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夺舍重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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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空之中,一道细若游丝的紫色火不停在空中跳跃。[燃^文^书库][]仔细一看,这团细小的紫火之中竟然包裹着一团银色光线。

“晕翁!”

眼睛猛然睁开,一层银色光晕从眼睛之中闪过。唐风的意识渐渐清楚了起来,这团肉眼无法看见的紫火包裹的那条银色细线正是唐风的神魂。

记忆慢慢苏醒过来,神魂炸裂,消散天地之间。然而就在那刹那之间,寄存意念之中的金书瞬间压缩成了肉眼无法看见尘埃,爆发出一道细若游丝的紫火将其中一个尘埃一样的念头包裹住,迅速瞟向虚空,随着空气气流任意飘荡,随波逐流。

在紫火的温养下,这点尘埃大小的意念慢慢衍化、壮大,最终经历半月的时间终于苏醒了念头,凝聚了神魂。虽然这道神魂细若尘埃,然而却是“五脏俱全”,俨然足够唐风将记忆苏醒,并且运转神魂分化冥技,重新找到合适的宿主,夺舍重生!

“修行了神魂分化冥技以后,唐风不但可以将神魂一分为二,并且还能够利用神魂,夺舍合适宿主,转世重生!

当然,话虽如此,但是现在唐风的神魂非常脆弱,要想随意夺取生灵来重生恐怕也没有那么简单。

神魂在紫火的包裹下继续漫无目的地随风飘荡,唐风一直在用意念搜寻着合适的生灵夺舍重生,然而却是失望发现感应到的诸多生灵都有正常的意念附着在肉身之中,唐风现在的神魂实在太弱,无法夺取他们的肉身来转世重生。

“嗯?找到了!”

终于在又继续飘荡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后,唐风意念总算是感应到了一个合适的宿主。唐风发现,有一道非常微弱的神魂在一具肉身之中痛苦挣扎,似乎就要从肉身中消散了一样。唐风哪里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赶紧引动意念,神魂带着紫火以极快的速度朝那具感应到的生灵飞跃而去。

“晕翁!”唐风的神魂伴随着紫火一起没入了那具生灵的肉身之中,与此同时,唐风也感觉到了那具生灵的本体神魂“呼啦”一声,当场震碎,消散在了天地之间。

没有去理会这具生灵的本体神魂为何会消散掉,唐风赶紧运转神魂分化冥技,用神魂控制住了这具肉身,将意念散发到了全身各处。

神魂有了寄存之所,那细若游丝的紫火立刻蔓延开来,将整个识海包裹住,与此同时已经压缩成尘埃大小的金书迅速变成了原来那般大小,寄存在了唐风重新产生的识海之中。

“经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成功将这具肉身控制住,唐风这才来得及探查自己夺舍重生的生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什么,竟然是一头小狼崽!”

唐风本来就是死马当活马医,随便找到了合适的生灵便直接夺舍重生了,对于是否能够成功夺舍到人类生灵这一点,他也没有报什么希望。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运气会这么差,竟然夺舍了一具狼崽子的身体重生了。

“嗯?我的身体上面怎么还插了两只箭矢!”

沉思了片刻,不得不无奈接受这具肉身的唐风回过神来,刚想探查下身体,他竟然发现自己的腹部被射中了两箭,映红的鲜血顺着腹部流了满地都是,雪白色的皮毛上面尽是已经结块的鲜血。

“嘿嘿,少爷,这次我们终于抓住了一只稀奇的雪月妖狼,也不枉此次耗费心机,进入这妖兽山脉转悠数天的时间。”

“嗯?雪月妖狼?”

唐风正郁闷自己为何会被射中两箭的时候,一道声音当即引起了它的注意。它银白色的眼珠子微微转动,向说话之人看去,它看到此时一个骑着马,尖嘴猴腮、身材高瘦的护卫正在向着一个同样踏骑着骏马的青衫少年恭维着什么。

“恩,这雪月妖狼的确稀奇,据说还是那狼族之王——银月女王钦定的宠物狼种,不可谓不珍贵。

“什么,是那传说中的狼族之王银月女王的宠物!那这小狼崽果然是一出生就有着尊贵的身份啊!”

“雪月妖狼,狼族之王钦定的宠物狼种!”听着两人的述说,唐风这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属于狼族之中的雪月妖狼的一种。

“哼,给人当宠物就很珍贵?我怎么感觉这是一种极为低下的种类!”对于两人口中所说的稀奇珍贵,唐风根本就不以为然。作为一个种族,怎么能够以成为别人的宠物而感到引以为傲,这应该是一种极大的羞辱才对。

“哎,只不过这次抓得不是活的,不能当做宠物献给城主大人。不然少爷在城主大人大寿那天将这小狼崽作为礼物送给城主大人,城主一定会非常高兴。”那名高瘦的护卫不由得惋惜道。

对于那名护卫的话,青衫少年却是不为所动,淡然道:“虽然不能当宠物献给我父亲,但把这小狼崽全身的皮毛脱下来,制成一副手套,定然也能让父亲高兴一番。”

“嗯?这青衫小子竟然想把我剥了皮,制成御寒的手套送人!”一抹杀意迅速充斥在了眼中,唐风现在终于知道自己被射中两箭是怎么回事了,原来都是这群人为了抓住自己献给所谓的城主大人而干的好事。

回过神来,唐风再次感受了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竟然是被关在一个小型的铁笼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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