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大马士合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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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伏翔的身体素质已经是普通人的十倍以上,如今他更是已经大概适应了十一倍的重力,身体素质再增一筹。而通过在无定大地上那些日子的锻炼,他已经能够完全发挥自己身体素质应该具有的全部速度。

这种速度就算是实力比起他高上一筹的那四圣佣兵团的巨头爆发气血,提升数倍速度之后都稍差那么一丝,何况这些单单气血都比伏翔弱上许多的大马士佣兵团了。

因为有了这种信心,他此时表现却是从容无比。

“嘿嘿……看来你还知道朱批的作风。没错!今天这里就算我们把你的房子夷平了,把你千刀万剐了,警卫队也绝不会过问的!小子,如果想少受点苦,现在快点束手就擒,伸长脖子受死!”那壮汉嘿嘿一笑,声音之中充满了得意,充满了恨意。

伏翔不由摇了摇头,笑道:“或许,也可以反过来说呢。我今天在这里把你们杀死,也绝不会有人过问的呢。”

“不要废话!动手!”那青年看着伏翔的笑容,心中有些发毛,大喝一声。

“杀!”那些原本已经渐渐围过来的劲装大汉们齐齐大喝一声。

他们每一个人的声音原本就不小,这么一百来号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那所产生的声响却是巨大无比,甚至震得周围房屋的窗户都跟着震动起来,发出哐哐哐的声响。…。

此时大概是下午四点来钟,伏翔周围那些房屋里面自然不都是空房,但这么一百来号人浩浩荡荡的围着伏翔这一间租房,那声势足以让这些普通人躲得紧紧的不敢出来了。因此,此时周围都是一片寂静,好似鬼屋一样,连原本偶尔出现的各种娱乐声响,工作声响也都没有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古训有语如此,这已经是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得到了验证的真理,伏翔自然是遵从这种真理了。

他在这一声杀声响起的瞬间,便猛向那青年所在的位置猛冲过去!

只要擒住这青年,那争斗,便不斗自解……

只是,这些大汉的围攻技术远远超过了伏翔的想象!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也许没有,但这种浅显的道理却是任何一个世界都是想通的!

这大马士佣兵团最为著名的就是他们的围攻配合,这种情况自然是他们所能想到的!

在伏翔动身的瞬间,有七八个人影一窜,来到了那壮汉和青年的前方,将伏翔前进的道路完全堵住。

同一时刻,那青年和壮汉以极快的速度往后退!

那壮汉身上的气血足有普通人的四倍之多,而那青年更是足有普通人的八倍以上。

如此强烈的气血,代表着他们的身体素质至少也是普通人的四倍以及八倍,如此强大的身体素质,就算他们无法完全发挥身体素质,无法将自己的速度完全发挥出来,那速度却也绝对不慢!

只是一两秒之间,他们便已经退出了人圈,转眼间远离了伏翔二十多米!

那八个从旁边窜出来的身影明显已经有过无数次训练如何进行掩护行动,这么一窜,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因为他们离得近,再加上训练有素。所以,却是不单单将伏翔的前进路线完全遮住,而且摆出的都是防御姿态,心甘情愿的充当肉盾来阻挡伏翔!

这种前进路线完全遮住自然是不太可能完美。

但伏翔此时乃是在追求全速,想要将那青年抓住,因此,他的前进方向自然不可能太过复杂,因此,想要改变自然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而就是这么一点时间,就让那壮汉和青年得逞了。

当那壮汉和青年退出人圈,远离伏翔二十多米的时候,伏翔却刚刚跨过四人,被第五个人挡住前进的道路,正打算改变方向绕过第五个人!

“杀!”声声巨吼连在一起在伏翔周围响起。

就是这么一点时间,在伏翔周围已经团团围起了二十多人,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周围向着这边赶过来!

这些围起来的人不知因为什么缘故,他们的气血居然有这融合的迹象。

原本二十多股只是超越普通人一两倍的二十多股气血在这一声“杀!”的大喝声响起的瞬间,居然凝成了一股浩浩荡荡的,将伏翔身体周围上下左右前后完全包裹起来的强烈气血!

伏翔眉头一皱,心中不由起了点兴趣。

一个星期以前在教训那壮汉的时候他就一经发现,那壮汉手下几名大汉的前进方式颇有招法,似乎练习过某种合攻之法,只是因为他们训练时间比较短,配合并不是那么默契,方才让伏翔一招之内就全部蹲下。

此时看这些劲装大汉的表现,他终于明白,这果然是一种极其精妙的合攻之法!而这些大汉的实力并不比那天被伏翔一招搞定的大汉高上多少,但他们的训练明显比他们精良许多!…。

这么一产生兴趣,伏翔不由停下了自己的身形。

他来到这个红绸镇,却不是想要享受生活的。而是想要寻找自己的突破机会。此时能够见识到如此奇妙的合攻之法,他却是有些舍不得放过。

就在他停下身形的十几秒之内,那一百来号人已经密密实实团团圆圆的将伏翔围了起来。

本来,按照伏翔以前所想的,一百来号人围起来,顶多也只有十几号人能够接触到他而已,怎么说也相当于应付十几号人的围攻罢了,毕竟,自己的体积在这里,围攻的人那体积也摆在那里。

但此时的情况却让扭转了伏翔的认知。

因为,这一百来号人围在一起,以某种怪异的节奏不断转动变幻身形,随着他们的转动,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够有机会来到伏翔身前,有机会接触到伏翔!

看着他们的变幻状态,伏翔不由赞叹起来。

果然是绝世精妙的合攻技巧!

这么多人在这里,秩序井然,两个人身形变化之间流畅自然,几乎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破绽之处,一个人闪开,另一个人定然立马就闪了过来,将之前那人离开所露出来的破绽完全堵住!

这种变化方式,给伏翔一种强烈的感觉。

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一百来号人!

“不错,不错……”伏翔忍不住赞叹道。

“嘿嘿……使刀的小子,你再强,也绝对打不过我们的大马士合击的,还是快快束手就擒,以免浪费力气!”那壮汉眼见伏翔陷入人圈之中,得意起来,哈哈大笑道。

伏翔根本懒得管这壮汉的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周围那一百来号人的移动轨迹。

此时,那一百来号人每一个都已经动起来了,几乎没有一个在同一地点停留一秒以上,整个人圈就好似开了发条的绞肉机一样,不断的绞动着,看起来极其有气势,极其精奇。

怪哉……

伏翔看了一阵子,心中有些惊讶了。同时对那创造出这种合攻方法的人更是佩服万分。

这一百来号人之中,每一个人的移动轨迹,每一个人的移动节奏居然都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以这种没有任何两个相同的移动轨迹,没有任何两个相同的移动节奏,居然能够一直保持着这种如此完整的合击阵势,这由不得伏翔不佩服。

“大马士合击?就是这合攻方法的名称吗?”。伏翔似乎自言自语的说着。

“嘿嘿……没错,这合击方法就像大马士一样,永不疲倦,永不退缩,最终会将你好像猎物一样绞成肉酱!这就是我们大马士佣兵团得名的依靠!我们大马士佣兵团正是因为这种合击法才在这红绸镇之中创下了如此赫赫威名!”那壮汉看伏翔似乎有些“头痛”的样子,得意起来说道。

“有趣,有趣!”伏翔笑了起来。

大马士,是一种类人型生物。

这种生物就像地球上一种幻想型生物——半人马!上半身象人,下半身像马,单单下半身的身高就有接近两米高了,加上上半身,更是超过四米,比起长人还要高大!

这种大马士最为世人称道的就是它的精力、勇气!

它的精力无比旺盛,即使是死前一秒,它也绝对能够发挥出自身最巅峰的力量与最巅峰的速度。而其勇气更是无比惊人,即使是面对阶级比它们高上无数层,如山一般大小的巨猿金刚,也是丝毫不会退缩。这世上所流传的,就有不下千则大马士挑战金刚巨猿力战而亡的传说。

伏翔听说过这种生物,只是当时也只是当传说一样听而已,此时这大马士佣兵团居然能够据此开发出如此精妙的合击法,这让他不得不佩服,不得不感到有趣。

他看准了机会,手中锈刀哐一声出鞘,带着一捧刀光,向着前方猛劈下去。

在他的前方,此时正有两个大汉正在交接位置,也就是说原本在他前方的大汉要转到后面而在那大汉身后的侧后方的另一个大汉正准备向着那大汉原来的位置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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