青春健美,活泼得像一只可爱的林间小鹿。夫婿是王家大房长子,长她四岁,英俊富有,温文尔雅,刚从巴黎留学回来。两人站在一起,任谁都会赞叹他们多么般配,一对璧人。
返乡的第一天,他们在祖宅里焚香沐浴后,便在村长和族中老者的引领下前去宗祠祭祖。女人进不去,只站在老榕树下等候。
村民少有见过这样的人,纷纷出来围观。更有小孩上前转,得了糖果不走,招来更多的伙伴。
尽心的保镖要驱离,顾梓昕说:‘不必。’她摸摸其中一个小孩的头,毫不在意上面长着癞。
‘人美,心善,又没架子,这样的媳妇,王家真真占尽好机。’人们都看在眼里,有眼有口就会到处说。
没注意到,另外两位小姐相视一眼,眸底流动微光,各自心照不宣地看向别处。
傍晚时分,他们到故园给先人献花敬香。
昏鸦流连,在沉沉的天空划过。故园一年四季繁花似锦,王家先人倒也不算太寂寞。
顾梓昕一直站在丈夫身后,不能逾越半矩,不能高声说话,否则先人会不高兴。再好的家世,再优秀的教育背景,在传统面前只能低头。
南洋王家很神秘,她出嫁前应该知道了吧。
这个夜晚,风平浪静,静谧的王宅多年以来第一次响起钢琴声。二少爷最喜欢勃拉姆斯。
村里在唱高甲戏,来请王家几位年轻人去看。
‘大少奶奶呢?’大少爷问。
‘从回来到现在一直在洗手,浸在消毒水里泡了又泡,生怕染了病菌。’大小姐似笑非笑。
‘请她下来。’
仆人上楼又下来,回禀道:‘大少奶奶身体有些不适,想要休息。’
‘让李先生给她看看。二少爷呢?’
‘弹琴。表小姐说她想听。’
“不管他们了。”王家大少爷皱眉听了会钢琴演奏,只带上大小姐出了门。
剩下的三人留在古老的大宅里,不幸大概就是从这晚开始的吧。”
***
这是我15岁那年从莲溪回来写的一个小说开头,曾经偷偷拿给谢明珊看。
“你要参加新概念作文比赛?这个开头太长了。”她拿斜眼睇我。
“不是。坐在车上颠簸了一路,半睡半醒,脑子里突然放电影一样闪过一幕幕奇怪的情景。我只是把画面真实地记录下来。”
“有多真?”
“所有人说话的声音,甚至极小的动作,都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
“继续写呀。”
“一个人不敢写。”
“我坐你旁边陪你,这样总可以了吧?”她想了会,又说,“真有意思,一‘王’一‘顾’,合起来,‘亡故’;男女岁数差了四岁,你不知姓王的结婚都不愿找差四岁的吗?”
“‘四’和‘王’,音同‘死亡’?”
“对呀,大大不祥。小说里,富贵人家往往比寻常小老百姓还迷信,最最忌讳这个。改改吧。”
“不,可事实就是这样。顾小姐嫁给了长她四岁的王少爷。”
“事实?”她笑了出来,“这是小说呀,姐姐。”
“喔,对,小说。”
“年代呢?”
“1982年。”
“好年代。祝你写出拉菲一样的好故事。”
也许,这不是一个故事。
十年后的我,猛然意识到这一点,一些原本朦朦胧胧的臆想急剧膨胀,塞满了我整个大脑,令我疼痛不已,眼泪直流。
我立刻打电话给明珊,现在我们每天都保持联系。我说:“我隐约知道王衍之为什么会缠着我了。他就在那个小说里。”
电话那头,她好像才刚刚睡醒,声音迷糊:“哪个小说?”
“我高一写的那篇。什么顾家的小姐、王家的少爷,明明都是编撰的,可是,那些场景真的可能发生过。我居然梦到了……”我听得到自己的颤音,好像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尘封旧事就要揭开了一样。
“阿生,你镇定,慢慢讲,”明珊说,“小说我是不记得了,但你说的旧事是哪一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