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苦逼的日子(1 / 2)
两个月后,徐律师——哦不,是叶同学——终于在图书馆完成了自己的第一篇论文。
《电影编剧写作基础》,这是他啃下的第一门理论课,除了一些专业术语之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他摸着手里厚厚的一沓纸,暂时松了一口气。
潇潇洒洒十多年,一夜回到高考前。最近他一直过着苦行僧一般的倒霉日子,学校和出租屋两点一线,泡图书馆常常泡到凌晨一两点,随便几个三明治就能对付上一天。
千万别以为这就是全部了。
除此之外,他每天都要小跑着去学校,节假日参加各种抢购,还得时不时去跳蚤市场淘旧货。至于房子,他暂时还没有换的打算,因为在好莱坞,这种低租金的烂尾楼式建筑实在打着灯笼都难找。(可笑的是,这座小区竟然叫作“米赛纳斯港湾”,是以一个古罗马土豪的名字命名的。)
食物方面那就更寒酸了。他连沃尔玛都去不起,宁可绕十条街到墨西哥裔开的零售超市里采购,只因为那儿的东西最便宜,一袋饼干还不到一美元。
如此苦逼的“绿色生活方式”,基本上都是他的好邻居小朋克,以及那家伙的狐朋狗友告诉他的。
叶泽森和这帮人的关系比以前融洽了不少,毕竟他以前当过学生会主席,也搞过人事,摆平几个毛孩子对他来说还不在话下。
这支乐队当中只有小朋克是长住在他隔壁的,其他人都只是时不时地来排练一次。
他们的演奏一度让叶泽森感到十分绝望。
如果叶泽森是房东,那么他会立刻冲进隔壁的房间,把这伙人一个挨一个地从窗口扔出去。可惜他不是,所以他只能在爆炸的金属声中默默地把脑袋埋进被子里,同时羡慕起楼下的房东老太太那严重的耳背。
这支摇滚乐队名叫,一共有五个人。年纪最大的那个卷毛叫基思·约翰逊,是队长;和小朋克关系最好的长白脸则叫布莱恩·沃纳,是他们的主唱——顺便一说,叶泽森觉得这家伙长得特像尼古拉斯·凯奇,而且还是拉长版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胖子鼓手和一个瘦骨如柴的贝斯手,两人的身形神似各自持有的乐器。最后就是最最年轻俊秀英明神武的吉他手,小朋克。
哦,别误会,小朋克当然也有名字,而且还是个十分烂大街的名字——杰瑞克鲁斯,每当想起这个,他都会忍不住发笑。
“那么,你一定有个叫汤姆的哥哥吧。”叶泽森当时是这么回应的。他以为自己在开玩笑,直到杰瑞吃惊地挑起眉毛:“你怎么知道?”
好吧。叶泽森想,这一点也不好笑。他们的妈妈八成是《猫和老鼠》的超级粉丝。
不过老实说他还是挺感激杰瑞的。这小子是帮忙最多的一个,替他列过最低标准的购物清单,看他忙得四脚朝天也热心地帮他采购过几次。用中国的老话来说,丫就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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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环境能激发出人的潜能,向着学霸进发的叶泽森觉得自己都快不食人间烟火了。
——事实上在别人眼里他确实已经成仙了。
当他背起书包准备提前回家的时候,周围几个男生似乎都受到了惊吓,他们纷纷停止了手中的动作,欲言又止地望着他;紧接着,阅览室的管理员以瞻仰烈士的眼神目送他出了门;当他经过走廊的时候,旁边也传来两个低年级小妞叽叽喳喳的议论:
“就是他,每天占着二楼靠窗位置的亚洲人,这家伙总算舍得挪窝了。”
“不是说他每天都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离开吗?今天走的怎么这么早?”
——因为我想给自己放假,不行吗?
叶泽森平静地照单全收,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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