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县试头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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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青这回倒是真的感激了,他想留钱主簿吃饭,却见对方摆摆手,只道钱氏还在家中等着自己不便多留,然后便走了。

安奴在钱主簿走了以后也拿了筐子出门,说是去买菜,其实心里还是想去放榜的地方确定一下。穆青知道他这些心思,却也不拦着,只笑着叮嘱他买些好吃的回来,今儿要庆贺一下。

谁知到,安奴前脚刚走,就有人送了信来。穆青出门去接了,封面上是依然挺拔端正的四个字。

永州李府。

在院子里头的石凳上坐下,穆青用身上带着的小刀划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信纸。

这次的信件并不似上一次那么刻板,但却也没到随性的地步。对上次穆青那封唠唠叨叨的信只字不提,想来庄王殿下并不似很清楚怎么糊窗户,不过新的长度倒是比上一次长了不少。

比起上一封的场面话,这一封倒是随性了不少。纵然还是大部分是鼓励勤勉,但也有说其他的日常琐事,自然不会琐碎到跟穆青一般把吃饭喝水都往上写,但这已然不错。

最让穆青注意的是,李谦宇说他养了只奶狗儿,圆滚滚的,雪球一般白。

穆青记的,李谦宇养过的狗就只有一个,是个松狮。那只狗陪了他许多年,松狮死后,李谦宇甚至满面哀痛素食十日的事情,可见有多喜欢。

分明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却因为一只狗儿那般哀伤,或许在李谦宇看来,动物比人更忠诚吧。

卷起袖子,穆青研得了墨填饱了笔,下笔前想了想,把手腕微微抬高,然后缓缓落笔。

他是喜欢瘦金体的,但并不意味着他只会这一种字体。本就喜欢书法,曾经也临摹过各个大家的字体,穆青虽然出不似瘦金体这般深刻却也有所涉猎。这次他所书的却不是瘦金,而是柳公权的柳体。

柳公权的书法颇负盛名,结体遒劲,字字严谨,一丝不苟。所写楷书,体势劲媚,骨力道健,很讲究笔力。穆青此时的笔力比以前强上不少,虽不能尽书柳公书法真谛,却也可以从中一窥其书法之精妙之处。

只有时时刻刻不尽相同的人才会让人记得清晰。

比起上一次的琐碎,穆青这回倒是说了不少实实在在的事情。先是把房子的修葺情况细细描述了一番,而后又提起李谦宇说的那只松狮犬。

那只狗儿能的了李谦宇的喜欢,向来是可爱得很的。穆青歪歪头,起了帮它起名字的心思。旺财招福之类的,那位高岭之花一样的李六郎怕是不会喜欢,穆青想了想,落笔。

雪团。

摆明了是个俗气的名字,穆青却很是喜欢的点点头,甚是满意。

继续絮叨,便写起了桂州过些日子会有的焰火晚会。

“一别数日甚是想念,思及将有美景,铁树银花不夜天,万分期望可与李兄同观同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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