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第五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帅气男人(1 / 2)

加入书签

踏上了远足的路程,不知自己要去何处,不知自己的目标是哪里,只知道,我要必须要寻找适合允俊彻的血型!

第一站我选择去了伊拉克,曾经受过战乱洗礼的国家,就是与和平的国度不一样。

那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整天饱受着着煎熬。

时常在想,寒洛银一心希望我取得世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我看来,世界已经很好了,可是……

这一次的寻访,叫我体味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既是战乱与残忍。

才发现,生活在水井中的我,只看到了井口的世界,并未发现世界其他的角落是如此的不堪。

虽来这并非是观光旅游的,而我却收养了好几个流离失所的孤儿。

“哈密雷,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达你说的镇子?”身旁一位年约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就是我其中的一位义子。

他父母在战乱中死亡,他则靠要饭为生,于是,我便将他留在了自己身边。

“艾小姐,他说还有几里路就到了。”另外一个人,是我这次从伊拉克聘请的翻译,毕竟我不懂当地语言,沟通起来很是不方便。

说起来,我到伊拉克已经有一周了吧,兜兜转转去过不少的地方,脚下早已磨出了茧子,现在要去的目的地是一位常驻难民,据说是从其他国家逃难而来,从乡公所打听完我就马不停蹄的跑过来了。

有些时候总在想,这个人逃难来到大难临头的国家,他会不会越逃越倒霉呢?

不知不觉已经快接近目的的了,前几次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早已折磨了我的积极性,现今即便到达终点,我也无任何兴奋可言了。

“艾小姐,到了,就是这户人家!”

站在一间破旧屋子的门口,翻译说完后,我抬起手轻轻敲了敲门:“请问,有人在吗?”

“有人在吗?”翻译用当地语言向里面问着。

大约过了许久,里面传出了“啪啦、啪啦”的动静声,这声音像是在弄电锯,又像是在砍什么东西?

和周围跟我来的随同人员相继对视了一眼,眉头一皱,深吸一口气,我起脚踹开了这间屋子的门。

“啊---------------”

“……”

“……”

看到里面的场景,我们所有人几乎都吓呆了……

当场便晕倒了一个随行的护士。

呵,这果真是一个残忍的世界,更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

静静的望着眼前方,一个女人正在用刀子剁着桌子上的一堆肉馅,而她脚下则放着鲜血淋漓残缺不全的尸体。

在向另一侧望去,一个瘦的犹如皮包骨头的孩子坐在床边正在等待着母亲的食物。

或许……

他们这餐该享用的是这家里唯一的男人,他们的丈夫、爸爸吧?

无法判定,这个男人是否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叫自己妻子和孩子享用自己的,也无法证明这个男人在被食用之前到底是生还是死。

社会的悲哀其实随处可见“人吃人”的例子。

只不过,这个“人”吃的却是另一个人的“财富”

记得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人吃人的社会,试过近千,这样的例子仍旧比比皆是。

能令自己的同类饱食人肉的原因,大概只因无路可走了……

不一会的功夫,警车来到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小镇,押解着这对母子上了警车,并随同带着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回了解剖室。

经过验证,死者为男性,死因是……

被饿死的,而他的血型正是我要寻找的血,只可惜我还是来晚了一步,至于那个孩子也并非是这个男人的亲生儿子。

呼呼……

试想,如果有一天你饿到一定程度,会食用自己亲人的尸体么?

答案是……会的!

这就是人生存的本能罢了,不过在培养大家“有这种”生存本鞥前,我会努力叫所有人过上好日子的。

没有在多留下去,我离开了这座“人吃人”的城市。

我收养的那些孩子们,也被我的随行人员带回了中国。

独自一人飞往下一个国家,不知那里等待我的是什么?

恐惧的心里逐渐哀声,唯一的一丝希望尽在眼前!

------------------------------------------------------------

到达南非的约翰内斯堡,与之前在伊拉克所享受的环境完全不同了。

约翰内斯堡是南非第一大城市,是交通、文化及工商业中心,又有金都之称。但位处海拔约1800公尺的内陆高原上,昼夜温差大,气候还算温和。

呵呵,有钱的国家果然不同,据说本届的世界杯就在南非举行呢。

离开酒店,我寻访遍了当地的档案管理室,他们根本不肯透露给我当地人的资料。

最后,是寒熙夜打来了越洋电话,恳求他们,他们才肯告诉我,拥有特种血型人的备注资料的。

他姓塔尔是一名男性,只可惜地址老地址了,新地址也没有公布,名字也更改了。只有形势是塔尔。

所以,相对来说,寻找这个人基本等于大海捞针了,因为只是本市就有30多个人姓塔尔的。

按照档案管理人员给我的资料,我率先去了第一个疑似人的住址。

夜晚的南非相对较冷,走在十字街头,望着指示牌,我基本已经迷路了,因为我根本不懂得南非语言。

目光漫无目的的四处寻找,忽地看到远方行驶来了一辆摩托车。

两步冲出马路……

“兹-----”的一声,那摩托车一个甩带停在了我的前面。

“抱歉,实在不好意思,我迷路了,想找奥尔本街。”连忙向那位摩托车车主点着头,用一口不太流利的英语和南非人在对话,这种感觉就是驴唇不对马嘴的了。

毕竟我的随行人员还在赶往南非的路上,我不能耽误一刻时间,便率先一个人单独行动了。

见他没有反应,我眉头微微一皱,自言自语的说道:“难道他听不懂英语吗???!”

“小姐……”就在这时,这开摩托车的男人开口了。他说的竟然是中国话???“你不用和我说英语,我听的懂中国话的。”

抬头向他望去,他的声音有些玩味的感觉,一个翻身下了摩托车,抬手摘掉了安全帽。

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这男人身高大约1米八几,肤色呈蜂蜜色,挑染了一头金色的短发。这发色在搭配上他那散发着金色的肌肤,显得他很是健康强壮,在看看他的外貌……

一对桃花眼流露着放荡不羁的感觉,高挺的鼻梁,色泽如水的双唇,很是帅气和迷人。

这一看,我还以为他是《天是红河岸》那本漫画里的拉姆瑟斯的翻版呢。(一本漫画里面的埃及人物,拉米西斯一世,金黄色的头发,蜂蜜色肌肤,性格:多情 温柔 风流成性。)

“呵,呵……那就好,那就好……”我尴尬的点了点头,将手中的地址交给了他:“请问你知道这里吗?”

男人的目光先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随后一把抢过了我手中的地址,身体依靠在了摩托车上细细看了下:“哦,这啊,我当然认识了。”

“怎么走?”这男人嘴角勾勒起一抹坏坏的笑意,将地址放入了口袋里:“我可以送你去!不过……你要给我100美元的带路费。”

哼!看这个男人的坏笑,我就知道他是打算要钱的,算了,100美元我也不在乎,老老实实的对他一笑:“好的,好的。”

“恩,上车吧。”男人一个翻身坐在了车,我的表情霎时冰冷了下来,快速坐在了他的身后。

“怎么还不开?”

客气的问完,他扔给了我一个安全帽,不紧不慢的说道:“你难道就想这样坐在我的车上么?”

那他还像我怎么做?骑他身上?还是骑他脖子上?“呵呵,这样不可以吗?”

“哼……”男人不屑的轻哼了一声,瞥了我一眼,在没打招呼的情况下,便一脚踩了油门,车子“嗡”的一声就窜了出去。

我D操D他D个死妈D的!

开车不知道提前说一声啊?吓了我一跳,奶D奶D逼的!

双手下意识的抱住了他的腰际,他微微回转了头,对我再度展露出了一丝坏笑。

草,感情他是要我抱他呢?

呵,想必他是拿我当一个农村妹了?还是土老帽?他就不怕我下了车不止不给他还杀了他?!

一路上,男人的身体不断磨蹭着我的前胸,我怒气早已顶到了头顶,若不是想利用他,我现在真想给他勒死。

抱住他腰际的手越发紧绷了起来,示意他要是在敢站我便宜,我就这样把他勒死在摩托车上。

谁知,他不止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放下了一只扶着摩托车把的手,逐渐向我袭来。

“你是打算叫我们俩一起死在这摩托车上么?”实在无法忍耐了,我便改变了和气的态度冰冷的质问着他。

“哼,你放心好了,我就算双手不扶把,照样死不了。”说罢,他真的双手松开了摩托车把,快速的背到身后,抓住了我的……

草他妈的,知道什么叫老虎身上拔毛么?

记得以前我跟寒洛银还不熟悉的时候,他怕我冲出车内,不小心按在了我的胸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