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真的会杀人(1 / 2)
&n拳,打过不少不长眼的纨绔子弟,曾经还博得过一个‘大院公主’的称号。
但是此刻看见那带帽男手中拿着范着寒光的匕首刺向李默的时候,也不由被吓得有几分花容失se。
只是还不等她尖叫出声,李默身影很巧妙的横向侧移,让这一刀从腋下穿过,恰好落空,而他的双臂也瞬间夹紧,将那只手臂夹在腋下。
咔嚓!
李默不等那个暗算他的家伙抽出手臂,一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在那条手臂的关节处,硬生生将那家伙的粗壮手臂折断。
这一切不过是电光火石间的事情,在对方因剧烈疼痛而本能出现反应迟钝的瞬时间,那柄从对方手中松开的匕首被李默右手绕到背后巧妙接住,然后划出一道弧线抵在这个加护的腹部,只要稍微用力,就可以收割这条生命。
现在的李默固然身子不强,却并不意味着他忘记在监狱里所学到的各种手段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现在的监狱虽然对外号称已经是好多了,甚至连罪犯在里面还有人权,但是只有在里面生活过的人才知道,如果你有本事,你能在里面活得比较滋润,但是如果你没本事,那里面无异于是人吃人的世界。
王小荷捂着嘴巴,望着脸上竟然还带着笑意的李默,她吓得不敢动弹。对于这样的刺杀场面,那可是真刀真枪的,比刚才李默在瑰丽年代和秦雄对决来得刺激得多!
在附近游客看来李默和那名杀手的姿势就像是两个朋友的拥抱,也没有觉得不对劲。
刺客不止一个,不等王小荷从震惊和恐惧中缓过神,李默再次迅速出手,一记膝盖蹬踏将一个悄悄潜伏过来的刺客踢得连嚎叫都不出声,瘫软的身体像是喝醉酒的家伙被李默用另一只手搀扶,没有半点知觉。
除了这两个被制服的男人,第三个男人身体僵硬地站在李默面前两米远处的地方,显然在见识到李默的手段后再不敢上前跟同伴那样送死,可处于义气他也没有逃走,和李默僵持着。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李默那双漆黑的眸子闪烁着只有在监狱里面少数时候才会露出的残忍血腥,凝视着一条胳膊彻底废掉的男人。
鸭舌帽下一张及其普通的脸孔,扔进人群里面都找不出来,这样的人,适合做杀手,适合做特工和杀人的男人往往不帅。李默低声微笑道:“我只问一个问题,谁让你卖命。不说,我真的会杀人。”
这个怪物!王小荷在心里不禁呻吟道,自己怎么就招惹上了他。这头牲口难道就不知道自己差点送命吗?他怎么还能够跟这种亡命之徒保持那张可恶的笑脸?
固执的沉默。男人不动声se,仍凭额头上和脸上的汗珠滴落,那是因为一直胳膊给硬生生折断后的痛楚。
他显然不相信李默会在这种场合做掉他。
这里是东海市,共和国第一大城市,虽然不是天子脚下,但是好歹也代表着共和国的脸面,所以治安环境还算不错,特别是在公共场合。至于东海市不少纨绔经常吹牛皮说,就算在外滩街头发生枪战,都能屁事没有,那是真的装逼罢了。
否则,要是真的能这么肆无忌惮,他们三个杀手估计就不是拿刀了,而是直接拿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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