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一个婚礼(1 / 2)
诺诺走在铺洒了一层薄薄落叶的街道上,低头盯着自己的帆布鞋和纤细的脚腕,思考自己的人生大事。頂點說,..
看起来是一个人物地事件俱全的句子,甚至还能够捎带上几句表情描写:比如微微皱紧的双眉,迷离中略显愤怒的眼神。心理活动的话,由于属于个人**,那么就不做举例描写了。
但是在她看来,总缺了些什么。
人物?
恺撒还在忙着调查龙王的事件,并且积极地发动mint俱乐部的力量,时不时联系本部派出的专员交流进度,也一如既往地拒绝加图索家族的帮助——不得不提一句,诺诺有时会认为他的举动有孩子气,因为mint俱乐部也并非是因为他个人而服务于他。最终付账单的除了加图索家族还会是谁?
她倒是不反感这种死犟死犟的孩子气。或者,她自己也就是这样的死孩,一些帅气的话,在过于强硬的底线面前昂首挺胸,甚至为了一个不怎么熟的弟在三峡水底差把命丢了……
想到这里,诺诺不由得一个趔趄,似乎是踢到了一块坚硬的石头。
稍微看了看四周幽静的环境和稀少的行人,诺诺索性将薄薄的帆布鞋和白色丝质船袜一起拽下,提在手里,光着脚开始在公园光滑的卵石路上蹦跳起来。
如果她是那种死犟死犟的人,那么她最看不惯的就是那种总是低头丧气怂怂的家伙。
比如路明非。
她当初之所以会接近他,也无非是因为魔女的爱捉弄人的性子占了主导,但只是稍微折腾了几下,她就发现路明非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落魄、还要怂怂的更多倍。
她很讨厌这样的人,就像是一面镜子,令她想起自己以前最柔弱的时候。
于是她在灯光中华丽登场,仿佛手持刀剑的天使,威武美丽而不可侵犯,轻轻松松地就帮他找回了场子。接着,就像是头脑一时发热,她认下了这个怂怂的弟。
起来,人还真是一种容易头脑发热的生物。
比如头脑一热,她就认下了这个倒霉并扶不上墙的弟;比如头脑一热,她就在三峡水底让出了自己的潜水服,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把他拍进潜水钟;比如头脑一热,当她看见那个对天鸣枪三声并从二楼跳下来的家伙,她就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他。
“啪——”
清脆的响声。诺诺的嘴角微微翘起,拍掌庆祝自己终于拐回了正题,而不是继续在怂怂的弟与过去的回忆上纠结。
没错,能够让她都这么冥思苦想的,也就只有谈恋爱这种她最熟悉也最不熟悉的事情。
度假旅行什么的并不稀奇,她和恺撒也曾经在他最喜欢的波涛诺菲的海湾驾驶过帆船,或者是在另外一些不出名但风景独好的地方。甚至她都没必要因为地而纠结,因为她对中国可比恺撒要熟悉了不知多少倍。
真正令她一直在纠结的,就是恺撒在来北京之前发给她的那段情意绵绵的求婚短信。
“嗡——”
手袋里的手机开始震动,来电显示是‘恺撒’。诺诺旋即咬牙切齿地将它拎了出来,恶狠狠地摁在“结束通话”的红色触摸块上。似乎光是挂断电话还不够解气,她很快又将电板扣了出来,作势要扔进垃圾桶。
不过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将电板和手机一起收入了袋子里。
固然,短信的内容是很令人害臊,更别提当时还有苏茜在一旁围观而增大了耻度,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也是最能够体现他的心意的。恺撒在杂志上发表的连载确实大大地提升了他的文学水平,能够让她光是看着就觉得脸红心跳,忍不住稍稍幻想求婚时的场景。
可惜她现在已经懒得去干这种傻气的事情。
来到北京已经快一个星期了,恺撒每天就窝在酒店里查资料、或者稍微外出一下,到几个之前选定好的地进行勘察,架势煞是努力,貌似想要在这个重大的任务上力压狮心会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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